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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呼吁加大对“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资金计划投入的提案

2012-02-24


案由:关于再次呼吁加大对“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资金计划投入的提案
提案人:席强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文化部会同财政部办理
主题词:文化项目资金
    
    关于进一步提升文化软实力,落实中央提出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精神,文化部相继向中央及政府有关部门上报了一系列文化发展举措与办法,特别是针对我国民族音乐这一特殊艺术形式及全国从事表演创作的团体做了相应的实施规划,即“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计划,可以说这是从实际出发,考虑到我国民族音乐的现状,针对中央有关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如何从人才培养、继承传统、挖掘优秀音乐遗产、创作优秀新作品入手而制定的一系列应对措施。为此财政部已将此计划纳入到政府项目中去执行,并在2010年拨付财政资金600万元以作为“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资金,这是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针对民族音乐第一次确立的专项资金,全国从事民族音乐的艺术家们听到这个消息十分激动,都认为民族音乐现在赶上了好时候,民族音乐的未来有希望了。根据近一年来这个工程计划的资金实施情况来看,文化部艺术司在广泛调动民族音乐社会资源、在充分论证实施计划的基础上,这笔资金在民族音乐信息库建设、古谱整理研究(工尺谱),古诗词、古琴进大学表演,民族音乐百场巡回演出,民族音乐人才培训,新作品创作,文化走出去等项目的实施中,为当代民族音乐的发展真正起到了帮扶作用,而且已产生了非常好的社会影响。鉴于这么好的文化政策与措施,文化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然而就目前的计划实施来看,很多基层民族音乐扶持计划还是受资金限制而无法推广和实施,如全国各省、市地区的民族音乐表演团体,在人才培养、音乐创作、古乐保护、乐器研究等方面需要广泛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扶持,而目前政府立项的600万元工程资金远远保证不了更多的民族音乐发展计划,为此我们希望国家财政部本着民族文化长远发展的利益,加大对“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的资金投入,并建议每年拨付5000万元专项资金,以保证这项利国利民的工程顺利进行,使我国的文化发展战略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产生更大的文化效应,使民族音乐在中华文化这个发展大计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