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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摘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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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健全黄河上游地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案由:黄河上游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但流域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整体生态脆弱,当前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补偿来源受限。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地区和经济发展核心区域之间利益平衡的补偿路径尚未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投入生态保护补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

二、补偿范围偏窄。补偿资金尚未在产业扶持、收入调节、经济转型等方面很好地发挥作用。现行的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与生态建设投资以及损失的机会成本之间没有进行有效链接,补偿标准和生态价值不匹配。

三、补偿方式单一。长期以来,黄河上游省区生态保护补偿主要以资金补偿为主,虽然也尝试过共建生态园区、进行产业转移、提供人才支持、进行对口协作等其他补偿方式,但大多停留在协议层面。

四、补偿机制不健全。目前尚未形成针对生态保护补偿成效的评价标准,生态保护补偿综合效益评估相关工作开展不足,不利于生态补偿政策的优化和完善。

建议:一、完善生态保护补偿配套制度。健全黄河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确保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具有协同一致的发展框架和目标。加快推进上游省区生态保护补偿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分领域、分地区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在标准下制定相应的财政、金融、税收等具体政策,提高生态保护补偿综合效益。

二、构建市场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新格局。建立政府引导、金融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的可持续多元化生态保护投入机制,探索通过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多种补偿方式。设立省级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鼓励金融企业参与生态保护补偿。

三、强化黄河上游地区生态补偿利益联结。深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各县区间达成生态补偿协议,将部分生态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横向补偿资金池,强化补偿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作用。

四、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建立部门间会商机制,健全协同管理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提高生态保护补偿实施的有效性。

民建中央: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 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案由: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对于夯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基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黄河流域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因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方面制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效益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建议:一、打造黄河流域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先行示范区。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结果导向的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健全基础设施建设对占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的风险研判机制。二是开展黄河流域国土绿化、湿地保护行动,逐步健全完善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推进生态系统碳汇试点项目。三是加大对黄河流域核心节点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黄河流域的交通、能源、水利、算力等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扩围高铁物流试点,推动传统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方式转变。加强支持新型电力系统、新型数字产业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二、创新黄河流域现代化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机制。一是优化黄河专项资金的央地协同机制。研究设立黄河流域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二是结合财政部专项债券扩容政策,优先将沿黄省区生态修复、交通枢纽项目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提升中央财政对黄河流域基础设施的定额奖补力度,探索生态类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三是探索黄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特许经营新模式,支持符合财政部要求项目发行公募REITs。结合碳排放强度和绿电认证指标,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ESG清单。四是引导金融机构定向支持风险可控的现代化基建项目。对环保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探索提供风险补偿、后补助等组合融资工具。

三、统一黄河流域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体系。一是建立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效益评价标准机制,明确新增生态资产的累计收益核算技术方法。将新增生态资产纳入特许经营合同条款,明确政府、企业、第三方机构的责权利分配规则。二是建立黄河流域区域、产业的适水评价标准体系,针对黄河流域各省市的新、改、扩建企业建立区域、单元、产品、工艺等适水等级标准、评价技术方法与第三方评估机制。三是修订引黄灌区灌溉基础设施管护细则,健全基层网格员的灌区基础设施管护标准。

农工党中央:加强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案由:近年来,长江流域相关省市大力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系列攻坚行动,全国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农业面源污染源头防控压力大、环境监测基础薄弱、化肥农药使用强度偏高、利用率偏低、农村环境整治滞后等问题。

建议:一、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完善监测工作和相关激励机制。尽快制定面向2035年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将化肥减施和粮食稳产增产列为同等重要目标。将农田退水进入水体的氮磷等营养指标浓度值的变化作为减施校核依据,提升化肥农药减量数据的准确性,加强污染监测、负荷评估和预警调控。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的流域水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系统整合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监测、农村环境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等网络数据,实现从污染源头到生态环境的大数据联通。

二、大力推广种植业精准灌溉、精准施肥用药,大幅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更加精准地设计农田养分投入。在氮投入过量地区和高度集约化农区,开展化肥减施增效技术研究,进一步降低农田化学养分总投入,提升农田养分利用效率。以种粮大户和距离河湖水体较近农田为突破口,加大农田秸秆及畜禽粪便资源肥料化利用及还田力度,提升农田土壤的可持续生产能力。合理规划农作制度,视情况开展水旱轮作、草田轮作等,增加土壤中的有机质含量。加大配方施肥、缓释肥等先进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同时提升装备能力,推动肥料深施和精准施肥。

三、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和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加强畜禽粪污监管和垃圾及农业废弃物分类处置,优先资源化综合利用和环境源养分土地消纳,提升农村地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围绕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推动农村河网体系的集中连片治理,全面科学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措施,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增加水环境容量。

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刘艳玲:全面推进国家公园高质量发展

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经历了试点探索、首批国家公园设立,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但是,当前国家公园体制建设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建议——

一、及时完善国家公园创建设立机制,制定国家公园创建设立的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计划,优化国家公园创建与设立程序,填补海洋类型国家公园空缺,加快推进国家公园设立。

二、系统强化国家公园建设管理,建立完善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建立完善国家公园“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

三、切实保障国家公园绿色发展,健全国家公园资金保障政策,探索开展高水平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经营性服务,鼓励绿色金融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樊杰: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

当前,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生态环境格局发生良好转变。为进一步健全主体功能区战略制度体系,建议——

一、提升主体功能区战略,履行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大战略的基本定位。完善国土空间安全体系,以主体功能区战略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培育承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新发展空间。

二、分类解决主体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堵点卡点。农业主产区进一步提升大食物生产和供给基地种粮积极性,加快乡村地区工业化城镇化。重点生态功能区要实现激励性与限制性并重的全面管控。

三、创建复合功能区体制制度,充分与新型城镇化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科技创新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相融合。

全国政协委员马海军:全面推进环保合规 筑牢环境保护基础

环保合规,是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实现美丽中国愿景的有力保障。建议——

一、建立健全环保合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逐步形成科学合理、适应实际需求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并在成熟时上升为国家法律和标准。

二、强化政府决策生态环保合规审查,利用专业机构和专家对政府决策中涉及的生态环保事项进行识别、评估,提出环保合规建议。探讨将环保合规评估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

三、大力推进企业环保合规管理,从重点企业开始,突出重点,发挥这些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完善协同机制,形成治理合力,共同保障环保合规工作顺利推进和取得最佳效果。

五、建立环保合规专业培训体系,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环保合规服务人才队伍。

全国政协委员熊皓:推进我国风景名胜区高质量发展

风景名胜区作为最具中国特色的自然保护地,目前已进入了转型升级与提质增效的新阶段。建议——

一、转变管理理念,分级分类推进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职能建设。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落地实施。

二、创新资源价值转化运作。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的全面确权登记,实施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体系。

三、创新展示利用模式。统筹资源保护与利用,推动风景名胜区从单一的观光游向多元化的休闲度假游转型。丰富二次消费场景,做好消费场景要素的挖掘、重构,引入AI技术、大数据技术加强客源市场分析。

四、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增加科学研究、野外观测、科普设施的资金和项目投入。构建区域生态补偿合作机制。设立风景名胜区保护基金。

全国政协委员余蔚平:进一步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均对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作出明确部署,但仍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建议——

一、强化政策供给,完善基础制度。明确生态产品涵盖范围、市场交易、质量控制等标准,完善价值核算技术规范。

二、强化分类施策,构建多元模式。对物质供给类产品,通过完善市场化措施,提高其附加值。对调节服务类产品,充分发挥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用,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政策体系。

三、强化统筹协调,发挥政策合力。加快推动自然资源确权,健全考核和激励约束办法。

四、强化政策支持,推动提质增效。加大财税政策支持,落实完善现有绿色税收政策,加快出台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的办法。

全国政协委员廷·巴特尔:解决生态保护区内牧户基本用电问题

推动农村牧区电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偏远农牧户基本生产生活的通电升级工程,是补齐农村牧区电力基础设施短板,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一项重要举措。建议——

一、充分考虑草原生态屏障脆弱及牧民居住分散的实际,在不打破自然生态平衡、不建超出环境承载能力工程的前提下,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适当拓宽电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范围和电网延伸范围,允许将生态红线内牧民的宅基地、水井及其他生产生活设施调整出生态红线范围。

二、对生活在生态脆弱的荒漠地区的农牧民住户采用建立新能源供电系统等方式解决其基本生活和生产用电需求。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政府投入和个人自筹相结合的方式,为有意愿的牧民购买安装10千瓦风光互补设备。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王新强:健全完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目前还存在生态补偿主体认定模糊、主体责任不明等短板。建议——

一、深化顶层设计,推进专项立法。出台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鼓励地方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二、构建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体系。建立高层级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沿线省市联席会议。

三、完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标准。将生态补偿基准从单纯的水质水量指标向兼顾物种资源保护、生态系统维护等多指标转变。加强探索产业协作、对口援助、共建园区、人才合作等“造血型”补偿方式。

四、加强宣传教育,鼓励下游地区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上游地区生态产业建设、运营和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蒋齐:加强科学治沙理念的科普宣传

沙质荒漠化(沙漠化)是一个全球性问题,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面积最大、受影响人口最多、风沙危害最重的国家之一。建议——

一、加强科学治沙相关知识的宣传,在传统宣传方式基础上运用现代信息、融媒体、科普传媒及读物、AI、虚拟现实(VR)、个例解读等多种形式,以科学知识解读普及,提高公众对科学治沙的认识水平。

二、把单一的植绿防沙治沙科普宣传,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向农、林、草、畜、工、水等联动综合系统治沙转变,科学宣传沙区植绿的数量和质量要与水资源量融合。

全国政协委员赵建泽:推进“零碳矿山”建设 促进煤炭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零碳矿山”建设有助于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议——

一、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强化顶层设计,推动“零碳矿山”建设相关政策落地。设立“零碳矿山”专项基金,对减碳降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将“零碳矿山”建设成果纳入全国碳市场,探索矿山生态修复碳汇交易机制,对减排企业给予配额奖励等。

二、建立国家统一评价标准。组织开展“零碳矿山”建设体系研究,建立符合我国煤炭行业实际的技术规范和认证标准。

三、开展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支持科研院所与大型煤炭企业合作,围绕煤矿“减碳、去碳、降碳、固碳”课题成立“零碳矿山”实验室。

四、支持重点区域示范先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径和商业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安润生:加快推动煤矸石、高铝粉煤灰 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近年来,我国铝土矿需求量持续攀升,对外依存度进一步提升。建议——

一、支持建设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打造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体系的样板。

二、出台全产业链差别化产业政策。培育龙头企业,并在用地、用水、能耗、绿电指标及污染物排放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在高铝煤炭富集地区增设火电规模,提升本地消纳比例,配套必要的电解铝指标。

三、加强资源保护支持。

四、加强科技研发支持,推动重点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和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

全国政协委员刘同德:切实加强青藏高原 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

当前,青藏高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取得良好成效,但也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建议——

一、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完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协调机制,统筹指导、综合协调青藏高原生态一体化保护工作;建立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项目资金整合机制。

二、强化系统治理。支持青海、西藏构建冰川—湖泊—草地—沙漠—林田生态等多圈层综合治理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健全三江源“中华水塔”保护支持体系,打造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的自然保护地典范。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大青藏高原生态要素监测站点建设力度,优化监测站点布局,构建“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监测网络;建立生态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生态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利用。

全国政协委员傅振邦:将火电厂转型发展为城市综合能源 供应平台及环保基础设施

将火电厂转型发展为城市用能与环保处置综合体,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具有重大意义。建议——

一、在“十五五”规划中,将火电功能转型服务城市建设这一新发展业态纳入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与路径,自上而下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二、加强政策支持,培育新质生产力。从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入手,调动政产学研用各环节的积极性,打破行业壁垒,引导战新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呼吁全社会高度重视城市的清洁用能与环保处置,形成火电转型为城市用能及环保处置综合体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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