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民营经济,“毫不动摇”是根本要求。应坚决冲破 一切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民营经济发展 的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一切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弊端。 发展民营经济,大力给予支持是关键所在。针对民营企业面临的 实际问题,还应着重在融资环境、创业扶持、市场准入、工商登记、 技术创新、产品出口、境外投资等方面从政策上给予支持。 发展民营经济,正确给予引导是必要保证。要十分关心民营企业 的发展和民营企业家的成长,加强政治引导、法律引导、政策引导、 市场引导和文化引导。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建议:第一,提升民营经济的地位。把发展 民营经济作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举措,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第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 工作机制。包括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民营经 济普查工作等。第三,加快完善私人财产法律制度的立法步伐。为从 法律上保障私人财产不受侵犯,建议尽快修改宪法及其他法律涉及私 人财产保护的相关条款;加紧出台物权法,从根本上解决民营经济持 续稳定发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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