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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保障房千万要“保障”
——五位委员谈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

2012-03-08  来源:人民政协报

包松娅

 

自去年全国各地大规模推进保障房建设以来,超千万套保障房该怎么建?如何分配?谁来出资?怎么管理?如何确保工程质量等问题,不断被公众追问,显示出老百姓对千万保障房如何“保障”的担忧。7日下午举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专题记者会,当听到记者提出“政府能在保障房建设中起什么作用”的问题时,杨超委员大呼问到了他的心里,他此次带来的提案正是对保障房顶层设计的建议。

杨超表示,保障房建设是一个民生工程、惠民工程,涉及面宽、政策性强、涉及资金多、周期长,关系着亿万群众利益,政府应在保障房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建议政府加快保障房立法,这是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关键。切勿等到大批保障房建成以后,出了问题再立法。保障房立法目的在于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保障房建设在阳光下运行。”所以政府作用很重要,要真正把推动保障房建设纳入法律轨道,确保保障房建设顺利推进。

具体到保障房建设各个环节,公众最关心的莫过于项目巨大的资金缺口。李稻葵委员曾多次提出保障房建设融资问题,他再次提醒大家首先要明确保障房的保障对象并非贫困层,而是城市中的“夹心层”,“其中就包括在座的很多年轻记者。”

“我认为保障房建设标准应适当提高一点,融资渠道打开一点。应该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包括资本市场以及民营投资者进入。”李稻葵在具体操作上进一步提出,社会资本可以和地方政府共同持有保障房产权,地方政府则从未来出租保障房收入中偿还投资者,这样保障房融资难题即可破解。

刘克崮委员开口前,拿出一份熬夜赶制的图表,引来摄影记者一阵骚动。“对不起各位,我没有办法将这个图表放大,我尽量通过语言描述清楚。”他用手中的笔,指着图表里的横纵坐标,解释说,住房阶段性短缺现象在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存在。从长远考虑,住房制度要遵循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住房供求的基本规律。“城市化初期,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引起住房紧缺。而城市化后期,城市人口接近饱和,再加上老龄化,房子必将出现剩余。我们现在正好处在这个中间点,在保障房制度设计上如何把握好代际间供求关系规律,将考验政府智慧。”

“‘十二五’期间我国保障房建设数量是3600万套,有评论表示保障房建设将经历一场‘大跃进’。”记者的提问尚未结束,张泓铭委员就着急了,他对“大跃进”十分敏感。

“‘大跃进’这个词从本义上带有贬义,如果这样的贬义词用在当前的保障房建设上,我不能接受。”张泓铭说,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自1998年开始后,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一部分人解决住房问题的同时,另一部分群众住房困难现状也凸显出来。2007年下半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关键性文件。自此我国的住房保障力度开始加大、进度加快。我国未来保障房建设任务的确艰巨,那是因为老百姓对住房需求的“迫切性”。假如一定要用“大跃进”这个词来描述党和国家对于民生问题的重视,对于老百姓住房问题的重视,我要对这种“大跃进”表示支持和欢迎。

田在玮委员是在场唯一的保障房施工建设方,对于外界对房地产企业承接保障房项目利润的揣测。田在玮直言不讳地透露,保障房肯定比商品房利润低,但也并不像有些企业认为的,毫无利润可言,需要从自身管理中节省支出。因此如何动员社会资金和建设单位的自有资金加入保障房建设,也同样是田在玮十分关心的问题。

“现在公众都盯着保障房的建设,岂不知作为建设方更重要的是下一步的管理、维护和运行。根据国外经验,后期管理、维护和运行费用将大约是建设时的两倍左右。”这样一算,田在玮担忧的是,后续大量资金如何筹措,尤其是建成后的物业管理问题,如果现在不从机制、体制和资金上考虑充分,看似简单的物业问题将形成新的瓶颈。他呼吁,无论用市场方式,还是用政府手段进行物业管理,都应尽快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