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2260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1年9月8日以署岸函〔2011〕498号文函复:

吕耀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珠海口岸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公安部、质检总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口岸建设步伐,建设现代化口岸,打造大通关环境问题
    1.关于口岸规划设计,优化功能布局。
    做好口岸规划设计,是口岸科学发展的前提。为此珠海市已编制《珠海市口岸总体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珠海市将集中资源发展拱北、横琴、珠海港“三大重点口岸”并推进其他口岸和部分码头对外开放,进一步形成陆、海、空口岸全方位开放格局;同时以拱北口岸改扩建、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规划建设、横琴口岸实施“分线管理”规划建设等为重点,着力推进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珠港澳口岸合作,加快推进三地口岸资源共享,探索“单边验放”新模式。
    同时在口岸改扩建过程中,地方政府将积极与口岸相关部门及各查验单位等沟通协商,进一步做好口岸查验区、办公区和经营区以及周边服务区的规划和建设,充分发挥口岸整体效能,努力做到适度超前设计和可持续发展,确保口岸安全、畅通、便捷、高效。
    2.关于推进口岸改扩建工作,完善口岸设施。
    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基建投资范畴,所需资金原则上应由地方统筹安排。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口岸建设,2010年中央基建投资安排3亿元支持相关工作开展,珠海口岸建设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中央基建投资支持。在口岸运行维护经费方面,中央财政已经给予珠海市特殊支持,2003年起每年补助2000万元,2007年起又增加至每年4000万元。
    “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将积极推进拱北口岸改扩建、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横琴口岸分线管理一期工程的规划建设,积极推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和横琴口岸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的规划建设,开展湾仔口岸迁建前期研究。
    拱北口岸改扩建工程已于2010年3月动工建设,设计通关能力为每日50万人次,计划2012年竣工并投入使用。届时拱北口岸的通关能力将与澳门关闸口岸相对接,从而大幅提高通关速度,减少等候时间。
    湾仔口岸迁建的前期工作研究已编入《珠海市口岸总体发展“十二五”规划》。目前珠澳城市规划与跨境交通研究工作小组已举行多次工作会议,就澳门内港与珠海湾仔之间建设河底行人隧道项目规划进行磋商和探讨规划方案。同时正在编制的《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预留湾仔口岸河底行人隧道规划发展用地。
    3.关于加大科技投入,推动口岸现代化建设。
    目前拱北口岸客车通道已完善“一站式”电子验放系统,横琴口岸客货车通道已建设“一站式”电子验放系统;旅检通道实现了海关、检验检疫“一机两屏”;拱北、九洲、横琴、湾仔口岸旅检大厅已开通旅客自助通道96条;珠澳两地海关实现了查验结果互认和通关电子数据交换;边检完成了“单边验放”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继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查验电子化水平,推进公共查验货场建设和电子口岸建设,进一步优化旅客自助通关查验系统和扩大自助通关适用对象范围,全面实施“一机两屏”查验模式,推动口岸资源共享。同时我署也将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磋商,进一步加强对珠海口岸科技投入资金的支持,推动口岸现代化建设。
    二、关于创新口岸发展思路,大力发展口岸经济问题
    我们历来高度重视口岸周边地区的配套和建设,以建设高效的口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促进口岸经济发展。
    珠海市编制了拱北口岸地区综合交通规划,提出全面清理整治及相关设施改造建设的办法和措施;同时研究编制了横琴口岸综合交通枢纽、湾仔口岸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等规划。近年来广东省还加大了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强化拱北口岸周边地区交通综治管理,完善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标牌设置,调整口岸地区出租车、旅游大巴的交通运行,整治出租车市场,优化拱北口岸地下通道交通秩序,拱北口岸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为发展口岸经济,珠海市将发挥口岸优势,统筹规划城市功能布局,把产业调整转型与城市发展升级结合起来,优化横琴新区、高栏港经济区和航空产业园的规划,并创新发展口岸旅游经济,以实施大海港发展战略和打造粤港澳合作新平台的思路,推动口岸城市又好又快发展。
    三、关于口岸联检单位队伍建设和同城同酬问题
    关于口岸联检单位队伍建设问题。口岸各查验单位非常重视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使工作人员在依法把关的前提下,努力增强为内地与澳门尤其是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关于同城同酬问题。目前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稳步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京外中央国家机关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按照属地原则逐步实施同城同待遇。中央纪委等六部门于今年1月下发文件,分别就二级管理京外中央国家机关第二步规范津贴补贴和三级以下管理京外中央国家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政策作出了规定,明确京外中央国家机关现有津贴补贴标准低于所在城市机关同职级标准的,执行所在城市机关同职级标准。随着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口岸各查检单位与驻地公务员“同城同酬”的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四、关于建设高效协调机制,发挥好地方在口岸建设中牵头组织作用问题
    一直以来,珠海市坚持不定期召开口岸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口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0年12月珠海市政府颁布了《珠海市口岸管理规定》,进一步理顺了口岸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同时不断提高口岸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使口岸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今后国家口岸办将继续加强对地方口岸工作的指导,开展口岸文明共建活动和口岸运行绩效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口岸建设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增进口岸各部门的凝聚力、增强口岸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的职能作用,切实建好、管好、用好珠海口岸,使之能成为珠澳两地便捷高效的桥梁。
    感谢您对海关和口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