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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9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文化部办公厅

2011年6月30日以办社文函〔2011〕309号文函复:

马志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新农村文化建设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文化建设基本情况
    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肩负着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的重要责任和使命。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维护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农民群众文化需求的主要途径,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十分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近年来国家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农村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为提高农民素质和文明程度,近年来文化部坚持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加强农村文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十一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势头,进入了快速、稳定的重要发展期。农村文化事业投入大幅增长。2009年农村文化投入达到86.03亿元,比上年增加29.2%。“十一五”以来,国家对农村地区文化建设的投入5年间增幅达到140.98%,实现“翻一番”。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发展迅速。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等一系列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显著改善了基层文化设施的整体面貌。2009年全国共有县级公共图书馆2491个,覆盖率达到87.16%。县级文化馆2862个,覆盖率达到100%。乡镇(街道)文化站38736个,覆盖率达到94.8%,基本实现了“乡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正在形成。重大工程取得丰硕成果。截止到2009年年底,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已建成县级支中心2814个,覆盖率达到96%;乡镇基层服务点达到15221个,覆盖率达到44%;与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合作共建村级基层服务点达到75万个,其中配备文化共享工程专用设备约47.5万个,覆盖率达75%。今年年底即可实现“村村通”。实施了县级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使县级图书馆读者都可享用到国家数字图书馆的资源。送书下乡工程和流动舞台车工程的实施,使基层文化资源更加丰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创新亮点纷呈。浙江嘉兴等地探索多种形式的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实行借书还书“一卡通”,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加大对农村图书室、文化室的指导,提高服务效益。广东等地普遍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与阵地服务相配合,使图书馆服务惠及更多的农村基层群众。
    二、文化部下一步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工作安排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农村文化建设至今仍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比较薄弱的环节,还存在许多亟待改善的问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里,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宗旨,以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和谐、维护农村稳定为目标,加大政府对农村公共文化资源的供给,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基层队伍建设、机制体制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农村文化建设格局,夯实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的基础,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文化保障。“十二五”时期,将抓好以下九项工作:
    1.转换运行机制,加强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将继续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在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基础上,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大力开展村文化活动室的建设,2011年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社文发〔2011〕11号),提出到2015年全国基本实现“村村有文化设施”。将村文化活动室建设纳入县乡经济社会公共文化设施,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载体。已经建有村文化活动室的,要加强设备配备,有条件的地区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村综合文化室设备更新和维护。尚未建设村文化活动室的,通过对村公共设施的整合,或是多方筹资新建,尽快建成村文化活动室。村文化活动室的建设,可以按照财政投入和村民共建相结合的方式,设立村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动员社会参与,共同投资建设。
    2.推动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向村倾斜。一要加强县乡公共文化机构对村文化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县乡公共文化机构要在村文化活动室建设一批基层服务点或示范点,组织流动图书车、文艺小分队,开展形式多样的送书下乡、送戏下乡等活动,积极面向村民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发挥面向村基层的优势,不断挖掘民族民间文化,培育乡土文化人才。二要结合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新特点、新趋势,面向乡村大力推进数字文化信息服务。与全国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相结合,加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建设力度,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和服务的“进村入户”。要加强村级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争取到2015年基本实现50%的村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努力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农村的数字化信息服务体系,确保农民群众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数字文化服务。三要组织优秀文艺资源进乡村。整合县、乡演出资源,通过组织村文艺调演、会演、巡演,举办农民文化节、基层文艺团队汇演等形式,积极培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提升农村文化活动水平。要建立文化惠民剧目库,汇聚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剧目。按照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原则,建立村级群众文化活动长效机制,实现村级文化活动和服务“天天有”的目标。
    3.加大经费支持。经费匮乏是影响农村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要推动省、市、县三级政府建立农村文化专项资金,并确保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村级文化设备购置、活动开展和人员培训。通过补贴、奖励、项目拨款等方式,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经费支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另外要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兴办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促进农村文化经费多元化、社会化。
    4.突出农民群众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农村文化建设要让广大群众成为受益者和参与者。要按照需求牵引的原则,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需要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农民自办文化,农民自办文化的健康发展,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另外,要扶持一批“文化示范户”,使其成为健康文化的引领者和文化致富的带头人。
    5.建立城市对农村的援助机制
    采取“城乡共建、对口帮扶”的办法,推动、组织县级有关部门与村“结对子”,开展“一帮一”活动,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个人,给予各种捐赠和支持,把分散的文化经费和资源引入到农村文化建设。采取社会捐建的办法,发动城市居民、农村在外工作的知名人士、企业家或社会团体,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文化选择,建立群众文化需求的反馈机制,有针对性地为农民群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把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加基本公共文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供给,逐步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外包、集中配送、联网服务等新做法,把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及时有效地送到农村基层。
    6.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村级文化队伍。一要不断壮大农村文化队伍。落实2010年中宣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每个乡镇文化站编制不少于2人。结合村级文化建设的特点和实际需求,推出和选聘一批村的文化能人、文化干事、文化顾问、文化志愿者,逐步培育和建立起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热心文化的农村文化服务队伍。二要扶持乡村民间文化队伍。把乡村民间文化人才开发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在人才政策和人才服务方面一视同仁、同等对待。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自创自办、自编自演、自娱自乐”,扶持一批优秀的乡土文化人才和特色乡土群众文化团体。要积极扶持乡村民间文化队伍创建品牌、增加收益、扩大影响、不断壮大,在村级文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辅助作用。三要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培训。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对农村文化骨干的辅导和培训。要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提供“不离村、不脱岗”的在线学习、在线考试等服务,鼓励自主学习、自我提高。
    7.建立农村文化建设扶持激励机制
    通过制定税收、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鼓励乡镇企业和农民投资建设农村文化设施;鼓励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社、放映队、演出团体等。引导文化专业户相互联合,进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向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发展。
    8.加大对农村文化市场的培育力度
    加大对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的发掘、保护和开发,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继续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活动。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有条件的地方要努力形成“一村一品”,并使“一村一品”活动上规模、出效益。把新农村文化建设和保护文化遗产、美化人居环境相结合,实现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9.完善农村文化市场的法律与规章
    今后文化部门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文化建设的文件精神,加强理论研究和调研,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政策法规,为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吸引各方面社会力量支持农村文化建设。
    提案中所提出的建议对于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积极作用。在今后工作中文化部将争取有关部门更大的支持,进一步加快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使广大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享受更多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