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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私营经济以明确的法律定位”———赵新良代表谈解决
发展私营经济的法律问题
2003-03-10

  “我们要给个体私营经济以与之相适应的法律环境,要
适时修改宪法和法律中的有关条文,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持续、稳
定、健康、快速发展。”赵新良代表说。
  赵代表认为,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社会新阶层人士的法律地位应该明确:“
社会主义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
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
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这说明他们的法律地位是属于人民范畴内的依靠对象,人代会
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要把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固定下来,
首先应该为这六种目前经济生活中最活跃因素进行法律定位,只有这
样我们对个体私营经济才能依法保护,政府才能依法行政。
  赵代表还认为,应该确立私有财产的法律地位,完善保护私人财
产的法律制度。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
律制度。”这一点应该在宪法和法律上有相应的规定,如果私有财产
的法律地位问题长期模糊下去,势必会影响到个体私营经济的持续、
稳定、快速、健康发展,也会带来相应的法律问题。因此,明确私人
财产的法律地位问题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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