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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的提案

2012-02-24


案由:关于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的提案
提案人:安信义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办理
主题词:教育儿童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相继出台了一些重要政策文件,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明确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办好幼儿园,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促进社会事业和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点工程,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民心工程。因此,应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建议如下:
    一、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落实学前教育经费保障。长期以来,我国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远低于国际3.8%的平均水平。2004年欧洲十几个国家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10%以上。应该说,目前我国已具备增大学前教育投入的财力,建议明确GDP与学前教育的投入比,规定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最低比例,鼓励教育先行省份探索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二、落实幼儿教师编制和管理问题,提高幼儿教师队伍质量。建成覆盖城乡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当前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所在。建议从宽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大力提高公办园的比例、提高公办园在编幼儿教师的比例,落实公办幼儿园的财政经费保障。明确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扩大幼儿园的办园自主权;同时将集体所有制幼儿园列入定编标准范围。实施教师队伍培养工程,逐年将优秀的在职非公办幼儿教师转为公办编制,也可以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纳入公办编制。公办编制要向农村幼儿园倾斜,以吸引并留住优秀幼儿教师在农村工作。切实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逐步做到各类幼儿教师同工同酬。可以先指定经济条件好的省份做试点。
    三、加强规范建设,保障学前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督促各地要创造性地用足用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政策,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省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前教育作为督导的重点,定期对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安全管理、保教质量等方面进行专项考核,建立完善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使我国学前教育工作迈上科学、规范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