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建潮)白虹光委员指出,近年来我国人 口增长率已降到6.45‰,并进入了低水平稳定时期,然而,新生儿男 女比例失衡问题若不及时得到有效控制、调整,将有碍于社会主义新 型人伦关系的建立和维护;不利于建立和维持良好稳定的社会秩序; 妨害部分社会成员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对天伦之乐的向往;并可能导 致社会性的人生观、价值观、思维模式、道德意识等方面的变化。 据悉,按照2002年公布的一项全国调查显示,我国新生儿的男女 性别比已比自然男女性别比高出了10个百分点左右,在农村,特别是 边远地区的农村,出生人口的男女性别比例更是严重失衡。 为此,她建议:———将新《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 与计划生育法》列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起 全社会的关注,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儿 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从落实女童入学,女学生就业,男女同工同酬,女职工 待遇等政策入手,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改善妇女地位。 ———对于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并触犯刑律者,坚决予以制裁。
———制定政策,杜绝非法进行非医学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进行 终止妊娠的现象。对头胎终止妊娠者要有严格限制,维护生育“生态 平衡”。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转变“养儿防老”的观 念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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