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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破解新就业形态发展痛点 构建全方位权益保障与创业扶持体系
当前,数字经济驱动、平台经济承载的新就业形态快速兴起,已成为拓宽就业渠道、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支撑。国家与地方层面持续加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体系建设,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整体制度框架基本成型、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但权益保障、收入分配、行业监管、新型创业培育四大领域仍存在深层次矛盾与现实堵点。
为此,建议:
一、以劳动关系认定和社保降费扩面为突破,夯实权益保障根基。一是加快劳动关系认定法治化进程。尽快开展劳动法修订研究,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指导意见,细化“从属性”认定标准。二是实质性降低缴费负担。适度下调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推出按月、按季、按年等多种缴费周期,以适配收入波动特征。三是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覆盖。在头部平台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展至地方性平台和传统零工领域,探索“按单缴费”模式,补齐待遇缺口,实现“同伤同赔”。
二、以算法治理和行业规范为重点,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平台算法治理。建立平台算法备案与评估制度,督促平台公开计价规则、分配规则等核心信息。针对聚合平台“价低者得流量”模式,研究制定行业最低限价或合理价格区间。二是健全行业准入与退出机制。分类开展行业供给能力评估,建立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运力总量调控和动态监测机制。三是构建多部门协同监管格局。由社会工作部或人社部门牵头,建立交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平台企业接入政府数据监测系统,共享用工规模、工作时长等关键数据。
三、以“AI﹢就业创业”为引擎,打造OPC(一人公司)型人才蓄水池。一是构建“OPC注册﹢自由职业备案”双轨发展模式。延续并升级OPC专项扶持计划,落实“一网通办”、专属金融产品、算力补贴等政策。二是建立可携带、灵活适配的社会保障机制。针对备案自由职业者,探索推出“基础保障包”,提供低门槛的养老保险、职业伤害保险等组合选项,支持按订单收入比例或定额缴纳。三是深化产教融合,设立AI就业转化预备营。在大学最后一年面向有意向的学生开展AI工具使用、远程协作、合同法务等实操培训。搭建就业订单对接平台,解决“找单难”痛点。
全国政协常委、海南省政协副主席侯茂丰: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高质量就业
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高质量就业,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不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至关重要,而且对农民共享发展红利、实现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也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农村基层就业服务、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和就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为此,建议:
一、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把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落到实处。一是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强力推进。二是建立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分值比重,强化责任追究。三是提前谋划未来产业所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培训和储备,提高培训课程与就业岗位的匹配度。四是摸清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底数,建立适时更新的动态数据库,为建立高效管用的信息化系统打下大数据基础。
二、以农村基层为着力点,为打通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最初一公里”提供精准服务。一是建立健全省、市、县、乡镇、村五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重点打通乡镇和行政村的堵点,解决就业服务“最初一公里”问题。二是乡镇政府统一设立就业服务中心,与乡村振兴机构合署办公,安排专人从事就业服务工作。三是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与市场服务体系有效衔接,提高就业服务的市场化水平。
三、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把就业补助资金用在关键处。一是制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刚性指标,真正使就业补助资金落实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上。二是合理划分就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培训资金的比例。三是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创业奖补力度,探索在市县建立农民创业基金。
四、以整合资源为抓手,建立高效管用的就业信息化系统。一是统分结合、以用为先,统筹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信息化建设。二是打造农村剩余劳动力和用工企业可看、可用、可信赖的就业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三是畅通村级就业服务信息化接口,帮助村民在家门口依托下沉服务渠道实现就业。
全国政协常委、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张震宇:依托特色产业链式创业 构建就业扩容提质新引擎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2025年全国新设经营主体2574.5万户,其中,新设“八大新兴产业﹢九大未来产业”领域相关企业113.4万户,同比增长9.9%。链式创业持续创造就业岗位,成为驱动就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但在创业活力持续释放、产业升级稳步推进的同时,链式创业带动就业的潜在效能尚未充分释放,实践层面仍存在产业规划缺乏顶层设计、链主与小微创业者联动机制松散、创业项目脱离本土主导产业、人才供需适配性不高等短板。
为此,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链式创业政策体系。国家层面编制区域特色产业创业指引,立足资源禀赋分区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将链式创业成效纳入就业考核;整合财税、社保、创业补贴政策,对链主、配套小微企业、优质创业项目分类落实研发奖励、税费减免、场地与社保补贴;建立产业链创业动态监测机制,梳理岗位规模、薪资、存活率等指标,推广典型示范案例。
二、培育链主产业生态,打造协同创业格局。搭建链主与小微创业者常态化供需对接平台,打通产业链信息壁垒,畅通产销配套渠道。同时由链主企业牵头共建公共技术研发中心;设立产业链协同专项资金,对分包订单、输出技术、培育配套企业的链主给予奖补;深挖产业链细分配套需求,孵化加工、物流、售后微创业项目,鼓励劳动者围绕产业链“缝隙市场”创业,形成龙头带动小微的集群发展模式。
三、创新产业链金融供给,破解初创融资难题。构建“政府﹢银行﹢链主﹢担保”联动融资模式,依托链主信用推出订单贷、应收账款信用贷等,缓解小微企业缺抵押困境;设立产业创业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初创项目;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扩大产业链创业者覆盖范围,提高贷款额度、简化审批流程、落实财政贴息,降低创业资金成本。
四、推进产教精准适配,建立动态技能培训体系。联合企业、院校建立产业技能预警库,预判技术迭代需求,前置开设转型培训课程;推行校企共建“链上定向班”,紧扣紧缺岗位定制课程实训,入学同步签订就业意向;常态化开展产业链专项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者产业运营、风险管控能力,参训人员优先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全国政协常委、澳门特区立法会副主席崔世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筑牢共同富裕根基
充分就业是保障民生的基础,是亿万家庭安居乐业的基石,更是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条件。当前,全球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澳门也正面临“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和“一高地”建设的机遇期,应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筑牢共同富裕根基。
为此,建议:
一、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的就业效应,以澳门长期低失业率为范例,拓展高质量就业新空间。一是围绕养老托育、医疗卫生等人口结构变迁催生的服务需求,补齐供给短板;二是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将教育作为人力资本积累与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结合点,加强教育与劳动力的连接;三是大力发展科研与技术服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为高人力资本群体创造优质岗位。
二、针对人口结构变化动态调整就业政策,统筹应对人工智能等新就业形态冲击。一是健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对AI应用项目前置分析岗位变化。二是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体系,重点研判受AI冲击较大的行业和群体。三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的一体化模式。四是借鉴澳门就业兜底政策经验,持续完善失业保险等保障措施。
三、支持农民工拓展就业新渠道,以新质生产力赋能返乡大龄劳动力转化,激活乡村振兴力量。一是开展“新农人技能再造”。针对大龄农民工知识水平低与体能下降状况,开发低强度、高技术的涉农新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二是以新质生产力重构农业生产流程;推动生物育种、智慧农田、设施农业等农业新质生产力在乡村落地,让返乡农民工能胜任智慧农田观察员等新岗位;三是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为返乡农民工参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政策。
四、以更具针对性的宏观经济政策稳定就业预期,打通需求与就业之间的堵点。一是强化宏观政策就业优先导向的协同性。通过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货币政策精准滴灌的措施,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二是探索采用名义GDP目标制作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策工具,推动就业目标与经济增长目标更紧密咬合。
全国政协常委、民革江苏省委会副主委程永波:完善全链条就业支撑体系 破解应届大学生“缓就业慢就业”困局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高校毕业生就业是稳就业的重中之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稳就业”作为“六稳”之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专门提出要健全高校毕业生全链条就业支持体系,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当前,高校毕业生“缓就业、慢就业”问题凸显,需系统施策破解。
为此,建议:
一、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从源头化解人才供需错配。一方面,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搭建国家人才供需对接大数据平台,落实专业就业率梯度预警管控,支持高校围绕新质生产力、未来产业、人工智能配套产业增设紧缺专业。另一方面,分类压实实习实践刚性要求。修订本科、高职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建立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企业三方联合核查机制,推广订单式培养、工学交替、企业新型学徒制,落实“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
二、实施缓就业青年专项帮扶工程,织密离校青年兜底保障网络。一是建立缓就业毕业生实名制动态台账。打通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数据共享通道,完成离校未就业学生实名信息完整交接,对离校未就业、全职备考、暂不求职的缓就业毕业生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二是设立缓就业群体专项技能提升计划,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模式。三是单独增设缓就业毕业生专项见习岗位,明确见习时长全额计入工龄。
三、推动产业就业政策协同增效,做大市场化就业岗位基本盘。一是建立产业项目就业影响评估制度。把吸纳高校毕业生规模、青年就业质量、对冲AI岗位替代效应作为项目评价核心指标。二是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补齐灵活就业保障短板。将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创意经济、AI服务外包等灵活就业作为高校毕业生重要就业补充渠道,加快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面提质,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四、升级数字化全链条就业服务体系,健全监测预警与保障机制。一方面,打造一体化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岗位信息、人才信息、政策信息实时互通。另一方面,建立就业动态评估与风险响应机制。按季度跟踪政策落地成效、市场供需变化、缓就业群体规模结构、AI产业岗位替代趋势,建立三级预警响应机制。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商银行原董事长陈四清: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转型持续推进,企业组织形态不断演变,我国就业呈现就业扩容载体新、就业价值分配新、就业流动循环新、就业服务模式新等“四新”特征。但也要看到,新形势下,就业面临阶段性挑战,需要与时俱进完善就业保障手段和机制。
为此,建议:
一、健全就业促进统筹机制。建立前置化、规范化就业影响刚性评估制度,将岗位带动成效作为重大产业规划、招商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参考要件。稳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覆盖范围,探索推出适配新业态劳动者的弹性社保缴费方案。完善全国统一数字化就业服务平台功能,探索建立长期失业人员分级分类预警机制。
二、强化产业就业深度协同联动。建立产业、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三方常态化会商机制,实行季度产业人才需求研判制度,依据岗位缺口动态优化职业院校专业布局。支持行业头部企业共建公共产业实训基地,推行三年期以上长期订单式人才联合培养。出台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用工专项扶持政策,对稳定吸纳本地技能工人的企业给予中长期用工补贴。大力培育县域全链条富民产业,持续提升就近就地就业岗位质量。
三、精准赋能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优化稳岗返还、社保缓缴政策准入标准,精简限制性门槛。研究设立小微企业新增用工专项补贴,降低企业用工刚性成本。完善政企常态化用工对接平台,针对制造业、外贸企业季节性用工缺口,统筹开展跨区域定向劳务输送。适度扩容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产业园区、县域配套免费标准化创业孵化场地。
四、搭建一体化就业评估监测预警体系。研究制定产业调整、技术变革等就业影响评估实施细则,针对外贸订单波动、产能布局调整、企业智能化技改、产业跨境转移等场景开展专项就业风险研判,同步配套职工转岗分流和技能培训方案。探索建立全国统一就业大数据监测平台,新增外贸订单、企业用工成本、自动化设备投入等先行预警指标,对行业性、区域性失业风险提前预警。研究出台规模性失业分级处置应急预案,触发预警时分级启动转岗培训、跨区域就业对接、临时公益性岗位投放、阶段性失业过渡补助等措施。
全国政协常委、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李文章:夯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法治基础 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
当前,我国新兴领域发展迅速,新业态大量涌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日渐成为就业体系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部署推动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劳动权益保障不规范、算法管理缺乏约束、维权难度较大等问题和不足。应坚持法治引领、运用法治方式,聚焦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反映突出的权益保障方面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法律制度建设,完善法治服务体系,为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实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这一群体全面发展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
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法规制度建设。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反映集中的用工关系、薪酬标准、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方面诉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基准,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有法可依。依法循序渐进推进立法工作,适时推动将相关办法、制度等上升为行政法规,最终纳入国家法律体系,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数字时代特征、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
二、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争议解决和利益协调机制。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诉求排查化解,畅通拓宽申诉救济渠道,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维权。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实施跨部门跨地区协同监管,建立健全依法惩戒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持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覆盖,把相关领域、相关行业的党建工作力量整合起来,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联系服务和权益保障。充分发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党组织和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回应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积极传递党组织的温暖,进一步提升他们的职业认同感和价值感、归属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 精准稳定新疆重点群体就业
近年来,新疆全力做好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稳中向好,就业质量持续提升。但也面临着产业发展与就业吸纳的结构性矛盾加剧、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普及性覆盖有盲区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建议:
一、实施分类精准施策,全方位稳住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盘。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东部优质产业、配套项目、创新业态向新疆梯度布局,加大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资金向新疆南疆、边境县市倾斜力度;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南北疆跨区域转移就业机制,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面向退役军人就业,健全全国统一的边疆退役军人专项扶持机制,推动央企、大型企业定向招录、专项赋能。
二、优化兜底帮扶政策,健全困难群体长效就业援助体系。针对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继续实行差异化兜底帮扶政策,适度放宽新疆公益性岗位安置周期、补贴期限。健全残疾人平等就业制度,简化企业助残就业优惠政策落地流程,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建立全国联动的失业动态监测、预警、帮扶机制,完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就业影响评估机制。
三、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推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规范健康发展。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健全新业态劳动者职业伤害、失业、养老分层保障政策。统筹推进全国零工市场标准化、一体化建设,支持新疆完善县乡村三级零工服务站点布局,打通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精准推送渠道。加强新业态技能培育,将直播电商、跨境服务等适配新疆的特色业态纳入国家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计划。
四、统筹全国资源赋能,构建多元协同的边疆公共就业服务新格局。建立全国对口援疆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统筹东部优质人力资源机构、培训师资、企业资源常态化开展用工对接、技能辅导、求职引导,鼓励援疆省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当地国有企业及骨干龙头企业岗位,定向招聘南疆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健全企业用工指导和群众求职双向引导机制,常态化开展用工合规指导、职业规划宣讲、劳动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