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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闫冰竹

2012-03-11  来源:中国政协网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创造了经济腾飞的奇迹,开启了文化崛起的篇章。面对全球文化的激烈竞争和冲击,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文化品牌,让中华文明走出国门、融入世界,是大国崛起的必然趋势,也是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服务文化崛起、打造文化强国,让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是金融发展的历史机遇,更是金融报国的责任和梦想。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和金融服务的支持下,我国文化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其中,北京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经超过5%,率先成为支柱性产业。

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针对文化产业特点开发了一系列金融产品,以满足各类文化企业的金融需求。以北京银行为例,是国内第一家支持文化产业的金融机构,通过专业化的产品方案、专营性的服务机构、专家型的金融团队,在过去几年内为北京市近700家文化创意企业提供300多亿元资金支持,目前占北京市文化金融市场份额超过50%,立志在我国建设文化强国的道路上,做负责任的亲历者和推动者。

但是必须看到,我国金融支持文化产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具体表现在:文化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不成熟、不规范,还没有整合形成较强的产业竞争力,很难得到资金支持;文化企业的融资信息与金融服务之间无法实现快速对接;商业银行仅靠贷款利息,无法覆盖文化企业可能产生的高风险;无形资产评估交易体系不健全,知识产权质押制度不完备,制约了文化金融业务的创新与发展。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推进金融与文化产业有效对接,支持文化产业振兴与发展繁荣,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以政府平台为主导,构建信息共享机制。由政府主导建立文化产业融资信息管理平台,并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在汇集文化企业基础信息的同时,侧重于对文化企业进行筛选评定、资质认定、前景预测,并与金融机构信息对接,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文化企业贷款项目,促进有效融资信息的有序流动,减轻文化企业搜寻融资信息的成本和商业银行搜寻投资项目的压力,实现互利共赢。

第二,以风险分担为原则,制定差异扶持政策。针对文化企业贷款的高风险,希望监管部门放宽文化产业信贷监管标准,增加文化企业信贷规模,在风险容忍度、尽职免责制度等方面实施单独监管标准;建议财税部门尽快协调出台文化企业不良贷款呆账自主核销政策;借鉴我国在农业担保、高科技企业担保和再担保方面的做法,组建文化信贷担保公司,完善文化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分散商业银行贷款风险;鼓励商业银行加强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和文化企业的合作,提高保险在文化产业中的覆盖面和渗透度。

第三,以利益调整为杠杆,激发金融支持活力。给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放文化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牌照,并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创新文化金融服务,适当探索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新型业务领域,构建服务文化产业的完整金融链条。适当减免文化企业贷款业务的营业税,并视贷款情况减征商业银行所得税,有效降低金融支持文化企业的成本。通过专项奖励、税收补贴、风险补贴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商业银行服务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

第四,以制度完善为保障,健全法律配套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登记、评估、质押、托管、流转、变现的管理办法,建立文化产业版权评估体系,发挥文化产权交易所作用,加快文化版权交易和流通,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监管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提供完善的法律配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