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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马培华

2012-03-09  来源:中国政协网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农业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工业带领国民经济实现了大踏步发展。相对来说,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不仅明显低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中等收入国家53%左右的平均水平。2010年,我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只有43.1%,服务业就业人数仅占就业人口总数的34.6%,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0%的就业比重。当代世界经济中,服务业是增长速度最快的领域,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现代服务业是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对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意义重大。

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我国现代服务业正处于重要发展机遇期,但由于历史沿革与体制机制等方面束缚,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也存在诸多瓶颈。主要表现在:政府管理缺位和多头管理并存,信息不能共享,行政和区域垄断依然存在;服务业现有税制存在重复征税、税负过重的现象,难以适应发展需要;融资难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以拥有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为主的服务业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生产要素供给与价格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土地、水电等成本较高;创新能力不强,在一些关键领域缺乏核心技术,人才呈现结构性短缺。

“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并提出了GDP中服务业占比达到47%的要求。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强整体部署,完善发展环境。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以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产业发展环境为重点,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编制并实施好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关于发展规划的科学评价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二、推进服务业税制改革,加快结构性减税进程。扩大增值税在服务业中的适用范围,扩大营业税差额征税的领域范围,尽快建立服务出口退税制度,研究出台服务业所得税减税的优惠政策。扩大技术先进型服务业企业的认定范围,对与科技创新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交易、仲裁、担保等服务获得,给予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

三、优化金融政策。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建立发展基金、资本金注入、融资担保、无偿资助和贴息等多种方式带动社会投资。完善促进“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法规,形成以政府投入引导、民间投入为主、多元投入并存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融资模式。逐步消除土地使用、供水供电价格方面的差别。

四、完善市场机制。进一步消除体制障碍,加大开放力度。认真落实新“三十六”条,创造“非禁即入”的宽松环境和平等竞争机会。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制订各类服务业统一的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修订前置审批程序,建立全国性统一征信体系平台。

五、注重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围绕市场需求,编制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规划,加快高校专业设置及课程改革更新,加强职业教育,进行专业化定向人才培养,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海外人才。

六、提升创新能力,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广泛应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服务业,发展新兴服务业,支持企业在关键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标准。抓好新兴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和示范区建设,增强产业融合的主动意识,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采取国际并购、建立海外研发基地等方式,提升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