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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注青少年文化产品的开发的提案

2012-02-24


案由:关于关注青少年文化产品的开发的提案
提案人:于海王习三王次炤王兴东王安忆叶少兰吕章申刘兰芳刘维维关峡许钦松李维康吴欢吴玉霞吴雁泽余辉张国勇张建国陈建功陈晓光邰丽华周和平施大畏徐沛东马博敏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文化部会同财政部办理
主题词:文化产业
    
    青少年思想意识领域是一个有待开发和占领的文化阵地,主流的、正面的、健康的思想不去占领,他流的、负面的、病态的思想意识就会充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大幅提高,在“硬实力”的磨砺上突飞猛进。但是由于多年来对文化建设方面的关注不够、投入不多,我国在文化“软实力”的培育上还有巨大的成长空间,尤其是在青少年文化产品的开发上与西方发达国家仍然有着相当大的差距,以至于大量的在校学生对于欧美文化的了解远多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熟悉;对日韩文化产品的追逐远大于对中国文化产品的兴趣。比如有的青少年崇尚美国好莱坞大片中的生活方式,对NBA篮球明星崇拜得“五体投地”,狂热地追逐欧洲流行音乐明星,言必称“美国怎么样、欧洲如何好”;有的热衷于看日本漫画、卡通片,沉浸于韩剧的曲折情节之中,言谈中尽是对日韩文化的向往,对日韩影视明星的生日、血型、家庭、性格爱好的研究远多于对中国历史上民族英雄的了解。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如果在这个关键的成长阶段过多地、没有节制地、没有选择地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和影响,那么他们的理想信念就容易发生偏移,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容易出现扭曲,对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认同就容易出现动摇。
    当前我国的文化产业迅猛发展,文化产品不断丰富,但针对青少年群体研发制作的、具有中华民族文化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却乏善可陈。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政府对青少年的文化需求关注不够、投入较少,依托文化产业推动青少年文化建设的意识不强,利用校园以外的社会文化资源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引导的意图不够明确。
    二、青少年不是主流的消费群体,投资回报率不如针对成年人的文化产品高,因此受到的关注比较少。
    三、缺少高端的青少年文化产品创意设计人才,缺乏高素质的青少年文化产品生产团队,因此作品表达力不够、形式呆板、内容生硬、时代性不强、不对青少年胃口、与青少年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
    为此建议:
    一、政府将大力发展健康、积极、向上的青少年文化产品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整体文化发展战略,把繁荣青少年文化作为“大教育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方向上给予引导、政策上给予倾斜、资金上给予帮助。
    二、建立鼓励青少年文化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由政府有关部门主导,在每年学生暑假期间开展年度“优秀青少年文化产品”评选活动,设立年度“青少年最喜欢的图书”、“青少年最喜爱的漫画”、“青少年最喜欢的动画片”、“青少年最喜欢的电影”、“青少年最喜欢的电视剧”等奖项,对获奖单位、个人及作品进行大力宣传,并以教育部门或文化管理部门的名义向学生及其家长推荐。
    三、设立支持青少年文化产品发展的专项奖励基金(可命名为“青少年文化产品发展基金会”),对成绩优异、成果丰硕、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青少年文化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颁发特别荣誉奖状、奖章,并给予经济上的奖励。
    四、对于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青少年文化产品企业和公司,政府应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在税收上给予减免,鼓励其形成规模经营,打造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推出有影响力的青少年文化系列产品。
    五、依托教育部门,培养一大批熟悉青少年教育规律、把握青少年思想脉搏、清楚青少年文化需求、具备文化产品生产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的青少年文化产品创意、策划、设计、制作、引资、发行、推广、营销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