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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摘编・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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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加强馆校合作 为科学教育赋能

案由:加强馆校合作,促进科技场馆资源融入教育体系,提升中小学生利用场馆的学习效果,共同为科学教育赋能,有利于全面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和水平。当前,馆校合作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馆校合作机制不完善,缺乏规范的执行框架。目前的馆校合作往往是短期项目或临时性安排,以参观、专题讲座、参与体验活动等传统形式为主,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没有形成固定合作模式,缺乏深入的协同育人规划,难以形成对育人目标的有力支撑。

二、馆校之间缺乏深层次的教育互动和课程共建,未能形成良性互动局面。从学校方面看,以学校为主设计科学课程缺乏对场馆科学教育特点的总体把握,教育效果不明显。科技场馆方面,软件建设能力不足,在缺乏学校积极配合的情况下,难以基于展陈设计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水平和兴趣爱好的个性化课程、提供高质量的科学教育活动。

三、馆校合作成效的科学评价不足,难以客观衡量教育成果。大多数馆校合作项目没有具体目标和评估标准,合作侧重于过程,对结果的反馈和总结重视不够,使得双方难以准确了解合作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教育目标、合作的质量和效果如何,也无法及时发现并改进存在的问题。

建议:一、建立稳定的馆校合作机制。完善鼓励政策,加强制度保障,推动科技场馆和学校之间建立起常态联动机制,共同制定馆校合作框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馆校科学教育的供需匹配、深度对接。通过建立线上资源库、组织在线活动,推动科技场馆和学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扩大科学资源覆盖面。

二、加强馆校课程共建和开发。鼓励学校在课程设置中增加与科技场馆的互动,推动场馆的资源与学校的课程内容深度融合。鼓励科技场馆结合教学大纲,设计与教学内容强相关的实践活动,打造个性化科学课程,建设科学常态化进校园的专家团队。建立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的安全保障机制,消除学校安全顾虑。

三、完善科学评价,用好评价结果。提升馆校合作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重视学习过程评估和长期评估。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成绩评估等,结合对活动过程和效果的分析,评估合作的具体成效。跟踪学生在参加科技场馆活动后的表现和成长,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合作策略,使合作更加精细化、更有针对性。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全国政协委员王新明:加强支持生物基材料产业创新发展

生物基材料产业是实现能源资源战略替代、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国面临“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禀赋,传统石油资源依赖性强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加快发展生物基材料产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建议——

一、加大对生物基材料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在“绿色生物制造”“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方向设立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生物基材料产业的支持力度,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

二、推动生物基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产业创新生态,推动应用示范建设,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三、培育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引才聚才,推动产教融合,优化创新生态。

全国政协委员傅川:加强开源芯片人才培养

开源是凝聚产业力量、打破技术垄断的有效手段。当前我国芯片人才培养体系存在结构性问题以及现有教学体系缺乏系统化指导等问题。建议——

一、设立国家级RISC-V开源芯片人才基地,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吸纳有潜力的在校学生,常态化开办训练班,培养一大批高水平处理器芯片人才。

二、依托人才基地,集聚国内优势高校和企业力量,统筹规划国内RISC-V开源芯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处理器芯片教学方案、课程体系和培养路线,面向全国高校推广联合课程,推动高水平实践型处理器芯片人才培养。

三、由中国科学院牵头组织,设立RISC-V开源芯片人才国际联盟,吸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采用我国课程体系培养本国芯片人才,并以此为抓手,联合各国芯片力量,共建RISC-V开源芯片技术体系。

四、依托国内基地和国际联盟,建立常态化RISC-V技术交流机制,定期举办开源芯片技术和人才培养研讨会,促进国内外各方优势互补和经验共享。

全国政协委员卢建军:以产学研深度融合为突破口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当前,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加快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通制约深度融合的痛点、堵点、难点。建议——

一、以创新联合体建设为抓手,加快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解决好“企业主导什么、怎么主导、校企融合什么、在哪融合、怎么深度融合”的问题,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完善卓越工程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把解决实际工程问题能力作为专业实践环节的重要考核内容,破除“唯论文”评价体系。

三、加快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打造高水平、专业化转化服务体系。完善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四、强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晋升和激励制度。健全技术经理人激励制度,探索建立技术经理人薪酬待遇、工资福利、职位晋升等制度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刘云:提高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水平

目前,很多大型科学仪器都集中在高校,不少中小企业或科研机构则相对缺乏,急需借助社会资源提升科研产出能力。建议——

一、做好设备采购规划,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统筹规划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和调配等,加强对仪器设备共享的使用效率、设备运行性能、科研效益等方面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单位的综合考核。

二、提高设备管理效率,提升产业服务水平。加大仪器设备的运行投入,在采购预算中适当增加易损耗重要部件的备件,划拨一定比例的共享收益用于仪器设备的维修经费等。重视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发展,探索仪器共享人才培养。

三、打通屏障实现信息共享,搭建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建立和管理“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形成专业化、网络化的科学仪器服务机构群,快速有效实现仪器设备开放预约功能,以及使用状态、安全准入、计费收费等实时在线监控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杨华勇:加快建设机械制造工艺与装备中试平台 促进成果转化

为更好满足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需求,亟须从分类分层施策、政产学研用合作、中试人才培养等方面着手,推动机械制造工艺与装备领域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快速转化。建议——

一、加强分类分层施策,充分发挥中试平台效能。鼓励结合实际探索差异化建设方式、运作机制,切实提高创新成果技术价值和质量水平;培育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综合性中试平台,加快智能制造等领域中试平台建设,满足行业发展和场景需求。

二、强化政产学研用合作,构建高能级中试平台。加快搭建“从1到100到N”的中试平台,升级实验室能力建设中试平台;支持政产学研用主体联合共建中试平台,支持中试平台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深挖工程人才红利,培养高层次中试人才。深入挖掘我国工程师红利,鼓励头部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搭建中试实训平台,实行“校内导师﹢企业导师”双导师制度,打造中试平台专业人才队伍。

全国政协委员王明凡: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合作 加速推进河套合作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为推动河套合作区在粤港澳大湾区的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建议——

一、深化深港跨境合作机制创新,促进两地制度协同融合发展。加强两地法律法规的衔接与协调,建立高效的跨境法律服务体系。

二、由有关单位牵头,以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强深港两地的科技资源共享和人才交流。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如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三、制定更加开放、灵活、具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包括提供优厚的薪酬福利、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灵活的工作制度等,为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优质的生活条件。

全国政协委员张英:推动具身智能加快创新发展

社会大众和行业从业者均对人形机器人落地应用有较大期待,但缺少统一规范的实景“学校”进行功能适配训练,也无国家级“考场”进行测评认证,市场准入门槛尚未明确,无法适用于未来人形机器人大批量生产、大规模商业应用。建议——

一、推进具身智能标准规范制定。加快制定行业分类体系、通信协议等基础标准,完善运动控制、环境感知等核心性能标准,规范数据采集及使用标准,以数据安全和伦理规范规避社会风险。

二、加强技术测评认证体系建设。为确保人形机器人的技术可靠性和市场准入规范性,建议从国家层面加强测评认证机制,开展对机器人本体、具身智能模型、应用场景落地等的测评认证。

三、加快推进人形机器人相关法规建设。针对垂直应用场景的快速增长,行业亟须加强立法规范,明确机器人产业链各环节的责任与义务,兼顾技术创新与伦理约束,构建“技术—伦理—商业”三角平衡。

全国政协委员孙东生:提前布局超级人工智能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提前布局超级人工智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将决定未来我国科技和产业在全球竞争中的地位。建议——

一、夯实“三大基础”,推动超级人工智能自立自强。建强人工智能基础领域的“四梁八柱”,建立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学科制度。加快推动人工智能立法,加强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

二、打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三个渠道”,加快超级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做强龙头企业孵化创新的渠道,拓展产学研联合创新的渠道,建立耐心资本助力的渠道。

三、发挥“三个优势”,加快构建人工智能创新生态。用好开源优势,谋划布局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开源创新中心。用好体制优势,开放一大批高质量数据集。用好超大应用市场优势,打造一大批“人工智能﹢”标杆应用场景。

全国政协委员杨孟飞:加快月球资源开发利用 推动月球探测可持续发展

随着航天技术的不断突破,月球开发利用已成趋势,亟须迎接新机遇。建议——

一、实施月球资源开发利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工程,制定月球资源开发利用战略规划。以建设月球园区为目标,聚焦月球资源开发利用这一核心问题,按照“勘、建、用”步骤实施:开展月球南北极等资源热点区域详细勘察;逐步建设月面基础设施和关键技术验证;形成规模应用的月球园区,为科学研究提供平台设施,为人类生存拓展空间。

二、月球资源开发利用涉及一系列基础科学问题、应用基础问题和关键技术,建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置月球资源开发利用重大研究计划和重点研发计划,为月球资源勘探、建造和利用提供技术基础。

三、打造月球探索与资源利用的国际合作平台。面向国际社会提供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接口,积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支撑我国地月空间开发利用的同时,为全球合作开发提供中国解决方案,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曹卫星: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当前,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还面临协调合作机制不够健全、跨部门合作不够等问题。建议——

一、成立“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教育、科技、人社、发展改革、组织等部门,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

二、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所需,建立高校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及产业发展需求适配机制。

三、围绕一流研究型大学打造科技工业园区,促进政产学研深度融合。构建产学研创新发展联合体,成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助基金。

四、建立健全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优化完善人才计划资助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丁世忠:完善机制搭建平台 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为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多出成果、多见实效,建议——

一、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顶层机制设计,明确企业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机制。

二、国家层面尽早出台指导性文件,围绕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发挥民营领军企业“链主”作用、建立跨省域跨行业成员紧密合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工作指引。

三、建立高价值科技成果评价和识别平台,常态化提供技术识别、概念验证等公共服务。

四、鼓励领军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创新,逐步形成产业链供需连接机制、创新链梯度接力机制、人才链吸引集聚机制和投资链孵化加速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蒋鹏举:合理配置创新资源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与效能

科技成果转化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国在科技创新质量和转化方面仍有短板。建议——

一、优势互补实现高效转化。科研机构和高校专注于基础研究,将创新成果交给具备企业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能力的企业家,让企业成为产品化、系统化、市场化过程中的主导者。

二、构建个性化转化路径。鼓励企业根据自身特点,构建集研发、教育培训、产业化、投资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圈体系。因地制宜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科学、完整的科技评价体系。

三、完善全链条人才体系。在现有的创新人才认定和评价体系基础上更重视科技管理、技术经理等科技服务类人才的选拔与认定。

全国政协委员马余强:聚焦基础研究中心建设 打造国家学术高地

一批民营企业牵头的科技创新成果备受瞩目,出圈爆火。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要更加关注“十年磨一剑”的基础研究,夯实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基石。建议——

一、全面赋能国家基础研究中心“试验田”改革进程,设立国家和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加快中心战略科技力量组织模式与运行机制创新,建立让科学家无后顾之忧的容错机制。

二、全面完善首席科学家负责制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跨地区、跨领域、跨部门、跨学科的联合攻关与协同机制。

三、全面优化人、财、物资源要素支持体系,加快建构与基础研究规律匹配的绩效评估体系,完善科研荣誉体系,提升成果转化收益。

四、全面汇聚国内外优势资源支持中心改革,全面加强科技教育与科学普及。

全国政协委员刘明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速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

在当今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背景下,高校院所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其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直接关系到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建议——

一、打通“可转化”,创新性地打造市场导向的协同转化机制。

二、促进“愿转化”,全链条构建科研人员转化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科研人员分类考核评价体系。

三、加强“促转化”,定制化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支撑服务体系。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优秀案例宣传力度,加快建立并大力推广全国各地的线上技术市场平台,大力培育壮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全国政协委员吴静怡:科创企业与版权持有人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现有法规在界定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版权归属、训练资料的合法性边界等方面仍不完善。建议——

一、推动授权模式。鼓励内容供应商与科创企业签订标准化数据授权协定,明确使用范围、期限及衍生权益的分配。

二、建立分润体系。根据人工智能产品的商业化收益,按比例向内容供应商支付版权使用费。支持厂商平台开发智能分润系统,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收益分配的透明化与自动化。

三、遴选企业与机构合作试点,探索推动授权模式和建立分润体系的实际效果。

四、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的普及教育,提升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与技术伦理观念。

全国政协委员刘明军:优化地理标志农畜产品保护手段

目前,我国农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还存在短板。例如,集体知识产权和区域公共知识产权注册登记难、农畜产品地理标志的宣传推广难等。建议——

一、对中国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等区域公共知识产权实行“标准认证授权制”。由标准认证机构对当地申请使用标志的农户和经营户进行考察、认证、授权。

二、改革宣传推广制度。建立产品质量溯源和质量评比排名制度,让消费者可以追溯到产品实际经营者和原始生产者。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的优选、排名、等级评价、名优认定等,让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地理标志产品的评价与管理。

三、实行全民联合推广制。积极筹建“中国地理标志产业集聚区”,在集聚区内引进全国各地的地理标志产品经营户集中宣介。

全国政协委员陶凯元: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中医药是我国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重要的生态资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得到重视。建议——

一、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制度顶层设计,推进中医药产业创新性发展。强化中央层面相关顶层设计和政策协同,及时构建涵盖中医药传统知识、中药材、诊疗技术与方法等全链条保护体系。

二、推动中医药保护立法体系建设,促进中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积极评估我国加入《产权组织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的可行性,完善中医药专利保护制度。

三、深度释放现有制度潜力,保障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标准,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健全中医药保护社会共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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