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1111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1年9月6日以交规划提字〔2011〕53号文函复:

致公党中央委员会:
    贵党提出的《关于加快转变环渤海港口发展方式的提案》(第1111号,交通邮电类058号)由我部主办,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会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部赞同贵党提出的“严把港口建设审批关,转变发展方式,大力促进海铁联运和创建优越的口岸软环境”的建议,认为妥善处理好上述方面的事务,将有力促进沿海港口的健康、持续发展。关于环渤海港口间“存在着同质化竞争的风险”和“谨慎审批尚未开发的新港区”等建议,已引起我部高度重视。为了摸清情况,我部于2011年5月先后对辽宁沿海港口和山东沿海港口的发展与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对环渤海地区港口的能力适应性进行了分析,认为该区域港口的码头能力与实际吞吐量之比处于较为合理的发展水平,但存在着结构性不平衡问题,主要是承担“北煤南运”的煤炭装船码头能力不足,进口铁矿石、原油等重点货类码头以及为临港产业发展服务的通用码头能力较为紧张,而集装箱码头能力有所富余。
    为了促进“十二五”期间我国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我部正在组织起草沿海港口发展与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对“十二五”期间沿海港口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重点、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考虑到沿海港口“十二五”期间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将按照“审慎决策、把握节奏、控制规模、有序推进”的原则,推进沿海港口码头设施建设特别是新港区开发,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业切实提高投资风险防范意识,保障沿海港口又好又快发展。
    一、关于环渤海港口的定位
    2006年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对包括辽宁、津冀和山东沿海港口群在内的环渤海地区港口群体进行了科学定位和合理分工,其中辽宁沿海港口群主要服务于东北三省和蒙东地区,津冀沿海港口群主要服务于京津、华北及其西向延伸的部分地区,山东沿海港口群主要服务于山东半岛及其西向延伸的部分地区。经过近年来的发展与建设,环渤海地区已经形成了以大连港、营口港、秦皇岛港、天津港、烟台港、青岛港、日照港为主要港口,其他港口为地区性重要港口的层次分明、分工合理的布局,有力保障了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二、关于严把港口建设审批关
    在《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指导下,我部先后会同天津市、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人民政府陆续审查、批复了环渤海地区的大连港、营口港、烟台港、青岛港、日照港等主要港口的总体规划,从国家层面对各港口功能定位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确定了各港的服务方向、建设重点和岸线利用方案等。
    在上述规划指导下,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港口建设项目核准和港口深水岸线使用审批工作中依法行政,坚持做到港口建设必须符合港口规划,对于港口规划范围以外以及不符合港口规划的建设项目,均不予办理港口岸线使用许可;对于未办理港口岸线使用许可的建设项目,不办理建设项目核准。今后,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港口规划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切实维护港口规划的权威性,同时也将加强对各省港口非深水岸线审批工作的指导。
    三、关于转变环渤海地区港口发展方式
    从“十一五”开始,环渤海地区港口在实施码头、航道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港口结构调整和港口资源整合。辽宁省鼓励大型港口集团跨地区参与港口开发,大连港集团参股锦州港集团,并参与葫芦岛港、锦州港、丹东港的建设;营口港集团整合盘锦荣兴港区。河北省在秦皇岛港务集团的基础上整合黄骅港、唐山港的国有资产成立了河北港口集团,推动港口之间合理分工和优势互补。山东省加强对中小港口的发展引导。上述措施推进了环渤海地区港口的合理分工与合作,促进了港口岸线、土地资源和海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
    “十二五”期间,我部将继续把优化港口布局、转变港口发展方式作为环渤海地区港口发展的重点,进一步强化主要港口的核心地位,突出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引领作用,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和现代港口物流业,完善保税港区建设。有序推进煤炭、原油、进口铁矿石码头主要货类运输系统码头建设,通过建设专业化码头和实施老港区改造,提升港口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对新港区开发的引导,做到突出重点、稳步实施,防止出现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关于促进海铁联运发展
    海铁联运是环渤海港口集疏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部将把“积极推进多式联运,重点推进集装箱、大宗物资水铁联运、江海联运”作为提升水运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方面加以推进。2011年5月11日,我部与铁道部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铁水联运发展合作协议》,提出通过加强和完善铁水联运发展规划,合理布局联运通道和网络,加强铁水联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铁水联运组织管理,加快铁水联运信息化建设,支持港口、航运和铁路运输企业发展铁水联运业务等具体措施,推动海铁联运发展,以进一步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完善综合运输体系,促进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铁道部将按照《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加快建设大同—秦皇岛重载铁路扩能、蓟港铁路扩能、大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等项目,推进张家口—唐山、德州—龙口—烟台铁路扩能改造以及天津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等重大项目建设。这些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环渤海地区铁路运输能力和质量,加强路港运输无缝衔接和海运联运,形成运力强大、便捷高效、低碳绿色的铁路运输网络。
    五、关于创建优越的口岸软环境
    在提高口岸整体工作效率方面,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公安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已建立起由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牵头的口岸工作联络协调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络协调会议。通过联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就口岸大通关建设及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并及时研究解决,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的发展。
    在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方面,海关总署积极支持和协调推动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组织开展地方电子口岸建设指导意见和建设模式研究,加强指导,每年组织召开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经验交流会,促进地方电子口岸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今后海关总署将继续加强与环渤海地区各省市政府的沟通协调,推进大通关信息资源整合和环渤海地区电子口岸的合作,改善环渤海地区口岸软环境。
    海关总署已于2005年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改革,允许守法水平较高的AA和A类企业在属地海关办理申报、征税手续,在口岸海关直接办理进出口货物验放手续,从而实现跨关区通关,目前该模式已在全国海关范围内推广应用。今后海关总署将深入推进这一模式,积极落实各项通关便利措施,不断提升通关效率。
    2011年我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共同推进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厅水字〔2011〕8号),将推进运输和物流信息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共用平台和机制,建立完善电子闸口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强化口岸监管,提高服务效率。
    关于“进一步深化环渤海地区已有保税港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境内关外’的自由贸易区功能”。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单独关税区通过签署协定,在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互相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最终形成的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特定区域。考虑到目前尚无相关法律规定,因此需要进行认真研究和不断探索来解决实际操作问题。
    感谢贵党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