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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波委员:林下经济的“三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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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森林是集水库、粮库、钱库、碳库于一身的大宝库。要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在保护的前提下让老百姓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收入。”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并明确15条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2025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强调要“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加快发展林下经济,不断挖掘培育森林‘四库’功能”。

近日,随全国政协考察团赴吉林实地考察林下经济工作,深感推动林下经济健康发展,要在“合理”上下功夫,具体体现在“三适”上。

一是“适度”。就是要充分考虑当地生态承载能力,坚持生态优先,明确保护森林是前提,水土保持是要求,不影响森林整体功能是原则。实践中,发展林下经济要做到“六个紧密结合”:一是与森林资源培育紧密结合;二是与天然林保护紧密结合;三是与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四是与退耕还林紧密结合;五是与防沙治沙紧密结合;六是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生态保护区建设紧密结合。

二是“适宜”。保护森林资源和发展林下经济,要秉承二者功能相容、空间复合利用的原则。要根据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等情况,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一是国家根据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制定专项计划,分区域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的基础重点产业和目标;二是各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的相关技术标准;三是经营者利用商品林发展林下经济,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四是鼓励发挥国有林场资源、人才、技术等优势,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周边林农就业增收;五是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当地特色,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

三是“适应”。要把林下经济作为重要经济增长点,坚持高质量发展,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贯穿始终,实现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通过引进技术和人才,不断催生林下经济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林下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作者 杨小波 系全国政协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驻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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