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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好发挥深圳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的提案

2012-02-24


案由:关于更好发挥深圳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的提案
提案人:黄少良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国家发改委研究办理
主题词:经济改革发展
    一、深圳的历史性作用及其历史性贡献
    深圳特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的关怀与支持下,坚持和发扬先行先试、敢为人先和杀出一条血路的精神,经过30年的艰辛探索、大胆实践和不懈努力,从一个边陲小渔村发展成现代化的国际化大都市。用短短30年的时间实现了外国要150年才能实现的梦想。30年来,深圳就是靠思想解放,靠“闯”的勇气和智慧,推翻了一道道在传统体制下一直被视为绝对真理的那些“神圣”教条的桎梏,为自己也为中国“闯”出了一条全新的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美国《时代周刊》回顾深圳特区30年经济体制改革之路时评述道:“地处珠江三角洲的深圳一直是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先锋,达到带动中国经济起飞的目标。”
    二、深圳面临的问题与未来的方向选择
    30年过去了,深圳未来如何走?成为深圳特区新的发展阶段党和全国人民乃至国际社会急切希望得到回答的大考题。30年发展在打下丰厚物质基础的同时,也使深圳率先面临一道道难题:经济总量达到较高平台,经济内生动力和后劲不足;土地、资源、人口和环境约束进一步趋紧;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日益凸显;党和全国人民对特区寄予的厚望。这些“难题”恰恰就是深圳特区必须加快改革步伐迎来更加辉煌明天的原生动力。
    同时,国家改革发展正处在历史转折的关键点,党中央、国务院将更为艰巨的改革探索的重任赋予了深圳。面对发展新阶段国家和民族赋予的神圣使命,深圳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敢触敏感区、敢闯禁区、敢趟雷区的勇气、气概和智慧,先行先试、敢闯敢试,有责任和义务创出新经验、探出新路子,方能无愧于新时期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历史重任。
    三、更好发挥深圳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的建议
    1.加速从“速度深圳”向“质量深圳”转变,努力探索加快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路
    2010年2月3日,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并进一步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键是要在‘加快’上下工夫”。深圳应以此为契机,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按总书记的要求“先行先试,发挥作用”。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改革全局,切实将全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纲要、目标从追求GDP转变为追求“质量深圳”和“人民满意度”上来。让深圳人民真正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使城市更现代、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富裕;
    (2)加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步伐。深圳应从七个方面加快发展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即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深圳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3)在引才、育才、用才上要有突破性建树。一是面向全球招聘,博纳世界顶尖级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二是要不惜重金、不怕议论、敢于政策倾斜;三是要从全局出发,对引进来的人才面对全市行政管理、国企、非公企业、科研机构,总体提升全市的综合实力和素质,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深圳可持续发展和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
    (4)注重新型生产要素特别是创新优势的培育。深圳在这方面还有明显不足,要在技术创新的同时,保证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人力资本特别是企业家高级人力资本的发展,才能真正形成符合国际市场竞争需要、领先民族经济的独特优势;
    (5)加快建立从“深圳制造”向“深圳创造”转变的强有力激励机制。借助特区区域的延展和多角区经济圈之机、之力,着力推进现有经济体阶梯式扩散、裂变,实现“速度深圳”为“质量深圳”的历史大跨越,为国家全面推进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宝贵经验。
    2.全方位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努力为全国政治体制改革探出新路子
    创造透明、高效的行政体制、扩大民众的政治参与,是中国改革开放新局的突破口和起步点。温总理2010年8月视察深圳时指出:“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对照这一高要求,从总体上看深圳在不少方面创新力度欠大,步伐尤显优柔寡断。故建议:
    (1)快速、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从依然存在的条条及各个垂直管理机构的制约为重点突破口,实现全市所有机构、部门步调一致,且现在条件、时机和形势都已成熟;
    (2)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制度化党内民主参与机制,探索完善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发挥党代表大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
    (3)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的应有作用,加强对全市“人、才、权”的监督。率先建立起对政府官员“花钱”的监督体系,形成一套完整和健全的运行机制,让老百姓看到党和政府加快民主法制建设的决心和示范;
    (4)全面建立政府决策公示制。增强民众对政府事权力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真正解决某些方面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以及执行不力等问题;
    (5)创新人事制度新局。率先引入竞选机制,全市各级机关、部门配备干部时,彻底打破目前仍沿用的等额推介,按照1∶2或1∶3差额向人大推荐、向市民公示;继而延伸至副市长、市长,并逐渐将此法引入党内。同时,应依据国家民主生活的进程,在政府主要领导岗位及政府主管部门增大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员比例。以敢触敏感区、敢闯禁区、敢趟雷区的气魄和杀出一条血路的精神敢闯、敢试、敢为,为全国消除经济社会转型期不断频现的各种矛盾和影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探好路、示好范。
    3.抓住“前海”开发契机,加快“深港融合”步伐,在新时期探索出加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路子
    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批示中明确指出:前海开发“是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开发前海就是为未来深港一体化做准备,其历史意义极为深远。当年邓小平同志选择深圳为特区,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要依托香港的综合功能、借鉴引进香港的发展经验、管理经验,借势而上。深圳特区30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决策是英明的、正确的,也是成功的。从最初的“三来一补”企业,到高科技创新企业之都;从经济改革到社会、行政体制改革;从以深圳为代表的最初对外开放“处女地”,成为先进经验和先进制度的试验田,始终引领中国风气之先。深圳先后诞生过200多个国内“首次”、“率先”,创下并保持着多项全国“第一”、“之最”,香港沟通国际的桥梁作用的贡献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前海位于深圳西部蛇口半岛西侧,珠江口东岸,地处珠三角区域发展主轴和沿海功能拓展的十字交汇处,与香港、澳门毗邻,是珠三角城市群联系的交通枢纽。从全国来说,经过30年的改革、创新、探索,但与香港相比,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在公共行政、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法制化水平及行政效能建设、执行力建设上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将前海确定为“特区中的特区”尤显必要和迫切。通过开发前海,在金融、税务、法律、法规、人事体制、公共服务、工资薪酬等全方位与香港对接,同时参照中央给海南省的特殊政策,在前海“试办一些国际通行的旅游体育娱乐项目,探索发展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借助前海的地缘优势和交通便捷条件与香港共建更加开放的“世界级新经济区域”的同时,加速推进深圳特区体制上的全面创新;在深圳迈向更高层次国际化大都市的同时,科学、全面地探索出加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路子、新经验。
    4.着力构建反腐的“深圳模式”,为全国反腐倡廉探索新体系、新模式
    多年来深圳一直致力于构建完整的预防、惩治腐败体系,对有效打击、预防特区的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如此,深圳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现在全国已有不少省、市走在深圳前面。既然党中央赋予深圳先行先试的优先权,深圳就应不负重望参照国际反腐倡廉经验,本着“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探索构建新时期更加完备的教育、监督、预防、惩治一体的反腐倡廉新体制、新模式,为全国做出榜样:
    (1)成立深圳廉政公署。学习香港、新加坡经验,在全国率先成立廉政公署,书记、市长兼任一把手;
    (2)领导干部财产申报一步到位。世界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实行官员财产申报,一是其申报范围:领导本人、配偶、子女;二是申报内容:收入、存款、汽车、股权股份、古董字画及经办企业;三是申报对象:全市处以上领导和将提拔的处以上领导干部:四是领导财产申报不只给组织、纪检部门,而应向全市群众公布、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五是凡不如实申报者,应采取严肃的组织措施;
    (3)坚决执行人大对政府所有收入、支出全程监督;
    (4)完善人大对政府计划和预算支出决策失误及造成浪费的责任追究制度;
    (5)将反腐关口前移,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中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利益冲突行为的监督;
    (6)在敏感领域、腐败易发领域率先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并建立人大、政协、市民、媒体的质询制度:
    (7)本着切实保护干部从政积极性的精神,在打击、严惩恶意腐败的同时,对敢触敏感区、敢闯禁区、敢趟雷区改革先行者的失误和失败予以保护,探索、完善营造领导干部阳光从政、献身改革的良好从政环境;
    (8)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的优势,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反腐措施转变为法律、法规,以不断完善的反腐体制,为深圳经济特区的再腾飞、为开创更加美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崭新未来保驾护航。
    5.坚持生态、低碳主导,创人与环境和谐型城市发展新局
    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口的爆炸性增长,使深圳生态环境面临严峻考验。一是空气质量急剧下降。170万辆汽车尾气成为空气一大污染源,环保部最近公布的资料指出“近年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每年出现灰霾污染的天数达到100天以上,广州、南京、杭州、深圳等城市灰霾污染更为严重”;二是深圳每年产生1000万吨建筑垃圾,而自己只能消化350万吨;三是河流污染严重,虽然每年都加大投入,可效果不尽如人意;四是过度填海,致使海域污染、海洋自净能力丧失,深圳湾生态日趋恶化;五是特区扩大,原来的渔村、农村变为城市,旧债需要新还……这些都是深圳特区在走向国际化大都市的绕不过的坎,也在国内十分具有代表性。为不再重蹈发展经济以损害环境为代价的覆辙,深圳有条件在6个方面着力,创新人与环境和谐型城市发展新局:
    (1)制定出符合国际标准化城市环保标准和深圳中长期优化空气质量规划。在环境保护部等九部委新近共同制定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指导下,充分利用今年初与国家住建部签订的《关于共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合作框架协议》的有利条件,修订深圳2010—2015年分两步走的方案;
    (2)率先推行全市汽车欧四排放标准。制定出台使用电动汽车的优惠、奖励政策,并建成适应这一趋势需要的配套设施;
    (3)利用特区立法权优势制定科学的绿色建筑、节能环保的相关政策和严格规划、严格督查、严格处罚法规;
    (4)对高效益、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业、单位坚持执行退出机制和发布限时整改令制;
    (5)立足科学、长远发展,学习、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标准、设备,率先做好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示范;
    (6)强化全市民众生态、低碳意识,建立健全全民监督举报制度、环境预警制度、整治通报制度及世界新信息、新技术、新能源推荐制度。将深圳真正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国际大都市,为全国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创新宝贵经验。
    6.更好发挥非公经济体的作用
    改革开放30年来,非公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率举足轻重,深圳的非公经济较全国则更具代表性和典型意义。故建议:
    (1)政府制定专门政策,对非公经济体与国有企、事业等同对待;
    (2)政府在金融、税收、融资、土地征用、人才引进、出口审批、引进外资、境外并购予以倾斜性支持与鼓励;
    (3)破格培养、重用非公经济体中有卓越管理才能的优秀管理者,并适时吸纳进政府领导岗位和政府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