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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出版创新工程、加强对创新性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的提案

2012-02-24


案由:关于实施出版创新工程、加强对创新性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的提案
提案人:聂震宁翟惠生王军伟韦建桦毛福民卞晋平石峰石汉基卢世琛刘振英李小棠李景瑞李瑞英杨波张胜友陈洪林光如黄庆黄书元詹国枢于永湛万捷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办理
主题词:出版
    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7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特别强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必须“三加快一加强”,即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我们对讲话进行了认真学习,感到讲话非常及时、非常重要。
    从我国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现状来看,文化体制改革确实有力地推动了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文化产品越来越丰富,文化市场也越来越繁荣。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积累性的文化产品居多,而具有较高创新价值的产品不够多的问题;存在着“走出去”的文化产品越来越多,而反映我国当代社会发展进步的产品不够多,特别是有国际影响力的产品还比较少的问题。政府部门支持文化积累性出版大型工程的力度很大,办法也很到位,可是支持文化创新性出版项目的办法却不多,力度也不够。内容创新项目往往体量不大,但做好了意义很大,影响长远。而且创作生产创新性文化产品既是服务于当代,也是惠及后世,倘若过分热衷于积累前人的传承,缺乏应有的创新,那么我们这个时代能够留下多少精华让后世子孙去做积累呢?
    文化建设历来有两大任务,一是积累,二是创新。创新能力是一个社会、一个时代文化发展繁荣的主要标志。现在需要大力加强创新性的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特别是要加强对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创新性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的引导。
    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需要遵循自身发展的规律,需要加以科学引导。我们建议,建立并实施出版创新工程,加强对创新性文化产品生产的引导。主要意见是:
    一、建立健全有利于创新性出版物生产的管理体制机制。政府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有利于创新性出版物生产的体制机制,从出版资源配置、出版基金支持、出版物评奖、出版机构评价等方面给予创新性出版物更多支持。建议国家出版基金对创新性出版物项目做出专门安排,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对反映我国当代社会发展进步的创新性图书版权输出时加大补贴力度,出版机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评价要体现文化贡献力特别是创新能力状况。
    二、建立健全有利于创新性出版物生产的生产经营机制。作为市场主体的出版企业,要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加强内部经营机制创新,要强化对创新性出版物生产的激励机制,对各级企业经营者建立有利于加强创新性出版物生产经营的“双效”业绩考核办法。
    三、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建议在国家即将实施文化名家工程、中宣部的“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和新闻出版总署的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和优秀编辑的评奖中,加大对优秀创新人才的奖励力度。各种学术科研基金、文学艺术创作基金要进一步加强对创新性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建立健全出版物社会批评机制。推动和引导创新性出版物生产,比较好的办法就是推动出版界和社会各界开展好出版物评论。现在的书评有的一味评功摆好,有的完全是商品宣传,甚至被金钱和利益“绑架”,这种现象很不正常,非常有害。希望各类报刊和专业网站更多地开展实事求是、积极有益的出版物评论,发挥书评对创新性出版物生产的积极引导作用。
    总之,希望在“十二五”期间,通过政府部门的主导、出版企业的运作、优秀人才的创新、健康书评的参与,形成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科学引导的出版创新工程,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