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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四川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试点范围的提案

2012-02-24


案由:关于将四川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试点范围的提案
提案人:陈杰陈世俊徐建群张庆文黄润秋胡先春张晓梅郭瓦加毛吉洪建胜戴晓雁陈放罗霞田伏洲高晓笛王福耀多央娜姆阿称阿侯蜀革唐诚青雷世银陶武先吴正德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财政部办理
主题词:林业保险
    四川是全国森林资源大省,林业资源十分丰富。现有林地面积3.6亿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9%,居全国第3位,其中森林面积2.5亿亩,居全国第4位,活立木蓄积17.34亿立方米,居全国第3位。全省天然林面积1.35亿亩,主要分布在长江上游干流及主要支流源头区域,集体林面积1.64亿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47%。按照中央部署,2007年我省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涉及林改的176个县(市、区)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
    四川林业灾害发生范围广、频率高、损失大。2009年全省发生森林火灾310起,过火面积8.6万亩,火灾造成损失超过3亿元;全年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1163.8万亩,损失超过2亿元,发生洪涝干旱灾害造成森林资源和林区资产损失超过6亿元。2010年全省发生森林火灾353起,受害森林面积1232公顷,损失林木蓄积16.5万立方米;6—8月连续发生的暴雨洪灾,造成全省林木、林地受灾面积超过172万亩,经济损失7.87亿元;2010年全省林业遭遇持续旱灾,经济损失超过13亿元。严重的自然灾害对于发展林业经济提出了严峻挑战,尤其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广大林农成为集体林的主要所有者、经营者,抗击自然风险能力减弱,对林木资产保全倍加关注,急切盼望国家出台政策性森林保险等相关配套改革制度,建立健全森林保险机制,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流转,促进山区农民增收致富。
    2009年国家在福建、江西、湖南三省开展了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保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补贴30%的保费。这一试点的实施对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林农就业增收,保障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建议将四川纳入国家政策性森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