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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2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1年9月19日以教提案〔2011〕第47号文函复:

王敏贤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教育兴国须严惩学术腐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要求我们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以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是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事业,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惩学术不端行为,既是推动科学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
    我部历来高度重视高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在组织建设方面,成立了教育部学风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高校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成立了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在高校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为高校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提供了依据。特别是2009年印发的《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高校对本校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要求各地各高校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制。通过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优化了学术环境,促进了优良学风的形成,为学术创新与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
    客观地说,高校的学术风气总体上是好的,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潜心研究、献身科学,为科教兴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在社会深刻转型过程中,高校理论脱离实际、粗制滥造的浮躁之风有所抬头,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篡改事实的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严重败坏了学术风气,损害了高校和学者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社会舆论和学界的广泛关注,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惩治和预防学术不端行为,是一项艰巨、复杂而又紧迫的任务。今后我部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查处相结合的学风建设工作体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科研诚信全员教育制度。将科学伦理、学术规范纳入大学生、研究生课程教材体系,纳入教学科研人员职业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广大师生的科学道德素质和诚信意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学风建设、改进科研评价的文件,引导高校更加关注科研工作的创新和质量。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建立独立客观的学术监督机制,健全同行评议和同行监督机制;建立科研项目、学术奖励、职称评聘的信息公开、结果公示制度,增加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坚持“出重拳、零容忍”,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五是深化高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部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