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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1年10月18日以教提案〔2011〕第101号文函复:

施祥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弘扬中华文化、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对国家、民族、社会发展和进步有着重大意义。教育部也一直十分重视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一是以学校道德教育为依托,在中小学的思想品德类课程中充分体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如小学《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明确提出“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目标;《品德与社会》中提出“热爱祖国,珍视祖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以及提出了“在生活中养成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友爱宽容、公平公正、热爱集体、团结合作、有责任心的品质”的教育目标,并设置了“我是中国人”的专题教学内容;在初中《思想品德》课程中设置“感受个人情感与民族文化和国家命运之间的联系,提高文化认同感”和“学会关心、尊重、宽容、理解他人,与人为善”等教育目标;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解析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阐述继承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道理”等教育目标。为落实2005年6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和文化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的精神,教育部在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修订中,增加传统文化教育内容,充分挖掘传统文化所蕴涵的道德教育资源,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通过免费播放、上网服务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中小学生推荐优秀传统文化的图书、电影、歌曲、网络资源等精神文化产品,满足青少年学生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是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结合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培养优秀传统美德。2004年3月教育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立足儿童生活和时代发展的实际,重新修订并颁布了《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将中华传统美德纳入其中,并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据此,各地中小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有效促进中小学生传统美德的养成。2006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要加强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知识的普及工作,增强学生对传统节日的认知和理解,使广大青少年在深入了解传统节日、认同传统节日的过程中,开始了解和喜欢传统文化,养成中华民族之精神风骨。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主题鲜明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优秀传统道德文化教育。教育部要求各地充分利用“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及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其他节日、纪念日开展以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推动中小学校积极挖掘文化遗产的道德教育作用,开展经典诗文、美文的诵读活动,编创普及“新童谣”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学生对优秀传统道德文化
    的认同。教育部要求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从2007年起连续开展了“中华诵”、“中华情”和“中华赞”等传统文化比赛以及中小学生夏令营,在实践中加深广大青少年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了解,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四是与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积极合作,共同探索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德育体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共青团中央将“如何弘扬中华文化,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列入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对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和方法等进行专题研究,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全国妇联组织创建和发展了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和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并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有理论分析、对策建议和数据支撑的调研报告,提升了家庭教育指导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教育部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等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阵地作用,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工作,共同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您所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探索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径,推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新的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