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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环境治理补偿的提案

2013-02-28


案由:关于生态环境治理补偿的提案
提案人:谢碧玲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财政部办理
主题词:生态补贴
    山西作为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60多年来产煤120多亿吨,其中的3/4都贡献给了全国各地。在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山西采煤形成的采空区达到2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山西国土面积的1/8。阳泉是中国最大的无烟煤生产基地,60多年来产煤18亿吨。由于煤炭过度开采,也出现了生态环境破坏、地表塌陷、环境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煤炭开采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同时,矿井废水排放又污染了地表水,地表水下渗污染了地下水,形成了恶性循环。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407立方米,相当于全国人均占有量的七分之一。
    二是煤炭在开采、堆放、运输、使用的过程中,对大气环境产生严重污染。同时伴随煤炭开采产生了大量的煤矸石,目前全市煤矸石累计堆积2.1亿吨,年新增矸石700万吨。每年矸石自燃量70万吨,排放二氧化硫高达2万吨,排放的氮氧化物1.3万吨。
    三是长期的煤炭开采加剧了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造成的采空区面积有35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7.6%,已造成地表沉陷面积252.82平方公里,每年新增的塌陷区面积约5平方公里。目前全市水土流失面积达3042.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7%。2007年以来我省实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按照10元/吨收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但由于收取时间短,数量有限,这既没有做到不欠“新账”,更谈不上偿还“旧账”,如同杯水车薪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全省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
    山西累计生产原煤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耗就需要上万亿元治理补偿。按30年时间进行转型测算,每年就需要300亿元。若再按2011年山西8亿吨煤炭产量测算,每年还要以900亿元的规模不断增加新的生态环境损耗欠账。照此测算,每年解决新旧账所需资金高达1200亿元。即便如此,还并未考虑到资源型经济地区的产业转型和社会转型成本。如此庞大的转型成本,仅靠山西一己之力根本无法承担。
    因此,建议扩大中央财政对山西生态环境治理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增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在“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对山西的转移支付水平达到中部省份平均水平以上,使山西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相匹配,加大对山西资源环境历史欠账的体制性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