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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姚爱兴:多管齐下 多措并举 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这是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部署。但当前,仍存在农村养老体系不健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设备简陋等短板。为此,建议:
一、健全完善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基础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出台城乡统一的强制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向农村地区延伸;大幅度提高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并健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使其调整频次、调整幅度与城镇退休职工的节奏相适应,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物价变化相适应;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适度降低农村居民医保缴费比例。
二、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转型为辐射全县域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承担全县失能人员的护理服务兜底功能。在乡镇层面,重点推进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将具备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建成具有协调指导、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服务转介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将乡镇卫生院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适当增加长期护理床位。在农村社区中心居住点和县道乡道沿线,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养老服务点,辐射周边的居民。
三、数智化深度赋能,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模式。推广普及以医疗为保障、康复为支撑的农村“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实施乡镇医养服务项目,在全国2.8万余个乡镇,力争每个乡镇至少投资兴办一所公办医养结合中心,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无缝衔接,构建起“医、康、养、护”四位一体的特色医养结合模式。支持智能化养老服务“硬件—软件—服务”三维度协同创新,推广普及智能化养老产品,构建起覆盖情感陪伴、生理监测、服务交付的全链条服务模式。
四、完善农村家庭支持政策,鼓励进城养老或居家养老。鼓励农村老年人随子女进城定居和养老,对于自愿退出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老年人,给予必要经济补偿;建立高龄失能、残疾等农村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借助智慧社区建设与“互联网﹢”技术,以及应用传感器、可穿戴设备等,实现远程看护、健康监测与辅助照料指导。完善农村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优化探亲假、护理假等规定。
五、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面参与养老服务业。可通过提供服务设施、减免税费、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机构和组织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养老服务的新模式。鼓励城镇地区的养老机构和组织开展农村上门咨询类、精神慰藉类服务,由县乡政府给予适当运营补贴。
六、补齐农村养老保障的法治短板。尽快制定“农村养老保障条例”,填补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立法空白,通过立法形式将“区、乡镇、村(社区)”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固化,为养老服务资源精准惠及老年人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刘家强:倡导积极婚育观 营造友好生育氛围
当前,我国人口发展进入深度转型期,生育水平持续走低、人口老龄化加速推进,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基础性变量。与此同时,“不恋、不婚、不育、少育”观念在青年一代中影响日益加深。面对这一形势,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首次将“倡导积极婚育观”写入国家未来五年的发展纲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倡导积极婚育观,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充分彰显了中共中央对人口问题的高度重视和系统谋划。为此,建议:
一、加大经济支持力度。“十五五”规划明确要发挥育儿补贴和个人所得税抵扣政策作用。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育儿补贴政策,探索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孕产、入托补贴推行力度,形成家庭育儿综合经济支持政策。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在住房保障和购房政策上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二、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加强对代际照料的政策支持,建立健全老人参与代际育儿照料的激励机制。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均衡供给,逐步将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纳入免费范围,减轻家庭养育教育负担。推进儿童友好型公共空间建设,完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家庭卫生间、儿童活动角等婴幼儿照护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三、加强生育职工权益保障。优化生育休假制度,从保障职工生育权益和保护生育职工健康权的功能定位出发,体现保护生育和养育过程,如保障职工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休假权,推行对婴幼儿父母职工实施弹性工作制等,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促进公平就业和职业发展。完善生育职工休假期间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明确相关各方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职工假期待遇。
四、积极引领正向婚育文化。开展婚姻家庭、生育健康、家庭责任等教育,加强对青年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引导,大力倡导修身齐家、孝悌和睦、代际传承、重视养育等家庭价值理念。培育优良婚俗文化,推动家风家教与婚俗改革深度融合,有效治理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加强对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内容引导,遏制刻意渲染婚育焦虑、制造性别对立的不良信息传播,鼓励平台加大对积极健康婚恋内容的流量扶持。
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霍金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统筹推进老龄事业与银发产业协同发展,先后明确了银发经济发展目标与实践路径。但总体来看,我国银发经济仍处于起步培育阶段,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短板弱项。为此,建议:
一、健全顶层统筹机制,提升规划政策落地效能。完善银发经济顶层设计与统筹推进机制,建立民政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常态化工作体系,健全会商调度、联动推进、资源整合工作机制。强化养老事业与银发产业政策衔接,统筹兜底保障与市场培育双向发力。指导各省市立足区域实际,编制银发经济专项发展规划,细化重点领域扶持细则与分类指导举措。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网络。统筹城乡区域养老服务均衡发展,重点补齐中西部基层养老服务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布局建设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乡村互助养老站点,提升乡村养老服务能力。整合社区适老资源,打造集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阵地,健全居家老人常态化探访关爱机制,打通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衔接通道。
三、深化医养康养融合,畅通健康养老服务链条。推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康养机构深度联动,常态化开展远程诊疗、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等服务。补齐健康监测、康复理疗等配套服务短板,优化医保结算政策。推动养老服务、适老产品制造、康养文旅、养老金融等业态提质扩容,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品质化的银发供给体系。实施银发品牌培育行动,打造一批辨识度高、竞争力强的银发消费品牌和特色场景。引导商超、电商平台开设银发专属专区,优化适老化界面和服务。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丰富居家、社区、机构差异化护理保险产品。
四、完善要素保障体系,优化银发经济发展环境。强化土地、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支撑,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银发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支持存量物业、闲置场所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加大对普惠养老、社区居家养老、适老产品制造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健全养老人才培育体系,支持院校开设养老护理、康复治疗等相关专业,开展定向培养、职业培训和技能认证。搭建统一的银发经济大数据平台,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实现养老服务、健康医疗、社会保障等数据共享共用。健全银发产品和服务行业准入、运营监管、退出机制,常态化规范养老机构、养老金融、康养文旅等行业经营行为。健全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机制,拓宽老年人社会参与渠道,让银发力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动能。
全国政协常委、香港友好协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施荣怀: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其作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为此,结合国际经验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养老服务和银发经济方面的实践,建议:
一、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一是拓宽筹资渠道,建立单位、个人、政府、社会多元筹资机制。二是坚持居家照护优先,将报销比例向居家和社区服务倾斜。三是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个性化护理保险产品,形成社会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保障体系。
二、探索钱跟人走的服务券模式,激发服务市场活力。香港自2013年起推行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计划,持券长者可按个人需要从认可服务单位自主选择日间护理和家居照顾服务。建议内地结合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试点推广养老服务券模式,将部分财政补贴直接转化为老年人自主选择的购买力,实现从补供方向补需方的转变。
三、国家层面建立银发经济统筹协调机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了由政务司副司长领导的促进银发经济工作组,成员涵盖全部决策局。建议内地借鉴这一治理架构,整合发展改革、民政、卫健、医保、工信等多部门资源,将养老产业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政府绩效考核,压实属地责任,充分激发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等多元主体的积极性。
四、构建养老科技创新与产业化互促机制。一是设立专项基金,重点投向AI护理机器人、智能康复设备等关键技术领域。二是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三是大力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拓展线上问诊、紧急救援、居家上门等多元服务场景。四是加快适老化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养老产业与医疗健康、文化旅游、金融保险等产业融合发展。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支持本科院校、职业院校扩大养老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增加学费减免、专项奖助学金等政策激励。二是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实现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精准对接。三是提升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待遇和职业荣誉感,建立合理的薪酬增长机制。同时,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借鉴香港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经验,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体系,将被动养老转向主动开发银发资源红利。
六、深化区域协作,推动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香港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通过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实现跨境养老资源互补。建议在区域协作中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鼓励人口流出地与人口流入地之间建立养老服务协作机制,推动养老资源跨区域流动共享。特别是在长三角、京津冀、成渝等城市群,可率先探索养老服务资质互认、补贴异地结算、医养结合跨区域衔接等制度创新。
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陈军:优化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中央财政普惠托育示范项目,支持各地将社区嵌入式托育纳入城市更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老旧小区改造一体推进。从实践来看,社区嵌入式托育有效破解了远距离送托、全职育儿压力大等群众急难愁盼,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与此同时,社区嵌入式托育发展也面临着一些共性难题,亟须从国家层面统筹制度、资源、机制协同发力,系统破解发展难题。为此,建议:
一、统筹规划分层供给,构建普惠均衡托育网络。国家出台全国社区嵌入式托育专项布局规划,建立适龄人口与托位需求动态监测机制。厘清托幼一体化与社区嵌入式托育功能分工:幼儿园托班重点覆盖2—3岁幼儿,社区点位聚焦0—2岁乳儿照护、临时托育与家庭育儿指导。强化公办机构兜底示范作用,鼓励国企、社会力量连锁运营,同步向县城、乡镇延伸微型托育服务。
二、完善空间配套制度,打通场地全链条保障。将婴幼儿照护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居住区配套硬性标准,严格落实新建住宅托育配套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属地街道。建立全国统一的存量空间盘活机制,出台国资闲置物业、党群服务中心、养老驿站改造托育指导细则;简化小微托育消防、规划变更审批流程,全面推广“一老一小”空间共享模式。
三、健全一体化政策支撑体系,夯实可持续运营基础。制定全国通用《社区嵌入式微型托育建设运营导则》,明确差异化场地、人员、安全标准。构建“建设补助﹢阶梯运营奖补﹢房租(物业)减免﹢惠民水电气价”的财政支持机制,补贴与托位利用率、家长满意度、质量评级挂钩。设立托育微改造专项资金,用于场地安全升级、育儿公益服务。完善全国托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高职院校订单式培养、医教养跨岗培训。搭建国家级智慧托育监管平台,建立第三方评估、家长评议等动态监管体系。
四、明晰服务功能定位,打造“托育﹢”社区综合服务圈。明确“家门口”便利服务的核心定位,推行“基础服务包﹢拓展服务包”,完善从社区点至街道中心、至幼儿园托班/单位托育的分级分流与双向转介机制。全域推进15分钟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错峰开放口袋公园、广场作为婴幼儿户外活动场地。深化医育融合,推动社区卫生中心、妇幼机构与托育点常态化协作。
五、强化党建引领共建共治,持续提升社会认可度。把托育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党建常态化议事清单,设立托育项目一站式并联审批窗口。完善居民全过程参与机制,吸纳家长代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协商监督。依托线上平台,公开托育机构资质、收费、师资、空余托位,提升服务知晓度;引导运营机构深度对接本地家庭需求,吸纳社区居民、宝妈志愿者参与亲子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对社区嵌入式托育的认同与信任。
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蔡加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整体人口质量越来越高,各行各业都涌现出很多优秀人才。但是,内地也出现了少子化、老龄化等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挑战。为此,我们有必要持续调整人口发展政策、优化人口发展战略。
一、增加补贴,营造生育友善环境。要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前提是维持适度人口规模。内地从2025年1月1日起,对每一名3岁以下婴幼儿,每年发放3600元人民币的补贴。这项政策很好,但在具体执行时,部分地区可能出现补贴发放不及时、流程烦琐或覆盖不全等问题。地方政府应加大力度,做好跟踪评估工作,确保政策落实见效。同时希望国家积极研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高现金补贴标准,比如增加到4000元甚至更高水平。
二、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体系。我国老龄化的趋势持续,有利于银发经济和养老产业发展,也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医疗照护体系带来挑战。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延迟到63岁,将女性的退休年龄从50岁和55岁分别延迟到55岁和58岁。建议国家能够加快健全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一方面有利于老年人安度晚年;另一方面,可以减轻子女赡养压力,从而释放年轻劳动力,有利于整体经济运行。
三、优化空间布局,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我国的劳动人口高度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和大城市,对这些地区的公共服务造成压力。与此同时,中西部和农村却出现“空心化”和人才流失,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均衡发展。建议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和区域产业布局,促进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同时,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破除人才流动障碍,让人才都能发挥所长。
四、深化教育改革,充分释放“人才红利”。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与现代产业需求存在脱节情况,前沿科技与先进制造业缺乏高端人才,而部分传统行业的劳动力则供过于求。建议国家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特别是根据科技与产业变革趋势动态调整高等教育,加大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在人工智能时代,要强化数字素养教育,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劳动人口的技能水平,充分释放我国的“人才红利”。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政协主席田向利:加快完善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口工作,精准发力、密集落地一系列“投资于人”的政策举措,推动人口发展从数量管控向质量提升、从粗放管理向精准服务转变。为深入落实人口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完善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建议:
一、紧盯“少子化”,完善全周期生育支持体系。一要激发“生”的意愿。鼓励引导在影视剧创作、网络视频制作中积极宣传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着力破除婚嫁大操大办、高额彩礼等陈规陋习。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将辅助生殖技术全面纳入医保报销。强化育龄女性权益保障与服务供给,逐步打破生育对女性求职、事业发展的隐形制约。二要解决“育”的难题。优化婚假、产假、育儿假,探索父母共同育儿假制度。大力发展公办托育机构、社区普惠托育点,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企业探索弹性工作制、远程办公等模式。三要减轻“养”的负担。将育儿补贴从婴幼儿阶段延伸至义务教育阶段,建立阶梯式补贴机制。优化住房、教育、医疗配套支持,对多子女家庭实行购房优惠、学位优先、医疗绿色通道等差异化保障政策。
二、应对“老龄化”,深化全维度老龄服务体系。一要巩固老有所养。因地制宜发展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等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持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医养服务中心、智能化康复中心。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适当提高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标准,扩大医保报销范围。二要鼓励老有所为。建立低龄老人再就业服务平台,完善老年人才评价机制,鼓励低龄老人参与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社会活动。三要实现老有所乐。支持老年大学、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学院开展开放性社会化教学试点,支持公共场馆和社会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娱乐活动。积极发展银发经济,加快研发健康管理、监测监护、心理慰藉、护理机器人等相关智能产品,因地制宜探索阳光康养、森林康养、田园康养等新模式。
三、适应“区域人口增减分化”,构建全领域协调发展体系。一要健全协同化的人口治理机制。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口管理制度,统筹推进人口服务政策制定、资源整合、项目落地、督导落实。完善跨部门常态化会商、协同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人口服务一体化谋划、一体化推进、一体化落实。二要建立智慧化的人口监测平台。整合公安、教育、卫健、人社、民政、医保等部门人口数据资源,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精准绘制“人口地图”,建立人口发展动态监测体系。三要完善精细化的流动人口服务。健全与常住人口规模挂钩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补齐县域和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改革,落实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异地就医、住房保障、就业帮扶等均等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