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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0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1年10月18日以教提案〔2011〕115号文函复:

任勇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寄宿学校管理、提高农村学龄儿童营养健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进入新世纪以来,先后实施了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并在2006年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了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这些工程(机制)均将农村寄宿制学校(包括学生食堂建设)作为重点建设内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今后我们将继续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初中工程”等义务教育专项工程,努力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
    2010—2015年教育部、财政部将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内容主要为两个方面,一是用于支持县镇学校扩容改造,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解决“留守儿童”学习生活问题;二是用于农村学校仪器设备、图书、多媒体(信息技术)远程教学设备配备。
    2011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了“初中工程”二期,继续改善农村(含县镇)初中特别是寄宿制初中的学生校内食宿条件,建设内容以学生宿舍、食堂(伙房)和厕所等学生生活设施为主,兼顾建设必要的体育场地,取暖、供水设施,床具、炊具等设备购置。加快消除“大通铺”、校外租房、学校供餐能力不足等现象,满足路途较远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寄宿需求,有效改善学校供餐条件。
    二、关于推广学生营养餐
    青少年的健康水平关系个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关系国家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整个民族健康素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和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自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国家不断调整和完善“一补”政策,增加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2010年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天3元,全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天4元,全年1000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2010年中西部有1228万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一补”,覆盖率为47%(2010年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寄宿生为2600万人)。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要求,我部与财政部就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进行了多次研讨,拟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通过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逐步提高对农村学生的膳食补助水平,不断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目前两部已就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达成一致意见,拟报送国务院批准后,于2011年秋季开学启动实施。
    三、关于健全学校宿舍、食堂等管理制度
    2001年我部与原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推广学生营养餐的指导意见》。2002年我部与卫生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加强中小学生营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意见》。
    同时参照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公通字〔2010〕38号)中有关校园安保人员配备和工资政策,研究制订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地方政府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学校聘用合格的食堂工作人员,解决农村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和工资问题。
    四、关于设置寄宿制学校管理专业
    关于在师范类大学、大专、中专学校设立寄宿制学校管理专业一事,我们将按照《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根据专业设置条件,在严格进行专业设置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相应决定。
    非常感谢你们对教育问题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