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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深刻指出“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强调要“全面推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做好科技金融文章”。金融既是人工智能深度应用的重点领域,又是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具备场景丰富、数据海量、资本富集等多重优势,对人工智能的持续演进、迭代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坚持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积极稳妥、安全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应用,持续加大金融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力度,取得阶段性、实质性成效,也为千行百业深化人工智能应用提供了鲜活样本。“十五五”时期,锚定促进共同繁荣、维护共同安全,要坚持“应用”与“支持”双轮驱动、一体推进,以更高水平的人工智能应用助力金融强国建设,以更大力度的金融支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蓬勃发展。
把握做好人工智能金融应用与支持的工作关系
人工智能发展涉及基础理论攻关、模型优化升级、行业落地应用以及产业生态构建等各个方面,具有技术密集、场景密集、资本密集、风险密集的显著特征。充分发挥金融在人工智能迭代发展中的特殊作用,要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准确把握金融与科技、发展与安全、内部与外部的关系,找准协同发展、稳定发展、开放发展的工作方向和实践路径。
坚持金融与人工智能互促协同发展。纵观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程,金融与科技始终相伴同行、共生共荣,每一次科技进步都离不开金融资本的浇灌,每一轮金融转型也离不开科技创新的赋能。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通用性强、辐射面广、渗透性高、迭代期短,可广泛嵌入金融业务全链条,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深度,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同时,金融拥有广阔市场、海量用户、丰富场景和雄厚资本,既能为人工智能落地应用提供“试验场”,以真实业务需求和海量数据反哺模型迭代与能力进化,也可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让金融活水精准浇灌人工智能创新种苗、助其茁壮成长,推动金融与科技双向奔赴,形成“技术赋能金融、金融反哺科技”的良性循环。
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稳定发展。一方面,金融场景是人工智能风险防控的前沿主阵地之一,也是培育自主可控人工智能技术体系的优质土壤。另一方面,风险可控是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的基本前提,是金融创新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人工智能技术迭代速度快、风险隐蔽性强,风控体系应与场景应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步迭代。要建立健全人工智能金融应用风险预警、早期干预、缓释处置全链条机制,把风险防控贯穿技术应用、场景落地、产业发展全过程,守住金融安全底线,打消场景应用的顾虑,稳定市场预期,充分释放金融场景的赋能价值、拓展人工智能创新空间,实现以安全促发展。
坚持自主可控与对外合作统一开放发展。机构层面,金融机构既要坚持以我为主、自力更生,持续增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自主掌控能力,牢牢把握数智化转型主动权;也要善借外力、广纳智源,深化与本土优质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协同联动,依托外部技术资源与研发力量补齐能力短板,打通内部创新与外部赋能的双向循环,夯实科技自立自强的坚实根基。行业层面,既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规范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标准,强化行业智能算力高效利用,加快建设金融高质量数据集和垂域大模型矩阵,推动创新成果共享、技术经验互鉴,凝聚行业自主创新合力;也要推动需求侧与供给侧深度耦合,联动算力、算法、数据等人工智能产业上下游,以金融真实需求牵引人工智能技术迭代升级,以产业技术突破赋能金融行业提质增效。国家层面,既要畅通国内大循环,围绕智能算力芯片、基础大模型、金融智能体等领域开展更多原创性、引领性创新,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人工智能技术体系;也要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与国际合作,秉持开源开放、合作共享理念,坚定不移做人工智能领域国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助力广大发展中国家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打造赋能创新的引擎、普惠共享的桥梁、维护安全的屏障,弥合全球智能化发展鸿沟,共同塑造安全稳定、开放包容的发展格局。
以高水平人工智能应用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推动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实现高水平应用,更好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是金融业必须回答好的重大时代课题。应坚持依法合规、集约高效、安全可控和普惠公平的原则。要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积极稳妥、安全有序推进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助力金融强国建设。为此,要切实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持续增强金融风险智能化防控能力。机构层面,推动人工智能深度融入金融风险管理全过程,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和研判处置能力,不断增强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精细化水平。行业层面,运用人工智能提升金融风险联防联控能力,加强对宏观杠杆、资金流向、市场波动、跨境资本流动等重要金融变量的动态感知,提升跨市场、跨机构、跨区域金融风险穿透式识别和分析研判能力,不断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水平。国家层面,健全人工智能风险协同治理机制,加强金融管理部门与科技、工信、网信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金融治理与科技治理协同发力,健全跨部门、跨行业风险研判、信息共享、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另外,要加强国际合作,强化人工智能金融风险防控协同,深化跨境监管协作、信息共享和能力共建,共同防范风险跨境传导,维护全球金融稳定。
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智能化水平。监管规则方面,探索运用大模型、大数据等技术,将监管规则智能化解构、模块化拆分、数字化转译,转化为系统可识别、业务可解读的数字规则,助力监管制度更加完善、更可落地。监管数据方面,研究构建集约化、标准化的监管数据采集平台,实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全域归集、动态更新,破解传统数据采集模式效率低、标准不统一、覆盖不全面等问题,做到“一次采集、多方使用”,助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监管能力方面,深化数智技术在监管全流程的融合应用,推进监管方式优化升级,实现对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环节的智能化支撑,推动监管决策从经验驱动向数智驱动转变。同时,研究将人工智能风险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探索建立人工智能风险早期纠正、风险缓释等制度机制安排,完善监测研判手段,丰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防范人工智能应用放大顺周期波动、加剧风险共振,筑牢金融体系抵御新型风险的制度防线。
全面深化金融机构智能化转型。经营管理方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全面重构业务流程、运营体系、管理模式,压降运行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市场运行方面,稳妥推进智能支付、智能风控、智能投顾等领域创新,提升市场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效能,推动金融市场更加规范透明、高效有序。金融服务方面,依托多维度数据与智能信用体系,打破传统信贷对抵押物、财务报表的路径依赖,有效破解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痛点,实现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价、提质,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以系统化金融支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需要系统化的金融支持。要建立结构多元、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可持续的金融支持体系,统筹各类金融资源、健全制度机制、优化服务供给、严守风险底线,并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投早育小。针对人工智能早期创新项目普遍具有高风险、轻资产、非线性回报特征,聚焦人工智能初创融资难题,平衡产业发展需求与金融资金供给之间的结构性矛盾,积极发掘处于孵化期、起步阶段的中小创新主体,激发源头创新活力。二是投长夯基。立足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律,针对股权资金同质化投资和耐心不够、债权资金“早期不敢进、后期进不去”等痛点堵点,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着力补齐市场机制短板,积极拓展支持基础研究的金融工具,引导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优质资本持续流向人工智能创新领域,筑牢人工智能产业可持续发展根基。三是投优培新。紧扣人工智能前沿技术攻关、产业迭代升级等发展需求,优化金融资源投向,聚力硬科技创新攻坚,优先支持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优质创新主体,聚焦前沿技术攻关与场景融合应用,培育人工智能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产业链提质升级。四是投稳固本。秉持稳健审慎的价值导向,恪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本源,规范资本运作,防范金融资源空转、脱实向虚,平衡好金融创新支持力度与风险容忍尺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可从早期创新资本、中长期产业资本、多层次资本市场三方面发力,多形式多渠道加大资本投入,切实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助力科技强国建设。为此,要进一步优化以下三方面工作:
强化早期创新资本投放。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社会创投基金撬动作用,破解人工智能早期创新融资缺位难题,夯实人工智能产业萌芽起步的根基。一方面,政府产业资本要敢于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主动下沉布局种子期、初创期人工智能科创主体,通过设立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载体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依托政府信用为前沿创新项目释放市场信号、提供信用背书,承接市场化资本不愿涉足的高风险研发投入空白。另一方面,市场风投资金要完善早期科创投资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分担体系,顺应科创企业成长规律优化绩效评判标准,增加对早期创新试错风险的容忍度。研究设立专项早期基金赋能人工智能前沿创新,持续为人工智能源头原始创新注入稳定资金活水,筑牢未来产业萌发壮大的初始根基。
壮大中长期产业资本供给。人工智能全产业链研发建设周期长、成本高,资本短期考核导向极易引发投融资期限错配,市场资金难以持续赋能底层技术攻关,造成基础前沿领域“市场失灵”。因此,要立足产业发展规律统筹布局长线资金,为人工智能技术迭代与产业体系建设输血供氧。一是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丰富适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融资产品,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数据资产质押等专属融资产品,精准支持算力基础设施、AI芯片、行业数据集、垂域大模型等关键领域建设。二是积极支持创投机构、证券公司、保险机构等通过“科技板”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投向人工智能大模型等相关领域。三是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科学设定存续年限,发挥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针对人工智能重大攻关项目实行接续投资。推动各类投资机构建立健全“长周期算总账”的考评机制,引导资本着眼长远价值开展布局,依靠长效持续的资金保障推动人工智能算法迭代、技术打磨与场景验证,加快前沿人工智能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落地。
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立足全面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错位布局优势,分层培育人工智能领域科创主体,支持掌握自主核心技术、具备长远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主板聚焦大盘蓝筹企业,面向发展成熟、具备行业引领能力的人工智能龙头企业;科创板坚守科技创新导向,重点吸纳聚力攻坚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企业;创业板面向成长型人工智能创新主体,加力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发展;北交所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为服务重心,建设赋能人工智能领域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阵地。同时,健全资本市场配套运行机制,完善转板制度,打通各层级市场联通渠道,确保优质人工智能企业能够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融资诉求在不同市场层次间顺畅流转;优化拓展市场化并购重组机制,形成持续往复的资金循环机制,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加快向创新领域集聚,有效遏制资金脱实向虚,实现金融发展与产业壮大相互支撑、一体推进。
(作者 曾一春系全国政协委员;李伟 系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