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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1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1年8月23日以工信提案〔2011〕50号文函复:

丁耀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清洁生产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扶持,提高清洁生产保障能力的建议
    清洁生产是促进环境保护从单纯的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转变的根本途径,是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有关部门不断加大财政税收政策对清洁生产工作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推进清洁生产。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引导力度
    一是建立清洁生产专项资金。2004年中央财政设立了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行业中小企业清洁生产技术试点示范及宣传培训、制度建设、标准制订等基础性和技术性支撑工作。近年来清洁生产专项资金规模逐步扩大。2008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加大了对工业领域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支持引导力度,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6.77亿元,支持了89个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下一步中央财政将重点支持清洁生产推行规划中确定的重点领域清洁生产工作,开展重大关键清洁生产技术的示范和推广。
    二是加大中小企业有关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将清洁生产作为中小企业有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之一,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关键技术创新,资金规模及所占比重实现了逐年较快增长。
    2.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现行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为促进节能环保工作的开展,国家制订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企业低碳技术研发投入、环保节能节水项目和相关设备投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均可享受现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于引导企业加强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是根据税制改革总体要求,在对资源税、流转税、所得税、出口退税等相关税种进行改革和政策调整的过程中,强化税收政策对清洁生产等环境保护促进工作中的调控功能,使现行税制进一步“绿色化”,促进企业不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下一步的重点是尽快理顺现行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将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纳入环境税征收范围,为企业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建立有利的税收政策环境。
    二、关于强化技术进步的建议
    科技进步是提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重要支撑。在推行清洁生产过程中,我们始终把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放在突出位置,推动技术不断进步。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工业领域清洁生产技术升级。一是发布了铜冶炼、铅锌冶炼等22个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印发了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供技术信息指导。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利用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采用补助或奖励的方式,推进应用技术示范,加快成熟适用技术的推广。三是加快前沿技术的研发。对于行业急需攻关的清洁生产技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纳入科技发展规划予以重点支持。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紧紧围绕技术进步这一工作主线,明确技术示范推广重点领域,实施重点污染物削减工程,建设一批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基地,力争研发和示范一批重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推广一批具有显著污染预防效果的成熟技术和一批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料(产品),有效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以及汞、铬、铅污染物的产生量,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
    三、关于建立完善统一的工业领域清洁生产行业标准体系的建议
    建立统一的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对于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十分必要。针对清洁生产标准制定和发布问题,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0〕108号),明确要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部门,制订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组织编制清洁生产技术指南和审核指南,各部门不得单独制定和发布清洁生产相关标准。
    根据上述职责分工,结合工业行业清洁生产工作需要和技术发展实际,我部已提出钢铁等31项清洁生产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其中钢铁、热处理、丙烯腈、无机颜料(钛白粉)4项标准已向发展改革委提交报批稿待发布。下一步我们将在发展改革委统一标准框架的要求下,加快制修订工业领域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并加强清洁生产标准与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环保政策等衔接,指导企业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关于发挥企业主体意识及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
    企业是实施清洁生产的主体。发挥企业主体地位,需要在提供清洁生产技术信息服务、加强政策激励约束引导的同时,加大对清洁生产知识、理念的宣传和普及,使企业切实理解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本质,从而调动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积极性。
    一是结合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及“十二五”工作目标,我部拟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对工业企业负责人、清洁生产行政管理人员、行业协会负责人、行业专家、审核咨询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分类组织培训,力争“十二五”期间工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受清洁生产培训比例和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比例大幅提升。二是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清洁生产方法、清洁生产技术、可再生利用的废物供求和清洁生产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和情况,促进清洁生产信息交流。三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召开清洁生产技术现场会、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清洁生产案例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营造良好的环境和舆论氛围。
    目前我部正在编制《“十二五”工业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对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结合规划的制订加以认真研究和采纳。
    感谢您对清洁生产工作的关心,欢迎再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