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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3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2011年7月27日以〔2011〕新出提案第35号文函复:

聂震宁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出版创新工程、加强对创新性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所讲,文化体制改革有力地推动了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文化产品越来越丰富,文化市场越来越繁荣。建立并实施出版创新工程,加强对创新性文化产品生产的引导,服务当代、惠及后世,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新闻出版总署一贯重视出版创新方面的工作。2006年总署开展了首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评选活动,评选出人文社科类、科学技术类、文艺少儿类共254种原创图书。2008年总署开展了第二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评选活动,评选出三类原创图书共293种。“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评选活动对推进文化创新,培育我国原创出版能力,建立健全原创出版的长效激励及评价机制,促进我国在人文社科、科学技术和文艺创作等领域的出版创新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今年8月总署将继续开展第三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推荐活动,进一步推动出版创新工作。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通过政府部门的主导、出版企业的运作、优秀人才的创新、健康书评的参与,形成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科学引导的出版创新工程,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进行引导的建议,我署将在出版资源配置、出版基金支持、出版物评奖、出版机构评价、创新人才奖励等方面积极落实这些建议,加大创新性图书版权输出时的补贴力度,加强对创新性出版物生产的考核,加大对优秀创新人才的奖励力度,引导实事求是、积极有益的出版物评论,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感谢你们对出版事业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