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 大会发言

轨道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大意——郑惠强

2012-03-10  来源:中国政协网

我国是当今世界轨道交通发展势头最为迅猛的国家。至2010年底,已有12个城市共48条地铁投入运营,总里程达1395公里。一些大城市的轨交里程已经超过有百年轨交历史的伦敦、纽约和巴黎。据预测,2015年我国轨道交通里程将超过3000公里,2020年则高达6100公里。目前,北京、上海日均客流已经双双超过600万人次。

同时,我国也是轨道交通事故频发、高发的国家。仅2011年,京、沪、穗等城市的轨道交通相继发生供电故障、方向驶错、车门失灵、两车追尾、雨水倒灌、扶梯夺命等一系列恶性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的重大损失,并引发社会和舆论的高度关注。

轨道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大意,建立健全轨道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迫在眉睫。为此建议:

一、建立健全覆盖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全过程的安全防范和评估体系

一是规划设计阶段的安全评估制度。鉴于我国地质构造千变万化、地表建筑错综复杂,各地政府应组织专家就项目选址、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危机管理等进行严格的安全评估。否则,一律不得开工。

二是项目建设阶段的安全防范制度。从技术、规范、制度、法律保障等方面入手,对重大的地质、地层、地段、地表可能产生的高风险,制定防范对策和措施。

三是运营前的安全评估制度。聘请独立第三方,对工程建筑、轨道、车辆、动力、通讯、信号、控制系统等开展专业、全面的安全检验和评估,并颁发证书。正式运营前必须试运行,对主要的安全技术环节进行重点检验。

四是运营中的安全评估制度。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咨询机构,制定《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性考核指标》。政府部门应规定运营机构定期提交安全性报告,经评估后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健全车站、车辆、轨道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预防体系

建立运行监控体系。强化技术攻关,建设“智能化”的内外监控系统集成平台。依托平台建立“列车—轨道—监控中心”三方互动机制,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式、全覆盖的安全监控体系。

强化车站安全管理。制定严格安检制度,全面排除安全隐患;研究探索不带包乘客快速通道等机制。高峰时段在重点车站和大型中转站增加警力配备。

加强设备安全维护。在周末客流低谷期间,定期分批分段对车站、线路、车辆进行全天停运检修,并事先公告。检修期间,增加地面公交短驳线路和停驶区段沿线的公交发车频率。

优化安全警示标志。将风险防范和遇险自救的安全警示标志张贴于醒目位置,甚至印在车票上。科学设计人员疏散路线和逃生系统。逃生指示应具有抗震、防火和烟雾状态下的可视性。

三、建立健全处置机构、分级制度、信息发布、培训演练等关键环节的安全应急体系

设立应急处置机构。借鉴英国、日本等国经验,成立独立的轨道交通应急处置机构。在指挥、控制、通讯等方面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第一时间有效应对。

制定应急分级制度。遭遇突发事件,根据不同预案,迅速组成评估机构,及时判断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据事故等级,调动相关部门,投入各种资源,在事故救援、信息传递、乘客疏散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政府部门通过网络、手机、电视、广播等渠道,准确迅速发布事故的权威信息,消除公众疑虑,引导乘客理性行动。对于重大事故,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减少恐慌。

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定期开展面向市民和司乘人员的应急预案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随机应变、自我救援和协同配合能力。同时,武警消防部队应系统接受应急处置机构提供的安全和救援训练,提升轨道交通安全综合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