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 议政建言

李立明委员:为村医解决后顾之忧

2012-03-07  来源:人民日报

李立明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党委书记)

 

核心观点:

 

改革工资制度,建立培训机制。农村基层村医队伍一定要“留得住、用得上、养得起、可持续”,这样才能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坚实、稳定的基础

 

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广大农村基层的卫生工作者,发挥着健康守门人的作用。然而,调研发现,我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面临重重难题:卫生人力总量不足,业务骨干普遍缺乏,人才引进难,队伍不稳定等。

 

为此建议:转变投资观念。政府和社会应当重视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稳定。

 

改革工资制度。建议农村县、乡、村卫生人员基本工资实行政策导向性工资标准,真正实现向农村和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倾斜的工资政策,吸引合格医生到农村基层就业。

 

建立培训机制。对现有村医实行国家统一培训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到国家指定的医学教育基地接受培训(轮训)等,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此外,城市支援农村,鼓励城市和农村城镇医务人员到基层就医或挂职锻炼;加大选才力度,鼓励当地农民子弟或村医子弟在村卫生室工作。还要为村医解决后顾之忧。在科学测算编制的基础上,明确村医的相应待遇,如从事村医工作期间有稳定的基本工资收入,承担政府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退休后享受国家公职人员的医疗、养老和退休保障。

 

(本报记者 丁 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