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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民春委员:以统一大市场建设撬动内外贸一体化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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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国经济正处于动能向新、结构向优的关键关口。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要求,强调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制定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继续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在这一宏观战略引领下,内外贸一体化不仅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机制,更是统筹两个大局、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核心抓手。然而,制度规则衔接不畅、市场分割与“内卷式”竞争并存、企业跨市场经营能力不足等问题,仍制约着内外贸一体化向更高水平迈进。破解这些难题,亟须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牵引,在制度破壁、市场融合、主体赋能三个维度协同发力,构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以制度型开放破除规则壁垒,夯实一体化制度根基。制度规则衔接是内外贸一体化的“最先一公里”。当前,国内国际市场在质量标准、认证体系、检验检疫等方面仍存在差异,企业重复检测、重复认证的成本居高不下。尽管截至2025年9月底国际标准转化率已达86%,但部分领域标准互认范围有限,企业转换市场仍需“二次认证”“重复调整”,无形中抬高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与此同时,“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多停留在政策倡导层面,消费者认知度和市场接受度仍有待提升。

破解这一困局,关键在于“制度型开放”。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国际标准跟踪转化快速机制,提升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健全标准外文版体系,推动优势领域标准“走出去”。另一方面,要着力推进内外贸认证等制度的衔接融合,构建“监管﹢产业﹢外贸﹢知识产权﹢海关”的“五位一体”服务体系。

以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市场分割,构建公平有序竞争生态。市场分割与“内卷式”竞争,是阻碍内外贸资源畅通流动的两大顽疾。地方保护、隐性准入限制并未完全破除,要素资源跨区域流动仍面临“隐性壁垒”。与此同时,“内卷式”竞争在平台经济、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领域尤为突出。2026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11465件。这种以低价无序竞争、同质化“血拼”为特征的“内卷”,不仅消耗企业资源、压缩利润空间,更扭曲了市场信号,阻碍了优质优价市场秩序的形成。

《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将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列为重点立法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报告时进一步明确,要按照“五统一、一开放”的基本要求,以法规制度刚性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其核心任务是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同时聚焦平台经济、民生、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统筹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措施,精准识别和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无正当理由的限制竞争行为。只有让市场回归公平竞争的本源,内外贸企业才能在统一的制度框架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以主体能力培育激发市场活力,打通双向流通“最后一公里”。当前,龙头企业具备全球资源整合能力,但对广大中小微企业而言,这仍是短板。外贸企业缺乏国内渠道和品牌运营能力,内销面临回款慢、同质化竞争等问题;内贸企业不熟悉国际规则,缺乏国际化人才和海外网络。出口企业中拥有自主品牌的占比偏低,品牌建设内生动力不足。这种“能力鸿沟”,使得许多企业面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时“进不去、出不来”。

打通这“最后一公里”,需要“扶上马、送一程”。一方面,要搭建中小微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在标准认证、渠道对接、品牌培育等方面提供精准帮扶。商务部已明确将“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列为2026年重点工作。另一方面,要发挥展会平台和电商平台的融合功能,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深化“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让更多中小微企业搭上内外贸一体化的“快车”。

内外贸一体化,本质上是打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之间的制度壁垒和市场壁垒,让企业在统一的市场规则下自由切换、高效配置。当前,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牵引,以制度型开放为突破,以主体能力培育为支撑,内外贸一体化完全有条件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实现新突破。关键是要有“破壁”的勇气和“融合”的智慧,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走出一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新路。

(作者 韩民春 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湖北省委会副主委、华中科技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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