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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融通的提案

2012-02-24


案由:关于加强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融通的提案
提案人:王欣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教育部办理
主题词:职教发展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2002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决定要求“十五”期末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的年招生规模达到350万人,面向西部地区的年招生规模达到120万人,为农村和西部地区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人才。2005年国务院再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决定明确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800万人,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十一五”期间为社会输送2500多万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1100多万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家提出的这一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在2009年得到了全面实现,2009年中职招生数达到860万人,中职在校生数达到2100万人,中职规模与普通高中规模实现大体相当并略高于普通高中。
    但是近年来频繁爆发的“用工荒”现象表明,我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技能型人才仍然严重不足。这里面既有总量性不足的因素,也有结构性不足的因素,其中就业能力与岗位需求不相匹配引发的结构性不足的问题更为严峻。
    导致结构性不足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我国基础教育采取升学教育模式,大多服务于中考,在现有的教育教学内容中,与中考相关的科目是主科,而与中考无关的科目则往往被忽视,在9年的时间里,学生基本没有生活教育、技能教育的教育经历。二是我国在高中阶段采取普通教育和中职教育“分流”,导致职业教育被认为是低人一等的教育。三是由于教师和学生对职业教育的认同度低,加上监管缺位,一些地区的职业教育也存在“空心化”的问题,即学生规模上去了,但专业技能仍然匮乏。这些问题综合起来的结果是:没有考上大学的普通高中学生毫无专业技能,进入职业教育的学生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对职业生涯存在困惑。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这要求我们对传统的发展职业教育的模式进行反思,在保证职业教育的合理比例的同时,更要注重将职业教育的内容融入到其他类型的教育中,与其他类型的教育并行。即不是单纯地扩大职业教育规模,而是应该在基础教育中将职业启蒙教育作为学生必修的内容,在高等教育中开设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分互认的课程。尤其是在基础教育阶段,需要打破当下的升学教育模式,重视学生技能培养。
    在这方面国外已有先进的经验。美国于1989年发布了《国家职业发展指导方针》,规定所有的六周岁适龄儿童,自上小学时起就要开始接受与就业相关的12种能力,近70项指标的训练,让学生对自己的兴趣、专长、特点、能力等进行“自我认识”。英国在1986年建立了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和普通教育的文凭、证书相对应,可与普通教育高级证书一样,成为进入大学的资格证书。这种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英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由于职业资格证书与普通教育证书的相通性,持职业资格证书可以进入高等院校深造,从而大大提高了职业教育对青年人的吸引力。
    加强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融通已经成为我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我国从教育大国走向教育强国的重要历史任务,为此建议:
    一、加快基础教育阶段的课程改革,将劳动技能课、职业生涯规划课等职业启蒙教育的课程纳入其中,并建立课程实施情况考评机制,切实推进课程改革的落实。
    二、尽快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学分认证制度,搭建普职融通的“立交桥”,促进学生在两类教育中自由流动。
    三、加快发展本科层次乃至专业硕士层次的上升渠道,形成中职→专科→职业技术本科→职业技术硕士的贯通的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