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0994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年8月29日以卫提函〔2011〕548号文函复:

董协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抓准关键环节、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改革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2010年2月我部会同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其中明确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九项任务之一就是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改革。2011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1〕10号,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再次明确要在试点城市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并就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改革提出了较为详细的、有一定指导性的举措。
    在推进管办分开、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一是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全行业管理职责,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均由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二是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采取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多种形式,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目前各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在改革管理体制方面,形成了设立市政府公立医院管理机构、成立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公立医院管理机构、直接委托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在卫生行政部门之外成立公立医院管理机构四种具体模式。
    在推进政事分开、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方面,一是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二是理顺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三是完善院长选拔任用、激励约束措施;四是研究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五是加强对公立医院履行功能定位和发展建设、投融资行为的监管,强化预算、收支、资产、成本核算与控制等财务管理的监管。各地围绕明确政府办医主体、合理界定所有者与经营者职责、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和激励约束机制等环节进行了大量有建设性的探索。潍坊、深圳市采取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或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形式;北京、潍坊市构建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或院长考评体系;镇江、深圳市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这些改革将放权、选能与问责更好地结合起来,既增强了公立医院的生机活力,发挥了医院院长的聪明才智,又保障了公立医院切实履行政府赋予的各种公益性功能。
    同时根据国务院医改文件的精神,各地也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为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提供公平的机会,也为公立医院创造竞争的环境。
    二、关于公立医院补贴贯彻补需方的问题
    2009—2011年,各级财政向医药卫生领域新增11342.55亿元投入,比国务院三年既定8500亿元的目标增加了2842.55亿元,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健全医疗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一半以上的资金投入了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基本覆盖近13亿城乡居民人口。医保资金的最终流向是医疗机构,这成为了我国公立医院补偿的主渠道,使医院发展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费支持。在我国“供需兼补、以补需方为主”的补偿体系下,公立医院必须通过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使医务人员获得合理的收入,使医院自身得以健康发展。
    三、关于建立法人治理机构的问题
    在试点城市中,深圳和镇江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深圳市将在市属医院和各区人民医院建立分级决策、多元监管、自主经营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一是建立分级决策机制。在政府层面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履行有关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职能;在公立医院建立理事会,负责行使医院经营管理决策职能。二是完善多元监管制度。加强卫生行政部门行业管理;完善医院职代会、院务公开制度,发挥职工的内部监督作用;完善医务公开和医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发挥社会和新闻媒体的外部监督作用。三是保障医院自主经营管理。在全市公立医院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界定责任、明确目标、强化考核、落实奖惩,确保医院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镇江市则是建立医疗集团法人治理结构。一是完善医疗集团理事会制度。细化医疗集团理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的权责分工,提高决策、监管与执行的效率与效益。理事会成立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以加强对医院运营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的可行性评价和检查跟踪,提高理事会的决策与执行能力。明确医疗集团院长、财务总监、药品总监的职责,完善向理事会述职报告制度,加强理事会对集团院长、财务总监和药品总监的业绩考核和管理。二是落实医疗集团独立法人的地位。实行医疗集团实体化运作,完善集团组织架构。加强医疗集团经营层的履职管理。理事会充分授权集团经营层进行人事管理和经营管理,优化集团资源配置,落实集团业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统一绩效考核方式,落实社区一体化管理。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完善院长任职资格、公开选拔任用、职业培训、任期责任审计、年薪制等管理制度。推行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审计监督。三是建立完善分级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年薪和医院财政补助、职工平均收入水平等挂钩。形成理事会—集团—医院—科室—个人逐级绩效考核体系。
    我部在指导地方推进公立医院的改革中,要求任何的改革政策都要紧紧围绕医改的精神,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而不是简单地照搬经济领域的改革模式。
    四、关于医院院长公开招考
    《工作安排》中有关“推进政事分开,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的改革任务中已明确提出,完善公立医院院长任用制度,探索公开招聘院长,在任用或招聘中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加强院长管理能力培训,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我部将关注试点城市的具体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
    五、关于完善医学人才培训和分配的问题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对全科医生的培养、执业方式、激励机制等都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根据医改精神和要求,我部正在研究制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政策,很多地方也在积极探索推进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关于医学生毕业分配问题,我部将积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协商,力争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中予以考虑。
    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