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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6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19日以文明办函〔2011〕56号文函复:

朱永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当代我国社会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信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社会公民基本的道德规范。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对于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文明办历来高度重视诚信建设。2007年和2009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评选表彰了两届全国道德模范。其中专门设立了全国“诚实守信”模范这一类别,隆重表彰了22名“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和上百名“诚实守信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同时在各地广泛举办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道德模范故事基层巡演等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运用榜样的力量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引导人们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今年我们进行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其中表彰了10名“全国诚实守信模范”。2008年以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委组织开展了“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负责任做产品”等活动,推动企业界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价值观,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履行社会责任,生产销售让消费者放心的产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中央文明办还把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把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建立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建立企业和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等内容作为具体测评标准,引导各地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切实抓好诚信建设。
    加强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今后中央文明办将继续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讲诚信、做好人的良好氛围。
    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其他相关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在工作中加以借鉴。
    衷心感谢您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