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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7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国家林业局

2011年9月23日以林案协字〔2011〕62号文函复:

倪慧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云南以其特殊的地形地貌,多样的气候类型,孕育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素有“植物王国”、“动物王国”之美誉,是全国乃至全世界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的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特别是云南省分布着从热带雨林到高山暗针叶林等105个主要的森林类型;拥有高等植物17000多种,占全国的62.9%;有脊椎动物1737种,占全国总数的58.2%,在我国公布的335种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云南就有199种,占全国总数的59.4%。云南的高原湿地是我国乃至国际大江大河的源头,具有特殊的生态地位,滇西和滇西北一些重要湿地是我国水禽迁徙的重要停歇地和越冬地。因此云南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地位独特,十分重要。
    我局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十分重视,针对其面临的人为干扰严重、外来物种入侵、保护投入不足等问题,已经并正在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上述问题的解决,具体如下:
    一、关于修正和完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问题
    当前我局正在与农业等部门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修改问题进行研究和协商,已初步选定了一批亟待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物种,拟在按程序报批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在上述物种中,已包含许多在云南分布的野生植物。
    二、关于建立保护监测体系、加大监管力度、防控外来物种入侵和动植物栖息地改造问题
    在我局的支持下,云南省在西双版纳、高黎贡山、哀牢山三个不同保护对象和生境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监测示范工作,将GEF、FCCDP等项目监测成果进行整合,已在生物多样性监测上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在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推广上述监测、监管工作。为提高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及异地传播的防控能力和水平,我局已在“十一五”期间支持云南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项目7个,总投资额560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595万元。
    今后我局将继续积极支持云南省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规划》,加强对云南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体系的指导,尤其是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在相关资金安排上支持云南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对外来物种入侵严重的保护区实施栖息地改造,清除危害,还原自然生态系统。
    三、关于对滇西北、滇南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并加强保护区建设、极小种群物种保护、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的投入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局共安排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基本建设资金11523万元。2008—2010年为云南安排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000万元、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1250万元,并通过珍稀濒危物种调查监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预警系统维护、湿地监管与管理、珍稀濒危物种野外救护与繁育、重点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等专项资金,为云南省安排了相关项目。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财政部门暂不宜为滇西北、滇南生物多样性保护设立专项资金。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反映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为该区域保护工作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