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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稳定的农产品价格长效机制的提案

2013-02-28


案由:关于建立稳定的农产品价格长效机制的提案
提案人:致公党中央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农业部、商务部、中国保监会办理
主题词:农产品 物价
    在整个物价波动中,农产品价格是左右市场物价的基础性价格,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对群众生活影响最为明显,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基本稳定对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和社会和谐安定有着特殊意义。
    多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整体供需基本平衡,农产品价格变化相对稳定,但部分农产品价格却一直未能走出暴涨暴跌的怪圈,谷贱伤农、菜贱伤农、果贱伤农、蛋贱伤农、肉贱伤农等现象不断出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产品价格有涨有跌属正常现象,但价格过大幅度波动,既影响了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消费,也给今后的农业生产带来了较大影响。特别是从2007年以来,我国大蒜、辣椒、绿豆、土豆、花菜、猪肉等农产品价格纷纷上演“过山车”行情,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影响的同时,也产生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
    今后一个时期,受供需不平衡、居民膳食结构改善、成本推进等基本因素影响,再考虑到国家政策支持、流动性泛滥、国际市场影响等因素,农产品价格还会在一定范围内上涨。政府要加强监管,避免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和谐发展。为此建议:
    一、做好重点区域生产规划,保障均衡供给
    供需失衡是物价波动的主要原因,满足需求、均衡供给,是稳定市场物价的最根本措施。农产品价格是左右市场物价的重要价格,夯实农业基础地位是稳定经济、稳定物价的重要基础。要在确保粮食、肉、蛋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和供给的同时,加强对一般农产品、特别是菜篮子工程的产销指导。一是要做好一般性农产品生产和菜篮子工程的全局性和区域性规划,在发挥区域性资源优势、降低产销成本的前提下,保证生产和均衡供给。二是建立全国性和重点区域的信息平台,及时监测农产品生产规模并提供产销信息,从而准确指导一般性农产品生产。三是积极引导农民进入土地流转,鼓励实行农业合作化生产,促进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以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和农产品价格话语权。
    二、努力降低流通成本和交易成本保
    证农产品价格中流通成本占一定的比例。要保证农产品价格的基本稳定,首先应把好流通环节关。一是建立开放、高效的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欢迎各地、各类农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并通过竞争赢得市场份额。各类市场应降低门坎,减少费用,优胜劣汰,保证物美价廉的农产品在市场生存并抑制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二是减少流通环节,鼓励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政府要采取措施,鼓励针对不同人群提供差异服务交易市场。鼓励和支持农超对接,发展周末蔬菜直销市场,加强服务农产品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农产品的流通费用和损耗。三是减少农产品流通中存在的不合理收费,如个别地区过高的高速公路费、过桥费。四是各类市场应降低门坎,减少费用,如减少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流通成本和交易成本过重不仅会给经营者带来负担,而且最终会通过农产品价格转嫁给消费者。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农贸市场建设,化解地价上涨推高摊位费的压力,认真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减低针对农产品经营者的各项收费。
    三、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政府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加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一是加强对涉农生产资料如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的价格监管。二是依法打击投机炒作农产品、散布农产品价格上涨信息和利用不正当手段操纵农产品价格的行为。三是加强整治农产品收购秩序,提升对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和服务,推进农产品价格信息的透明化,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公布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
    四、适时干预和救济因农产品价格波动产生的问题
    农产品价格上涨影响最大的是弱势群体,因此政府有责任进行调控和救济,稳定涨价,以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一是推进和完善社会求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使得享受社会救助的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二是利用政府设立的价格调节基金完善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和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针对一些农产品季节性较强的特征,通过政府收储和投放改变淡旺季结构性供求方式以减少农产品价格的波动。三是引导和扶持农贸平价超市建设,通过产销对接,平价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的农产品,如米、油、肉、禽、蔬菜等。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平价农贸超市承租经营场所给予租金补贴,对贷款自购经营场所给予适当贷款补贴,对产销对接的农民企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和贷款贴息。四是加强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基本菜地面积和自给率得到逐步提高。要认真掌握“菜篮子”的生产情况,积极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结构,关注生产和供求变化,积极引导生产和市场流向。
    五、完善农产品保险体系
    农产品的种植或饲养往往受到自然因素比较大,因此完善农产品保险体系有利于农民,确保农民受到自然灾害时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经济赔偿,减少损失。由于有保险,农产品的价格可以控制在一定范围,有利于稳定农产品的价格。此外,有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在资金方面投向农业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