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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6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1年11月3日以教提案〔2011〕第326号文函复:

安信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教育规划纲要》把学前教育作为今后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这是国家在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后,为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推进教育公平而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全方位的制度设计,确定了“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方向。围绕扩大资源、加大投入、规范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一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要大力发展公办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积极扶持和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二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要落实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将学前教育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研究制定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公共财政在学前教育成本中的分担比例。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各地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
    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严格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切实落实幼儿教师的工资、职称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待遇。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力度,通过扩大幼儿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招生规模,招聘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选拔中小学转岗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幼教岗位等,加快补充幼儿教师。五年内对园长和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为加大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去年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启动实施了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已投入20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建设乡村幼儿园1307所。近期财政部、教育部启动实施了一系列学前教育项目,“十二五”期间将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各地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定了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和年度任务,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安排了项目。据不完全统计,未来三年各地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万多所,新增在园幼儿规模500多万人。同时各地积极研究出台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快核定公办园教师编制。许多地方明确规定将公办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或纳入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体系。为提高幼儿教师队伍专业素质,中央财政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支持各地对中西部农村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专业培训。
    可以说学前教育已经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崭新阶段。由于我国学前教育基础薄弱,区域、城乡之间发展差异显著,目前的首要任务是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有效解决“入园难”问题,现阶段还不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条件。当然,我们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公共财政在学前教育成本中的分担比例,探索实行一定年限的免费学前教育,如陕西等省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督导评估机制,加强对国家学前教育项目和地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监测评估,并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国十条”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抓紧制订《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等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