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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确保新农村建设的提案

2012-02-24


案由:关于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确保新农村建设的提案
提案人:迟宝荣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卫生部办理
主题词:农村卫生人才
    建国60年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人民群众健康明显改善。但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仍面临很多问题,一是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尚不完善,二是卫生事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尚需加强,三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亟待提高,农村卫生人才匮乏亟待改善。
    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有县级医院6111所,乡镇卫生院3.85万所,村卫生室63.28万个。有县级卫生技术人员172.96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7.18万人。有乡镇卫生院人员113.11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5万人,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41.89万人,占卫生技术人员44.09%。
    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特别是城乡卫生资源分配不合理,农村每千人口乡村医生1.18人。农村卫生人才匮乏、业务水平低、专业结构不合理,尤其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目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才中高级职称只占0.8%,本科及以上学历占2.2%,大学专科学历占20.3%,中专学历占58.7%。乡村医生104.23万人,执业(助理)医师仅有15.92万人,大专以上学历占3.99%,中专学历和中专水平占68.95%。
    农村卫生技术队伍不断弱化,队伍结构失衡,专业知识落后,助理及初级职称多,中高级职称极少,专科及医技人才紧缺。一百多万的乡村医生亦农亦医,其中一部分是过去的“赤脚医生”和“老春苗”。他们大部分年过半百、体弱多病,没有任何社会保障,一部分是子承父业的传统中医,还有部分是家住农村的、最近几年毕业于中等医学专科学校的医生。
    乡村医生从事的工作岗位是全科医学专业,担负着基础医疗、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康复指导、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计划生育指导。目前还没有针对乡村医师的职称考核评定标准,各省自定的考核标准仅限于本省使用。乡村医生工作量大、生活条件艰苦,缺少培训学习的机会,专业水平难以提高。
    建议制定基层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规范考核评定标准,从体制层面制定优惠政策,提高乡村医生专业素质水平,提高他们对患病群众的救治能力。人才兴医,人才强医,多层次、多渠道培养适宜的卫生人才,建立一支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卫生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