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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书面发言摘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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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推动养老从“负担消耗型”向“产业生态型”转型 构建多方共赢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既是民生底线,更是国家战略。中共二十大报告作出部署,2025年、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连续强调发展银发经济,养老工作已从家庭责任上升为统筹发展与治理的政治任务。经在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调研发现,当前虽已在社区养老综合体建设、长者食堂多元筹资、护理员激励、智慧养老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但养老服务体系仍面临一些深层矛盾。为此,建议:

一、完善支付制度,释放消费潜力。扩大长护险保障范围,逐步将中度失能、失智人群纳入保障,改变仅覆盖重度失能的局限。降低农村老人自付比例,探索“服务﹢现金”复合支付方式,允许服务供给不足地区由家属提供照护并获取补贴。将适老化改造、康复辅具、智能监测设备纳入报销目录,以保险支付撬动制造业升级。改革养老补贴方式,从“补机构、补建设”转向“补人头、补服务”,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消费券或服务凭单,由其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增强消费自主权。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与物价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挂钩。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可及性。公办养老机构明确保基本职能,优先保障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需求,轮候机制公开透明。引导位置偏远、空置率高的民办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认知症照护专业机构。依托现有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嵌入托育、助餐、健康、文娱功能,打造步行可达的社区服务枢纽。

三、激活经营主体,提升产业层次。实施经营主体梯度培育计划,支持龙头企业整合资源,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银发经济产业园区从单一制造向“研发﹢生产﹢消费”一体化转型。养老用地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作价出资等灵活供应方式,降低社会资本前期投入成本。设立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和产业引导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融资。

四、加强人才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明确各级技能等级对应的薪酬指导标准。深化校企合作,推行养老护理专业学徒制培养。政府从直接运营者转变为制度供给者、市场监管者和服务购买者,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整合民政、卫健、医保、市场监管等职能。建设国家级养老健康数据平台,在确保隐私安全前提下实现失能评估、健康档案、服务记录跨机构共享。

五、补齐农村短板,前瞻应对趋势。以县域为单元构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设互助养老点。农村长护险自付比例显著低于城市,财政转移支付向农村养老倾斜。超前布局,针对50—60岁人群开发慢病管理、财富规划等前置服务。前瞻应对高龄化趋势,提前布局认知症照护专区、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台盟中央:推动儿童福利工作提质增效 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儿童福利工作,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机会,是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也是落实“十五五”规划关于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的重要举措。

202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系统构建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服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人身安全保护、法定监护责任六大体系,明确要求推动困境儿童保障从“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意见》同时指出,当前在公共服务供给、心理健康关爱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弱项。为破解当前儿童福利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建议:

一、健全儿童福利制度体系,织密兜底保障网。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持续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统筹衔接。将提高孤儿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纳入民生实事,确保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进一步扩大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将更多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纳入保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推动困境儿童保障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支持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

二、强化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推进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规范化建设,完善儿童主任配备、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村(居)民委员会择优选任儿童主任,困境儿童群体集中的村(社区)建议适当增强儿童主任力量。建立健全儿童主任岗前培训和年度轮训机制,推动儿童主任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完善基层儿童工作者激励保障措施,通过合理发放政策性补贴稳定基层儿童工作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强专职儿童主任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儿童主任持证比例提升。

三、大力发展普惠性儿童服务,补齐托育和学前教育短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普惠性托育和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可参照2026年辽宁省民生实事明确新增普惠托位4000个的做法,以此为基础持续推进普惠托育服务扩容提质。推动托幼一体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向下延伸开设托班。在社区层面探索嵌入式托育服务,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加大对农村及欠发达地区儿童早期发展的资源倾斜力度,缩小城乡、区域儿童发展差距。可借鉴甚至依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一村一园·山村幼儿园计划”等现有工作,构建覆盖城乡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模式。

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乙晓光:深化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聚力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中共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我国人口发展呈现总量负增长、结构老龄化、区域不平衡态势,传统数量型人口红利正在减弱,内在的结构性、制度性问题不容忽视。为此,建议:

一、强化全生命周期人力资本投入,厚植人口质量红利。一是健全健康管理体系,强化全周期保障,提升重点职业病监测、心理健康筛查和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水平。二是深化产教融合机制,提升职业技能。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等领域布局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大规模开展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加快落实职业教育法,完善配套法规规章。三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保障妇女就业。稳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制定适应灵活就业女性特点的分类参保方案;完善夫妻共同育儿假制度,逐步提高男性育儿假时长;对招用产后返岗女性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等财政奖补激励。

二、破除劳动参与制度障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一是消除就业年龄歧视,推进弹性退休。加快修订就业促进法,明确将就业年龄歧视列为禁止性条款,完善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和司法救济渠道;在延迟退休改革中,设计提前领取减额养老金与延迟退休增额激励等弹性选项。二是织密精准帮扶网络,兜牢重点群体。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落实扩岗补助与社保补贴,开发社区养老、托幼等公益性岗位;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大龄失业人员,探索将失业保险金转化为试岗或培训补贴。三是补齐灵活就业保障短板,维护合法权益。巩固拓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成果,有序将更多平台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在国家统一框架下设定多档缴费基数;建立平台用工纠纷线上调解仲裁通道。

三、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释放长寿时代人才潜能。一是搭建人才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地方先行先试,依托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区域性“银发人才”信息资源库,持续推动“银龄讲学”“银龄医生”等专项计划在各地区各层级深化落实。二是构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或修订配套法律法规,确立超龄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底线。三是拓展多元参与渠道。积极推动“互助养老﹢专业服务﹢弹性返聘”体系建设,推广互助养老模式;支持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乡村、社区依法创办或参与运营社会服务组织;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退休专家工作室,实行灵活弹性的返聘制度。

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龚建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当前,“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已成为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首选养老方式。近年来各地探索形成了一批典型实践模式,但整体仍存在服务供给不均衡不充分、科技赋能支撑不足等短板。为此,建议:

一、织密嵌入式社区养老网络。一是整合盘活社区存量资源,采取政府委托、企业运营、多方共建的模式,打造社区综合养老服务站点。二是丰富分层分类服务供给。面向健康老人,开设老年大学、组织文体活动、提供助餐服务;面向慢病、失能老人,提供慢病筛查、中医理疗、专业护理等健康服务;面向独居、空巢老人,建立定期巡访、重点走访与应急救助相结合的保障机制,联动邻里互助、志愿服务与亲友照护。三是深化医养融合,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站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布局、融合运营,打通健康档案、诊疗服务、康复护理的数据壁垒。

二、提升智慧养老普惠化水平。一是建设一体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链接百余项生活服务与医疗资源。依托大数据技术动态掌握老年群体需求变化,推动服务从“被动接单”向“主动预判”转变,重点强化独居老人应急急救、失能老人远程照护的智能化支撑。二是推广低门槛适老化智能产品,重点研发推广无接触传感设备、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智能照护辅具,配套提供上门安装调试与操作培训,降低数字技术使用门槛。三是扩大智慧养老普惠覆盖面,通过政策补贴、集中采购、企业让利等方式,降低智能设备与服务的使用成本,让低收入老年群体也能享受到科技助老的便利。

三、推动银发经济深度融合。一是培育壮大养老经营主体,支持有实力、有品牌的养老企业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道路,鼓励企业向上下游延伸业务,形成涵盖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医疗健康、智慧科技、人才培训、公益服务的全产业链布局。二是拓展养老消费新场景,推动养老与文旅、家政、物业、地产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适老化改造、康养旅游、老年教育、休闲养生等新业态。三是激活银发人才价值,建立低龄老年人才库,鼓励有专业技能、有服务意愿的退休人员参与养老服务、社区治理、技术咨询等工作。

四、建强专业化人才队伍。一是多渠道扩充人才供给。深化产教融合,支持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开设养老护理、老年康复、养老管理等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与养老机构共建实训基地,畅通毕业生对口就业渠道。二是系统化开展技能培训,全面推行岗前培训与在岗轮训,将职业道德、操作规范、应急处置、健康管理等内容贯穿职业生涯全过程。三是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基于岗位价值、技能等级、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直接挂钩。

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解冬:夯实生育服务基础性制度 健全生育支持政策协同机制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中共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部署“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五五”规划将“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列为重点任务。政策框架加速构建的同时,基础性制度滞后仍是制约政策效能转化的关键因素。为此,建议:

一、建立统一的生育服务产业统计分类标准。研究出台《生育服务产业统计分类》国家标准,将婚恋经济、孕产医疗、辅助生殖、母婴用品、托育照护等业态统一纳入,明确产业边界和分类层次,构建全国统一、可跨部门对比的数据底座。率先在上海、杭州、成都等业态丰富的城市开展试算,尽快形成国家和地方联动的统计年报制度,为精准制定生育服务产业政策夯实基础。

二、构建“生育友好”产品服务标准认证体系。按照“急用先行、逐步完善”原则,优先制定母婴智能产品安全规范等需求迫切、技术条件相对成熟的领域标准,同步推进月子中心、产后康复等行业服务规范的研制立项,条件成熟一项、出台一项。在此基础上,建立“生育友好”产品与服务认证制度,设计统一认证标志,将认证结果与政府采购、普惠机构认定挂钩,引导实现“认标消费、放心育儿”。研究制定婚介机构信用分级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规范婚恋服务市场秩序。

三、强化财税金融工具精准支持。在财政端,巩固完善育儿补贴中央与地方分担机制,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及人口净流出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补贴政策长期可持续。将0—6岁普惠托育设施建设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明确非营利性托育机构认定标准与价格执行细则,推动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全面执行居民类水电价格。在税收端,研究对普惠托育、母婴护理等机构给予增值税减免,将辅助生殖技术、智能育儿设备研发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重点领域。在金融端,支持有条件的省份率先设立生育服务产业引导基金,中央财政可通过现有政府投资基金渠道给予适当支持,重点投向普惠托育连锁品牌与数字化育儿平台。引导银行推广托育收费权质押等灵活信贷模式。加快开发覆盖孕产、育儿全生命周期的普惠型商业生育保险产品,将孕产期并发症、早产儿救治等核心风险纳入保障责任,织密家庭风险安全网。

四、健全政策协同与多元共担机制。在国家层面成立生育支持政策协调机制,逐段梳理政策衔接缺口:婚育准备阶段,打通婚前检查、辅助生殖医保报销与孕期保健的连续服务链;在分娩前后,衔接好生育津贴申领、产假执行与产后返岗保护;在抚育阶段,将育儿补贴发放、普惠托育学位分配、多子女同校就读资格等统筹安排,实现“钱到位、人可托、岗能回、住能安、学能上”的全周期服务闭环。同时,允许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和财政承受能力,在国家基础框架内自主选择叠加补贴、托育扩容、住房倾斜、入学优先等政策工具的力度与组合方式。

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原副主席赖明:健全体制机制 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我国已经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呈现规模大、增速快、多重趋势叠加的鲜明特征。与此同时,老龄化还交织叠加人口负增长、少子化、高龄化与空巢化趋势,形势严峻。

养老事业保基本、强公平,养老产业重效率、促创新,二者协同能够有效破解资源配置难题。“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立足新形势,不断完善配套体制机制,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互补融合、提质增效,既是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切实举措,也是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的重要支撑。为此,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理顺运行机制。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打通部门壁垒、明晰权责边界。规范养老机构医疗资质审批、医保报销联动流程,优化政策结构、提高需求型政策供给比重,精准对接群众养老消费需求;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扶持养老产业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升级,构建事业产业边界清晰、协同高效的制度体系。

二、强化科技赋能,优化供需布局。设立养老产业发展基金,创新信贷与融资机制,持续加大护理机器人、适老化家居等适老化产品研发扶持力度,丰富老年用品品类,破解“供需错配”难题。科学统筹城乡、区域养老设施布局,大力推广“公建民营”模式,推动“养老﹢文旅/家政”等新业态发展,动态调剂核心区与郊区养老资源,推动养老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三、夯实保障体系,深化医养融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大力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和普惠型养老服务,多措并举拓宽养老收入渠道,重点强化特困、失能老年人兜底保障功能。持续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供给格局,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搭建统一的医养信息共享平台,简化对接流程,畅通转诊绿色通道。优化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导向,充分调动基层主体开展医养康养服务的积极性,推动医养结合走深走实。

四、强化人才支撑,筑牢服务根基。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评价、激励全链条机制,支持高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扩容人才储备。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持续提升护理员薪酬待遇与社会地位,增强职业认同感和岗位吸引力,夯实养老服务发展根基。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主席胡文容: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为建设制造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跨越升级的关键阶段,但高技能人才总量不足、技能结构与产业需求不匹配等问题仍较突出。结合上海探索实践,围绕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筑牢制造强国建设人才底座,建议:

一、健全产教融合长效机制,精准对接产业需求。进一步推动高校职校与头部企业联合制定专业目录和课程体系,将产业技术标准、岗位规范转化为教学内容,优先布局数字技能、绿色技能、高端制造等紧缺领域;进一步健全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支持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教师与企业技术技能骨干在岗位聘任、项目合作中常态化双向流动;进一步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经验,优化放宽补贴对象范围,形成“企业点单、院校出单、政府买单”的订单式培训模式。

二、建立产业人才需求预警机制,实现人才培养精准供给。上海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发布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上线急需紧缺职业需求填报信息化平台,实现了企业需求与人才供给的高效匹配。建议依托人社部门现有技能人才数据库,由行业协会按季度发布《区域紧缺技能目录》,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制造业基础较好区域先行试点并逐步推向全国。同时,推动职业院校依据动态数据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建立跨区域人才供需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各地劳动力资源与产业需求高效对接。

三、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促进技能价值充分体现。推动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城市落户、子女教育等政策挂钩,指导企业普遍建立“以岗定级、以级定薪、岗级匹配”的规范化薪酬分配体系。鼓励企业探索股权激励、技术入股、项目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对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给予专项奖励。特别要打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互认通道,允许符合条件的高级技师申报工程师职称,实现两类人才职业发展路径的横向贯通。

四、借助世界技能大赛营造崇尚技能氛围,增强技能岗位吸引力。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将于2026年9月在上海举办,上海将世赛筹办与“技能提升年”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着力构建以赛育人、以赛促训的长效机制,推动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建议对标世赛选才育才,将竞赛标准转化为技能人才培养标准,推动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从短期“应试备赛”向长期“能力养成”全面转型。特别是要以世赛为契机,生动讲述各行各业“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故事,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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