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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0348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1年12月15日以教提案〔2011〕第432号文函复:

台盟中央:
    贵党提出的《关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贵党对我国终身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贵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十分重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是我国未来1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继续教育作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重要职责,其发展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继续教育的改革发展,如正在研究制定继续教育专题规划和加快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国家宏观指导意见;启动了“终身学习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示范”系列项目,推进了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及高校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免费开放等工作;加快了开放大学的研究与试点工作等。
    贵党在提案中提到的制定《终身教育法》;建设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服务支撑平台,广泛开展面向各类人群的继续教育,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加大宣传,开放科技馆、博物馆等场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建议,都已在我部继续教育专题规划和继续教育国家宏观指导意见中予以体现,并结合当前推进的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工作积极予以推进。
    感谢贵党对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关注,我部将进一步深入研究贵党建议和意见,同时也希望贵党能继续关心和支持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