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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启动编制中原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提案

2013-02-28


案由:关于尽快启动编制中原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提案
提案人:张亚忠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国家发改委办理
主题词:地区规划
    2011年9月28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中原经济区发展战略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河南发展的殷切期望,对河南亿万人民的关爱,在河南发展历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意见》作为指导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提出了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一系列重大思路和举措,立意高远、内涵丰富,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
    《意见》出台后,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有关工作。2011年10月26—30日,河南省第九次党代会以“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而努力奋斗”为主题,对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各级各部门主动融入,开拓进取,务实重干,有效运作,努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把握精神实质,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迅速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省上下形成了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热潮,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二是梳理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明确意见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的通知》,将《指导意见》分解成180项具体任务,落实到省有关部门和省辖市,要求各地各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力求每一项任务都落实到位。三是细化目标任务,制定贯彻落实文件。2009年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取得实际成效,河南省组织编制了《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并经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国务院《意见》出台后,河南省按照《意见》明确的发展目标、战略定位、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结合省九次党代会对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总体部署,对《纲要(试行)》进行了修编,制定了《河南省建设中原经济区纲要》。2012年1月《纲要》经河南省十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建设中原经济区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四是加强对口衔接,争取部委支持。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要求省有关部门加强与国务院对口部委的汇报衔接,争取国家部委出台支持性文件,签订省部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已经有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海关总署等10个国家部委与河南省签订了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框架合作协议、备忘录或会谈纪要;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出台了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国家粮食局、烟草专卖局、中医药管理局等与河南省签订了省部共建高校协议。五是落实支持政策,推进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出台后,国家部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中央资金支持取得明显进展。郑州机场二期、出山店水库等一批事关河南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相继获得国家发改委审批或进入国家规划。
    《意见》出台后,省外周边城市纷纷表达了融入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强烈愿望和极大热情。三门峡市联合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和陕西渭南市成立了黄河金三角试验区,并举办专题研讨会,探讨如何主动融入中原经济区问题。2011年10月17日济源市与运城、长治、晋城三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决定从规划、交通、工业、旅游、金融、人才科技、生态、物流等八个方面着手共同构建合作与发展新格局,助推中原经济区加快发展。2011年10月19日在郑州举行的中原经济区区域旅游合作交流会上,由河南省18个省辖市及聊城、徐州、晋城、菏泽、渭南、亳州、襄阳、淮北、宿州、邢台、邯郸等城市联合成立了中原经济区城市旅游联盟。宿州市政府研究提出了《关于申请纳入中原经济区范围的报告》,并专门派人来河南省对接加入中原经济区的相关事宜。
    建设中原经济区是国之大事、省之大计、民之大业,既需要河南省的积极努力,也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周边其他省份的共同努力。为此建议国家结合省外周边地区的愿望,尽快编制中原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中原经济区区域范围,进一步细化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实重大项目,真正在更高起点上加强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规划引导,推动中原经济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支撑中部地区崛起和服务全国大局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