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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4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1年8月29日以工信提案〔2011〕73号文函复:

胡树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责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您关于支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议非常重要。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其在集聚资源、集成服务方面的优势,是改变服务机构“小、散、弱”现状,解决中小企业“找不到、不敢用”服务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帮助中小企业提升竞争力、实现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在这方面,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2007年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政策》(发改企业〔2007〕2797号),明确提出重点支持在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产业集群或具有产业优势的地区,建立公共技术支持平台。2009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进一步强调,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引导社会投资、财政资金支持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明确了服务平台的含义、基本条件、发展要求、建设目标等。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20多个省出台了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文件。
    二是加强统筹规划。为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提高平台布局的合理性,2006年我们组织各地编制了2007—2010年中小企业公共技术平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2010年又印发了《关于编制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0〕81号),要求各地编制“十二五”平台建设方案,结合本地区中小企业和产业发展实际,理清建设思路,明确阶段性建设目标和任务,合理布局,有序推动平台建设。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安排资金5亿元,重点支持了238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11年为解决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县域公共服务平台能力不足等问题,中央财政又安排5亿元,支持10省(市)用三年时间统筹规划建设省服务平台与所辖主要城市和重点产业集群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通过统一建设在线和呼叫服务系统、共享资源中心和平台网络管理运营中心,增强贴近需求的市和产业集群“窗口”平台服务功能,畅通公共服务主渠道,集聚资源、集成服务、优势互补,提升平台的整体服务能力。“十二五”期间,陆续支持在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四是树立示范平台。为提高公共服务平台发展质量,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10〕240号),在省和行业协会认定、推荐的基础上,2011年确定了99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通过树立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的示范平台,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带动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
    虽然我们在推动平台建设方面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但是目前公共服务平台发展速度、质量与中小企业发展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我们将持之以恒,继续抓好相关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得到较快发展。同时也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