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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摘编・提升商贸监管能力和水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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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促进农村消费升级

案由:农村消费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目前农村消费环境仍有待改善。一是部分商品销售存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农村消费观念有待引导,传销、误导消费等现象屡禁不止;三是农村地区现代物流成本较高,制约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四是中西部地区农产品品牌和营销意识滞后,绝大部分农产品附加值不高。

建议:一、提升农产品上行能力,促进农村产业提质增效,提高农民消费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把农业生产主体纳入县域商业体系。创新产销对接机制,开展区域产销协作,龙头企业可建立“商超﹢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形成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打造农产品电商直播基地。发掘和培养本土农村商业带头人和直播网红,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诚信评价体系。提升农产品品质,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二、优化农村商品供给,持续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释放县乡消费潜力。引导相关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强化全国层面的资源、资金统筹,扩大支持“以旧换新”的惠及面。鼓励绿色消费,通过补贴或税收优惠等方式,促进节能环保产品销售。推动文艺演出、医疗美容、养老保健等服务向农村延伸,丰富农村消费市场的商品服务种类。

三、培育城乡市场,纳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统筹谋划。加强农村与城市、农村与农村市场间的沟通交流,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间流动。以扩大县域乡镇消费为抓手带动农村消费,构建县镇村三级商品流通体系。因地制宜地制定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设施。推动县域流通企业和网点转型升级。健全农村物流网络。

四、加强农村消费市场监管,引导树立健康消费理念,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对农村消费市场商品服务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遏制在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山寨”、“三无”及过期商品。多渠道拓展宣传渠道,提高农村消费者的合同意识、维权意识。畅通农村消费者投诉、反馈机制和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

台盟中央: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质增效

案由: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是国际贸易过程中提供口岸管理与服务的平台。我国自2014年在上海率先启动“单一窗口”建设,于2017年实现全国31个省区市全覆盖。但当前,我国在“单一窗口”建设进程中,仍面临一些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建议:一、以“标准版”建设引领“地方版”创新,推动各地“单一窗口”实现均衡发展。经过多年建设,“单一窗口标准版”已实现基本功能全国统一,为各地口岸“单一窗口”建设提供了基础条件。“地方版”建设水平则参差不齐。一方面应进一步提升“标准版”的业务覆盖面,推动“单一窗口”通用业务办理实现全国“一盘棋”;另一方面应进一步突出“地方版”的特色创新探索功能,支持各地方因地制宜拓展业务领域、优化流程设计,并及时将成熟的试行结果作为参考意见,纳入“标准版”功能建设并推向全国。

二、从重监管向重服务转变,推动各地“单一窗口”建设提质增效。及时总结先进地区在服务贸易便利化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果,推动各地方口岸完善“单一窗口”平台的服务导向功能建设,实现进出口贸易“一口接入、一口对企、一口受理、一窗通办”。紧紧围绕国际贸易新形势、新业态,主动对接、深入调研、实时掌握外贸企业最紧迫、最核心的业务需求,将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服务水平作为“单一窗口”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适应新环境、新要求的服务应用。围绕各地口岸特点,积极拓展差异化的地方特色应用。

三、以数据畅通带动数据共享,推动各地“单一窗口”释放数据价值。搭建联通全国口岸管理系统的大数据平台,制定数据交换、应用标准体系规范,推动海关、边检等国际贸易关键监管部门加速探索口岸数据开发应用。充分挖掘数据要素价值,为发改、商务、海关、财政等部门分析外贸形势、精准出台政策、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等提供科学系统的决策数据支持,有力推动国际贸易提质增效。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杨静华:加快中马“两国双园”升级发展

目前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双园”升级发展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建议——

一、加快推动中马“两国双园多区”联动发展。按照“产业发展、两园联动”升级发展方向,推动中马“两国双园”向“两国双园多区”或“两国多园”合作新模式转化。

二、探索中马“两园两港”互联互通试点。以“两园两港”为试点,对需在“两国双园”“两个企业、两个车间”往返进行加工合作的产业项目,创新实行“总账册”管理,实施便利化监管服务机制。

三、提升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的信息化支撑,持续优化海关监管便利化和货物通关服务便利化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李玉春:支持国际机场口岸建设 便利中缅交流

随着中缅贸易的不断扩大,外贸国际物流形式更加多元化,德宏芒市国际机场口岸作为目前我国通往缅甸距离最短的航空口岸,高效、便捷、畅通的空中通道为经贸往来和文旅交流提供了新选择,也为德宏州口岸经济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但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建议——

相关部门对芒市航空口岸建设正在申报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和冰鲜水产品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项目”“芒市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给予支持,帮助推动项目早日获批落地建成,促进德宏口岸经济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梁志祥:运用科技手段疏导高峰期跨境人流服务

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进一步发展旅游业,对于香港克服暂时困难,令经济恢复增长,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如何在吸引更多旅客来港的同时,未雨绸缪地进一步加强香港与内地口岸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协调,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建议——

一、利用科技手段建立高峰期适当调节内地来港人流的机制,以确保内地旅客来港的舒畅环境。

二、进一步增加重大节日期间两地口岸通关时间。

三、进一步改善口岸的服务设施,加强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及残疾人士的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杨建德:优化境外办展审批流程

现有的境外办展审批条款缺乏灵活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营企业出海办展。建议——

一、降低审批门槛。对于有境外办展需求的民营中小企业,考虑以企业经营状况、信用记录、办展计划合理性等作为主要审核标准。推动“因公”与“因商”分类管理政策落地,将民营企业境外办展归类为“商务活动”。建立“白名单”企业快速通道。

二、简化审批流程。推行“一站式”数字化审批,开发“跨境展览”线上平台。建立审批绿色通道。

三、探索建立其他多样化的审批方式。试点“信用承诺﹢事后监管”模式,企业签署《合法办展承诺书》《合规参展承诺书》后即可获审批,中国贸促会联合第三方机构对参展效果和合规性进行抽查,违规者纳入信用惩戒。

全国政协委员徐士龙:以企业“技术抱团”出海 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正以前所未有的步伐迈向国际舞台。建议——

一、结合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十多年来为全球民生在就业、基础设施、技术等方面带来的价值,积极开展有效宣传。

二、政府加强支持引导。组织企业“技术抱团”出海,形成集聚效应,相互支持、共同发展、降低风险。注重发挥优质产业链企业作用,支持引导需要“走出去”企业加强自身建设,融入当地的高质量建设。

三、发挥链主企业龙头作用。有计划地引导培育有成功经验的“走出去”企业、优质技术产业链链主企业“技术抱团”出海,并给予重点金融支持,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拓展新空间、开创新局面。

全国政协委员伍爱群:加快我国贸易模式转型升级

当代新技术发展正推动国际贸易新模式演进,要加快贸易模式转型升级,助力我国贸易强国建设。建议——

一、便利货物资金进出,支持货物贸易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提升国际贸易资源调配能力。

二、推进产业国际协同和创新,支持高端产业融入全球价值链体系,完善国际国内产业生态系统。

三、便利数据、技术要素跨境流动,支持现代服务业融入全球创新链,为国际贸易发展注入新动能。

全国政协委员戴红兵:支持边民互市贸易 促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

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托国家有关边民互市贸易政策,推动沿边地区边民互市贸易持续发展,但是仍面临着一些堵点难点问题。建议——

一、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在今后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度中,吸纳广西的区位区情特点和边民互市贸易的探索实践经验,进一步加大对边民互市贸易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

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边贸落地加工具体指导办法和相关技术及认定标准,推动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企业从粗加工向深、精加工方向发展。

三、相关部门出台边民互市贸易金融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各商业银行加强对边民互市贸易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推动融资信贷和贸易结算更加便利。

全国政协委员廖长江:加快推进我国离岸贸易发展

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离岸贸易已成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当前我国离岸服务贸易未形成全方位、宽领域的开放体系。建议——

一、通过政策配套措施推动离岸贸易发展,在自贸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更加自由开放和宽松便利的措施。建立离岸贸易企业“白名单”,银行为白名单企业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

二、健全离岸贸易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链条监管体系和救济制度。根据新型离岸贸易的不同模式制定专门的监管措施。支持企业及行业组织向国家提起贸易救济调查。

三、发展离岸贸易金融服务和生产性服务,加强离岸贸易中间商的引进和管理。放宽对离岸服务贸易相关行业的限制,进一步接轨国际标准。

加强市场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何婧:出台学生校外托管机构 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

校外托管机构满足了部分家长对孩子课后托管服务的多元化需求,但也隐藏着一些风险。建议——

一、出台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明确校外托管机构的开办条件,细化设立标准、餐饮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监管职责。

二、建立健全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机制。明确校外托管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与管理范围,加强协调联动,实施分类审批、分类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与执法,建立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三、建立预收费监管和消费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制定单行法,对各类托管的合同主要条款、履约担保、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规制。建立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庄振文:完善物流行业流通规则和标准衔接

近年来,国家积极开展物流标准的制定工作,但标准的实用性和应用性仍有待提高。建议——

一、各省级层面可由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牵头,积极开展物流标准化统筹规划工作,加快与兄弟省级物流标准机构的对接,解决跨区域流通问题,接轨国际物流标准等。

二、在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率先试点一体化物流标准体系建设。经过2—3年试点,向其他城市群复制推广,形成大范围的流通规则和标准。

三、按照国际标准化的总体规范、物流数据库结构等,建立统一的物流大数据平台,为地方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等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

四、加强物流行业的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监督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张学军:规范临期食品安全管理

临期食品销售和食用过程中容易引发消费纠纷和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关于临期食品的管理规定,明确生产、销售、包装、流通等各方参与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并根据食品类别细化临期期限标准。

二、构建全国统一的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强化对各层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顶层设计。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将运行的追溯体系纳入统一平台,实现不同层级、不同食品种类的食品追溯体系与全国统一平台的对接。

三、坚持约束激励并重。动员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设临期食品专营店、专营区实现规范管理和销售。指导地方加强对临期食品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设立临期食品专区、独立存放和显著标注“临期食品”标识等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崔丽娟:治理商品过度包装

商品过度包装不仅造成资源极大浪费,额外成本最终还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建议——

一、利用网络新媒体、户外展板等多种渠道,普及过度包装危害知识,推动绿色消费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

二、完善标准体系,细化过度包装的判定依据。加大对过度包装行为的约束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三、引导企业推动产业升级,鼓励包装企业研发推广使用环保、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的新型包装材料。支持企业构建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产业链。

四、监管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厘清各部门在商品包装监管中的职责分工,加大日常巡查和抽查力度。加强对电商平台等新兴销售渠道的监管,督促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刘伟:加强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

外卖食品安全问题暴露出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建议——

一、完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共享厨房、餐饮外卖专营店的监管力度,出台追责机制和投诉举报平台。

二、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证照信息存证系统”,实现经营主体变更实时核验。杜绝“影子店铺”,遏制“数字马甲”模式的发展。

三、强化外卖平台管理责任,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商家公示和限制入驻。建立平台连带责任制度,对配送环节食安事故实行平台先行赔付。

四、鼓励外卖商家使用一次性食品安全封签和绿色标准化包装,发挥数据资源和技术手段优势,依法规范合作商户经营行为和配送人员从业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隋军: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目前商业秘密保护仍面临侵权行为频发、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明确商业秘密的界定标准、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的行政监管制度,提高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加强协作机制建设,促进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复监管情况。

三、提高企业自身保护能力。推进标杆企业培育工作,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知识的培训和宣传。

四、强化创新试点和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商业秘密保护新机制新路径。建设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

全国政协委员廖祥忠:加强移动式储能电源安全治理

移动式储能电源(以下简称“充电宝”)因其便捷性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安全隐患问题也随之而来。建议——

一、强化生产源头监管,完善质量安全标准。加速国标迭代,将快充技术、无线充电等新兴产品纳入强制认证范围,加大监管力度。

二、加大市场整治力度,严打违法违规行为。推行“一物一码”溯源机制,强化平台责任。

三、提升公众安全素养,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在初中物理课程中增设“储能设备安全”章节,将充电宝安全使用和安全教育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重点。

四、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责任追溯机制。将制定《移动式储能电源安全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规划,对重大安全事故实行终身追责。

全国政协委员谢茹:构建商品价格管控体系 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恶性竞争侵蚀企业合理利润空间,引发质量隐患、税收流失等连锁反应。建议——

一、构建全口径成本核算体系。打通海关报关单、增值税发票、物流运单数据。推行价格备案承诺制,平台履行异常价格主动报告义务。开发智能监测平台,实现成本价动态建模与售价实时比对。

二、实施数字化分级监管。建立预警响应机制,通过比对售价与成本价制订不同应急处置。

三、打造质量溯源闭环。推行“一物一码”区块链溯源。建设“云质检”共享平台,开发“全民监督”App,建立30分钟快速处置通道。

四、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尽快出台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管理办法,明确平台连带责任,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朱水芳:改革保健食品产业政策 打造万亿级健康产业

保健食品能有效预防、减缓慢性病发生,但当前保健食品产业,特别是跨境保健品缺乏有效监督,安全隐患堪忧。建议——

一、严厉打击“假洋牌”乱象。对虚构原产地、虚假认证的跨境保健品企业依法严惩,并纳入信用黑名单。建立跨境保健品溯源平台,实现“一物一码”全流程追溯。跨境保健品应与国内保健食品实行分区销售,并标示其未经国内功效检测验证。

二、明确跨境保健品监管主体。加大对“蓝帽子”标识的公众教育力度。放宽对“蓝帽子”保健食品宣传限制。

三、破除制约产业发展政策。加大产业科研专项支持,拓宽蓝帽子保健食品备案制原料范围,开放复配,进行产品功能声称销售试点和拓展功能,提高注册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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