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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4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年9月19日以卫提函〔2011〕628号文函复:

致公党中央:
    贵党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政府主导、多种形式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问题
    2006年《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明确提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造改制设立。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卫生体系建设,逐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2009—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41亿元,支持238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截至2010年全国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90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58万个,其中政府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约占85.5%,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约占48.3%。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通过新建、改建等多种形式,力争使每个街道至少有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发挥好社区卫生服务站对中心的补充作用。
    二、关于社区卫生经费保障的问题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对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按规定落实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经费。二是调整合并设立一般诊疗费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一般为10元左右),在不增加群众现有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三是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获得补偿。四是对通过落实政府专项补助和调整收费项目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入仍然不足以弥补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由同级政府在预算中足额安排,以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常运转,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不断完善。
    三、关于调整人才培养模式的问题
    为加快全科医师培养,2010年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在3年内培养6万名全科医生,基本实现城市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要求各地开展多种途径培训,包括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等。2010年起中央财政安排专项支持中西部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010年按人均8000元安排8720万元支持1万人转岗培训,2011年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1万元。2011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对全科医生的培养、培训、执业、激励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科医生制度。
    为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规划》提出,对志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连续服务三年以上的,根据高校隶属关系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给予解决县(市)城镇户口,并帮助解决配偶就业和子女就学问题;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乡(含乡)以下的,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经过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可优先解决城市户口;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为提高社区卫生人员待遇,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82号),决定从2009年10月1日起率先在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水平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各地区普遍加大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投入力度,同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绩效考核,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逐步提高社区医务人员待遇。
    四、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的问题
    为推进社区首诊,促进双向转诊,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与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我部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中,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医院合作的长效机制。目前正在研究制订《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坚持各自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按照层级支援、就近安排的原则,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公立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人才、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公立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支持和指导,探索完善促进分工协作的长效机制和保障政策。各地普遍开展了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分工协作试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合作形式可以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贵党提出的“政府主管”、“院办院管”、“专业监督”的“三管齐下”管理模式,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予以研究。2011年我部印发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业务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机构补偿、人事聘用、个人奖惩等制度相挂钩,以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为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我部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将机构信息公开、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列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贵党提出的“承诺—披露—分析—发布—奖惩”五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值得借鉴,我们将在下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工作中予以考虑。
    五、关于加强社区卫生健康管理的问题
    200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对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作了明确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确定了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的高危因素进行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对确诊的病人进行定期随访管理等。2011年国家将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标准从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服务项目增加到10类41项,将进一步强化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逐步增强社区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六、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宣传的问题
    2011年我部启动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和“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包括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摄影比赛。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动员社区医护人员、社区居民及其他社区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传播社区卫生服务理念,展现社区卫生工作者的精神风貌,提高居民对社区医务人员的信任度,引导居民逐步转变就医理念,提高健康管理意识,优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在今后的宣传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利用高校学生、义工等社会资源参与社区卫生宣传。
    感谢贵党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