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委员建言

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书面发言摘登(一)丨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A- A+

徐令义常委的发言: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把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为推动中共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建议:

一、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宏观政策引领和经营主体创新形成双重驱动力,做大初次分配“蛋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重大区域战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壮大绿色生产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制度。

二、着力在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上下功夫求实效。盘活农村存量资产,鼓励发展观光农业,促进文旅融合,加大农业特色产业支持力度,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完善区域协调发展、东西部协作机制,加大对口支援和帮扶力度。

三、不断厚积拓展共同富裕的“富含量”。把共同富裕的内涵从大多以物质富裕衡量,转为更全面地形成物质足、政治稳、社会安、精神富的综合评价。把政治稳落实到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激发人民主人翁精神等要求上;把社会安落实到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要求上;把精神富落实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教育人民、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要求上。

四、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六富”教育。深入开展勤劳致富、诚信致富、创新致富、守法致富、协同致富、人文致富的“六富”教育。运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开展“六富”宣传,把“六富”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理论界、学术界深入阐释“六富”的科学内涵、理论逻辑、实践路径等,引导文艺工作者把“六富”理念自觉融入文艺创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方光华常委代表全国工商联的发言:更好发挥民营企业就业主阵地作用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十五五”规划纲要强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并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列为重点任务。当前,我国民营企业数量突破6100万户,贡献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更好发挥民营企业就业“主阵地”作用,是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必然要求。

为此,建议:

一、促进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共赢发展。加快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增强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共赢发展。

二、从供需两端激活民营企业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潜能。着力破除民营企业在职称评审、人才认定、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体制壁垒,探索由相关部门发布《民营企业职业发展通道设计指引》,引导民营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等人才成长提供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建立“企业出题、政府立项、高校解题”的产教融合协同机制,以项目制方式组织高校定向培养企业紧缺人才。推动民营企业深度参与高校专业设置论证和课程开发。鼓励优秀民营企业家进校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讲座,增进在校学生对到民企就业的职业价值的了解。

三、支持民营企业以产业振兴助力农村劳动力就业。对依托县域特色资源发展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文旅等就业容量大的项目,由金融机构按照就业规模提供“稳岗扩岗”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培训即上岗”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技能培训补贴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对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开展技能培训。鼓励民营企业在县域设立“卫星工厂”等灵活就业载体,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探索适应农村劳动力季节性、流动性特点的灵活参保方式。

孙东生常委代表民建中央的发言:推动劳动者权益保障从事后维权向源头治理转型 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充分保障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夯实共同富裕根基的关键落脚点。近年来,我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工资支付、劳动监察、农民工欠薪治理、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等制度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网持续织密扎牢,但制度规定与执行落实之间仍有落差。

为此,建议:

一、实施国有企业和政府投资项目劳动权益“穿透式合规”示范行动。依托现有央企合规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和国企采购制度,把劳动权益合规从企业内部延伸到供应链、外包链和分包链,率先推行劳动权益合规清单,形成可复制、可检查的示范标准。重点核查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工时休息、劳务派遣、业务外包、工程分包和劳动安全等制度落实情况。

二、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劳动权益维护。在现有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平台基础上,由地方政府牵头,整合税务、社保、住建、市场监管、法院等核心数据,在工程建设、快递物流、平台用工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围绕工资发放异常、社保断缴、工时超限、外包派遣比例畸高等前置性指标,对企业实行分级预警、分类处置。

三、推动工程建设工资支付从分项监管转为“五账联核”。对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和一定规模以上社会投资项目推行按月比对实名考勤账、工资发放账、工程进度账、资金拨付账、分包变更账,智能筛查异常线索,人工复核后分级预警。

四、完善数字化办公的劳务纠纷处置机制,强化平台用工规则监管约束。对于通过网络办公、远程会议等方式造成隐形加班的争议,优化完善纠纷处置机制,合理细化用人单位举证规则,破解劳动者维权取证难题。

五、优化维权流程,压实用人单位权益保障责任。以12333热线和政务服务平台为统一前端入口,整合人社投诉、欠薪线索反映、工会维权咨询等功能,实现劳动者“一次登记、快速响应”。

陈星莺常委的发言:落实“十五五”战略部署 提升再分配整体效能

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十五五”期间应在做大做好“蛋糕”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切好分好“蛋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为此,建议:

一、优化税收政策。统筹用好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等调节工具,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科学调整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效减轻家庭赡养、生育、大病医疗、住房等综合负担。强化对财产性收入、超高收入以及平台从业人员收入等的税收监管,持续缩小收入差距。

二、夯实社会保障兜底功能。深化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责任分担和激励约束机制,缩小区域、城乡之间的保障差距。推进医保省级统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常态化,减轻群众的刚性医疗支出负担。加强对新就业形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引导和服务,落实平台企业和用工方的责任,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

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动财政支出持续向保障民生倾斜,创新跨区域转移支付结算机制,推行“钱随人走、钱随事转”模式。加大对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粮食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的财力倾斜,完善横向生态补偿、省际利益补偿机制。加大育儿家庭扶持力度,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持续提升居民生育意愿。

四、提升社会救助法治化水平。以社会救助法实施为契机,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一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专项救助协同机制,建立救助标准与物价、居民基本消费挂钩的动态联动机制。建设大数据平台,实现困难群体及时发现、精准认定、动态进退的全流程管理。以法治固化救助标准、资金保障、监管追责等环节,增强再分配效能,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唐承沛常委的发言:发挥慈善在民生保障中的积极作用 助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慈善是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形式,对于增进民生福祉、助力共同富裕具有特殊意义。当前,慈善事业还存在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组织管理失范、资源配置不均衡、行业公信力减弱等问题。

为此,建议:

一、充分发挥慈善在民生保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慈善资源向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引导慈善组织聚焦群众在民生保障、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急难愁盼,开展慈善项目,投入慈善资源。强化慈善帮扶与政府救助衔接协同,畅通慈善参与社会救助渠道,创新多元实现形式。积极发展应急慈善,健全应急响应协同机制,服务建设立体化赈灾体系。

二、大力促进慈善资源精准高效对接。推动政府部门救助信息与慈善供给能力衔接共享,减少帮扶对象排查核对次数,提高帮扶救助效率。鼓励多方慈善力量在项目运行、资源能力、帮扶信息等方面交流合作,共同构建救急难慈善生态。加大AI技术在慈善领域的应用,赋能慈善活动提质增效,降低慈善参与门槛,扩大慈善活动的覆盖面。

三、深入推进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慈善组织党建工作,压实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等各方面职责。制定慈善组织制度建设指引,引导慈善机构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优化重点领域的制度规范。构建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高效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防范并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四、积极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环境。推动优秀传统美德传承转化,普及法治慈善理念,广泛发掘宣传群众身边感人至深的慈善事迹。培育全民慈善意识,推广慈善文化,促进公众更好理解慈善运行机制和丰富方式,推崇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回报社会的理念,体现社会价值、实现精神升华,不断营造全社会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

陈贵云常委的发言:坚持问题导向 推进人工智能 助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要求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开展“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这标志着人工智能助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进入系统化推进、体系化建设的新阶段。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具体落实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为此,建议:

一、夯实数字基建,破除数据壁垒。搭建国家级教育智能算力平台与标准化教学语料库,布局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中试基地。统一智慧校园建设标准与数据接口,整合算力、教学、教务等各类资源,搭建互联互通的数字化教育底座。普及智能教学终端与数字教材,打造虚实融合教学场景,为AI赋能基础教育夯实基础支撑。

二、统筹资源下沉,缩小教育数字差距。聚焦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重点补齐中西部、乡村学校网络设备、智能终端及运维保障短板。依托政策扶持与社会公益力量,向乡村普惠投放AI教学工具,配套常态化技术服务。建立城乡名校结对教研机制,推动城市优质智能教学资源云端共享,有效打通优质教育资源基层落地通道。

三、健全培育体系,全面提升教师数字育人能力。构建职前培养、职后培训一体化教师数字素养培育体系,将人工智能教育融入师范教育全过程。实施在岗教师分层分类AI能力提升工程,将智能教学应用纳入教师评价体系。依托智能测评精准补齐教师能力短板,转变教师传统教学认知,破除技术应用抵触心理,推动人工智能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

四、完善监管标准,筑牢智能教育安全伦理防线。健全教育AI应用与学生数据采集行业规范,严控学生隐私数据过度采集。建立教育算法审计、分级备案与常态化审查机制,整治算法偏见、数据泄露等风险。结合学段特点开展分年龄段AI伦理安全教育,强化平台主体监管与违规惩戒力度,守护未成年人数字安全。

张雪樵常委的发言:筑牢法治防护屏障 塑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络空间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健全关爱服务体系,营造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等各类群体发展权益的社会环境,强调要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拓展网络育人空间和阵地。青少年作为数字时代“原住民”,线上活跃度、参与度位居网民前列,同时也容易成为网络暴力、隐私泄露等违法犯罪的受害者。伴随数字技术迭代加速,网络空间治理面临更为复杂的问题与挑战。应强化系统观念,统筹立法、执法、司法全链条发力,切实提升青少年网络空间治理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为此,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供给,补齐规制新型网络侵害短板。加快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项立法修订,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与边界,细化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民事救济的适用情形及标准。梳理隔空猥亵、AI伪造侵害、侵犯未成年人敏感个人信息等执法司法实务难题,推动出台配套司法解释,消除监管与惩治真空。

二、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由网信部门牵头,搭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平台,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形成治理合力。坚持源头治理,实施网络平台分级保护和风险分类监管,细化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清单,强制完善“未成年人模式”和最小必要信息采集及信息泄露预警处置等保护机制,加大平台失管失控追责力度。

三、创新网络技术手段,强化预防惩治结合。重点研发身份核验、不良信息实时监测、沉迷行为智能预警和精准干预等技术解决方案。依托数字执法司法平台赋能电子数据固定、AI内容鉴定、信息泄露溯源取证,精准打击AI衍生网络灰黑产业链。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促进监管部门主动依法履职,做实溯源治理长效机制,一体推进青少年网络空间法治体系建设。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京ICP备08100501号

网站主办:全国政协办公厅

技术支持:人民政协网

// 分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