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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研究

日期:2010-10-25

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加强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研究,把握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发展规律,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创新实践,对于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近年来,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越来越受到学术界和理论界的关注,成为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比如,由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08年度论文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共收录文章370多篇,其中以协商民主为研究题目的有50多篇,在文章中涉及到协商民主问题的大约100来篇,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许多值得探讨的观点和思路。

  

 

  协商民主是20世纪末期西方政治学界兴起的一种新的民主理论范式。英文原文为”Deliberative  democracy”,早前学术界有协商民主、审议民主、商谈民主等译法。自陈家刚博士把其译为“协商民主”后,由于“一方面能够反映出Deliberative的合作、讨论等内涵,同时也有利于同中国已有的协商制度相联结”[1],遂在学术界得到了普遍认可。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是针对代议制民主政治体制在当代发展过程中的局限而深入反思的结果,是对自由主义民主或选举民主过于强调自由而忽视平等倾向的一种纠正,是西方民主理论在当代的新发展。”[2]

  协商民主的基本思想可以从三个角度进行界定:即将协商民主作为决策形式、社团或治理形式。“第一种观点以米勒为代表,将协商民主看成是一种理性的决策形式。他认为作为一种民主体制的决策,是通过公开讨论、每个参与者能够自由表达、愿意倾听并考虑相反的观点做出的。第二种观点以科恩为代表,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事务受其成员的公共协商所支配的团体。这种团体将民主本身看成是基本的政治理想,而不是将其看成是能够根据公正和平等价值来解释的协商理想。第三种观点以瓦拉斯为代表,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具有巨大潜能的民主治理形式,它能有效回应文化间对话,促进不同政治话语的相互理解,尤其强调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支持那些重视所有人的利益与需求的公共政策。”[3]

  多数学者认为,协商民主更多的是一种立法、决策和治理形式。陈家刚说,“协商民主就是基于人民主权原则和多数原则、强调理性交往和参与的现代民主体制,其中,自由平等的公民,以公共利益为共同的价值诉求,通过理性地公共协商,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4]以上可以看出,中外学者们对协商民主的认识,虽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是“协商民主强调的公民、政党、利益集团和社会各阶层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是社会利益分化和多元文化社会实现民主,弥补选举民主、大多数决定的制度缺陷的一种新的探索。”[5]“协商民主理论的引入,为我们推进中国的政治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成果和经验设计。”[6]“中国学者之所以觉得协商民主理论有价值,一是认为它从理论上可以完善和深化我们对于民主的理解;二是认为它从实践上有助于我们开展民主化建设工作,开辟中国特色的民主化道路。”[7]

  不过一些学者也指出,中国的协商民主和西方的协商民主无论是在逻辑起点、基本内涵、理论视角和理论形态,还是在具体实践、制度安排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李仁彬认为,这些差异体现在:第一,参与主体不一样。从西方协商民主看,其参与的主体是公民直接参与,就目前中国协商民主的制度安排其协商参与者还是一种间接参与。第二,关注的视角不一样。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对协商民主成多视角的分析模式。比如,将协商民主当成是通过公开讨论做出决策的民主体制。中国协商民主主要集中在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路径的制度体制安排上。中国协商民主关注的焦点是集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两大体制安排和具体实施上。第三,发展进程不一样。不少人说西方协商民主目前还更多停留在学术领域。在中国协商民主就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首先是一个实践问题。从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出“五一”口号,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协商共和”开始,经历60年实践洗礼的中国协商民主,其发展进程到今天已经是在走向完善和成熟。[8]

  

 

  世界上任何一种民主的产生和发展,必然与本国的国情和文化紧密相关。

  有的学者将协商民主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联系,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就有协商民主的资源基础。“从中国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逻辑来看,现代民主与现代化一样,都具有外生性。但是协商却是具有内生性,其精神扎根于中国政治文化中的和合思想传统。”[9]中国古代政治传统的核心价值之一是“和”,倡导“君子和而不同”与“求同存异”。虽然“和”的思想并没有明确承认政治主体间的平等地位,但它对多样性和多元化的肯定以及对多元共存和发展的强调,与现代民主政治精神具有很大程度的契合性。这为协商政治的确立提供了良好的精神资源和文化背景。[10]“中国哲学奉行‘和’、‘中’的思维,具有和合文化传统,体现在政治价值观念上是重和谐、贵合一、和为贵。要达到‘和合’,就要做到‘和而不同’,既坚持原则又尊重差异,既相互碰撞又形成共识,达到和谐而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这种强调共济、协调、互补、和谐共事,要求包容和吸纳不同意见、不同观点、不同利益要求的政治理念构成了中国政治文化传统的基本内核。[11]而创造出人民政协这样的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实行协商民主源于中国政治文化的传统和特点。“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与西方有很大的不同。在中国原始社会后期,处理政事包括在权力授受时,实行的就与古希腊民主不一样的民主制度。在《尚书·尧典》、《尚书·舜典》中记载说,凡是举国大事,尧、舜都要召集“四岳”或“十二有牧”、“四岳群牧”开会,这些会议实际上是酋长会议。重大问题的决策都经酋长会议,由尧、舜这样的部落领袖与酋长们协商决定,实行的是协商民主而非选举(票决)民主。”“中国这种协商民主的传统尽管在夏禹之后逐步转变为专制主义,但在一定范围内仍在长期发挥作用。再加上中国几千年来追求的“和而不同”的哲学理念,相对于竞争性的民主形式,中国人更习惯于比较和谐的协商民主形式。”[12]

  但也有学者表达了不同的看法。认为中国传统中的协商政治思想远不能和专制文化和王权政治在中国的影响相提并论。认为所谓的“具有协商的制度安排缺乏协商民主的民主性。”“所谓的庶民议政也是当时上层知识分子精英的议政,所谓‘共治’也是‘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同时,中国传统的协商政治思想也与西方的协商民主在概念和使用的意义上并不完全相同。[13]

  学者们认为,在西方政治家关于协商民主还处于理论论证和空想阶段的时候,我国的协商民主实践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对民主形式长期探索的结晶。民主协商的思想是毛泽东、周恩来的一贯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被称作“协商建国”。“人民政协自诞生之日起,就洋溢着民主协商的精神。国名、纪元、国家制度、国家前途等最基本的问题,都经过了协商讨论。”“建国”都可以“协商”,我们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协商呢?“‘协商建国’这段历史的重大意义还在于,特别是它所揭示的‘协商民主’思想,为建立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后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描绘了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国协商民主的伟大实践可以说比西方国家早四、五十年,这是中国人完全可以引为自豪的一大思想成果。”[14]在“人民政协‘协商建国’的过程中,各政党之间能达成如此广泛的共识,全国人民能形成如此坚强的团结,在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是少有的。它不仅在实践层面上开创了协商民主的经典范例,而且在制度模式上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石。我们党在协商建国的实践中所留下来的这种民主协商的传统、精神、气魄,是一笔极其宝贵的政治遗产,将永远写在世界民主发展的旗帜上。”[15]

  尽管中国政治协商制度经历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学术界对于中国的民主制度的研究的文献也相当的充分,但是真正在理论上加以探讨应该是改革开放之后。1987年,中共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报告指出 “必须使社会协商对话形成制度,及时地、畅通的、准确地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彼此沟通,互相理解,”“进一步发挥现有协商对话渠道的作用,注意开辟新的渠道”。十三大报告发表后,社会协商对话得到了全党和社会的普遍赞同,接着,便展开了较大范围的实践,协商对话成为热门话题。198872日,全国政协副主席王任重为沈荣华主编的《社会协商对话》一书所写的序言中说:“开展社会协商对话,应当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各党派、各群众团体之间现有的协商对话渠道的作用;同时,还应不断开辟领导机关与群众之间、各社会利益集团之间协商对话渠道。总之,应使社会协商对话在全社会范围内健康顺利地开展起来,使之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16]高新民提出,“提出建立社会对话协商机制,始于1987年党的十三大”。[17]这一时期,可以看作是学术界探讨我国协商民主掀起的一次高潮,不过当时用的是“协商对话”而非“协商民主”这一概念。

  2006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007年《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正式提出了“协商民主”的概念,从此再度点燃了学术界关于协商民主研究的热火。

  

 

  人民政协是我国协商民主的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探索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形式,是以协商民主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制度。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不仅具有协商民主的外在形态,更具有包容性、理性和合法性的本质属性,是一种典型的协商民主形式。”[18]李君如认为,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应用的领域非常广阔。基层的民主恳谈会、政府的听证会、推选干部候选人时的民主协商等等,都是协商民主的具体做法。但主要形式还是人民政协实行大规模大范围的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民主形式,不是选举(票决)民主的补充。人民政协在结构上由政党、人民团体、社会界别及其社会精英组合而成,这一结构,决定了它必定也只能按照民主的要求来运作;也决定了这种民主主要以协商的形式来进行。[19]

  对于人民政协成为我国协商民主的主渠道和主要形式的原因,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探讨。“先有新政协,才有新中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开,成为我国协商民主的标志性成果。姜忠认为,人民政协具有优势的政治制度资源:“民主政治是我国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民主政治架构和运行中,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人民政协是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协商与监督,人大是决策的审查确定,政府是贯彻执行,同时执行的情况受到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这就形成了民主政治架构运行的‘闭环系统’,使权力运行有了内在的监督和制约,初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模式。这也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优势的重要资源。”[20]“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设计和体制安排,人民政协所代表的协商民主在国家政治制度层面上较好地解决了不同利益群体日益扩大的政治需求与社会秩序之间的矛盾。”[21]有的认为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制度的建立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政治智慧的结晶。“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优势可供借鉴的民族传统文化和当代先进政治文明的根本方法,是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为出发点,以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为坐标,借鉴先进政治文明特别是发达国家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有机地继承中华文明中‘和合’文化精华,系统整合民族的、世界的优秀政治文化成果,在政治架构稳定的前提下不断改革完善政治体制,引导和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22]而包哲东所进行的论证是:1、从协商的主体来看,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拥有最广泛的参与主体,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包容和吸纳各种利益诉求,从而有利于广大人民民主权利的有效实现。2、从制度安排来看,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弥补了选举民主和多数票决原则的不足,保证了政治参与的有序性,从而有利于社会和政治体系的和谐稳定。3、从实现方式来看,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具有程序化的运作模式,保证了政治输入渠道的畅通,从而有利于党和政府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4、从价值诉求来看,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具有包容性的特征,能顺应现代化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从而有利于和谐政治文化的生成和发展。[23]

  也有学者指出,应该正确估价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在我国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把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看作是“中国式协商民主的典型形式和主要载体”、“主渠道和主要形式”,是不符合实际的。第一,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只是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一个组成部分。执政党通过人民政协进行民主协商,只是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二,相对而言,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在我国协商民主的实践和制度体系中处于并非最重要的地位。第三,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中的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典型形式和主要载体。[24]

  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实现协商民主的主要渠道。不少学者认为在我国,经过60多年的长时期探索,协商民主已经形成了比较固定的、比较成熟的渠道和形式。具体实现的形式主要有:政治协商、听证会、民主恳谈会、社区议事会、互联网上“官民对话”等等。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四种实现途径,即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合作共事。即中国共产党在重要决策前和执行过程中与各民主党派以及各族各界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积极参政议政;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方式进行民主监督;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在国家权力机关和各类社会组织中合作共事。随着实践的发展和不断探索,在具体形式上也有不少创新。莫岳云、张青红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中谈到现在政协中协商民主的四种方式。一是会议式即时协商。最典型的是每年全会期间组织的以“面对面协商”为特征的议政大会。委员们就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方面的广泛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与领导即时现场互动。二是论坛式专题协商。利用政协委员中专家学者的优势以及政协聚才集智功能,组织专题论坛,提出有价值,又分量的建议,是政协协商于决策之前的有效形式。三是视察式现场协商。政协委员开展的专项视察,既有全面性视察,也有专项视察;既有呼吁式视察,又有诊断式视察;既针对短期能解决的,比较具体的微观层面问题,也提出思路性,机制性的中观层面对策。政协委员还可以视察、考察后提出提案,供执政党和人大决策参考。四是网络式互动协商。网上议政和协商是政协履职的新模式。不少政协网站,已逐渐推出了主席信箱,网上访谈,提案评议,议政时评、委员博客等几种互动协商新形式。[25]

  不少研究者也指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尽管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已有许多成功的实践和重大的理论上的进展,但是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实现协商民主的制度创新。温宪元提出,协商民主制度创新的战略重点集中在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的协商制度,创造和丰富人民政协的协商方式,完善和充实协商民主的内涵,把协商民主的社会环境建设好,培育扎实的协商民主基础。[26]蔡永飞认为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中国协商民主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角度看,进一步提升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效益,应当突出重视解决这样一些问题:一是增强政协协商民主的政治性,二是增强政协协商民主的批评性,三是增强政协界别的党派性,四是增强政协协商民主的程序性。[27]而刘慧芳、顾涛则认为人民政协的制度创新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要在规范政治协商的内容上进行制度创新。政协章程及中共中央文件对政治协商内容的定义宽泛,因界定不细致,以至于很多需要开展协商的重要问题党委和政府不与政协协商。政治协商协商什么?哪些问题必须提交政协协商?应该提交政协协商的问题没有提交协商怎么问责等等,都需要各级党委明文规定,以制度来规范。其次要在建立健全协商决策机制上进行制度创新。坚持就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原则,即重要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前、人大通过前、政府实施前,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要先协商后决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先协商后决策,地方性重大决策要先协商后通过。在实际工作中,要保证政治协商“三在前”的原则落到实处,必须在制度上予以明确规范。第三,在建立健全协调和反馈机制上进行制度创新。要把政治协商和党政工作程序有机地对接起来,坚持党政领导参加政治协商活动和通报相关情况制度以及政协领导参加党政重要会议制度。根据不同的协商内容、层次,采取会议协商、书面协商、个别协商、对口协商等灵活多样的协商形式。[28]总之,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不断改革,有所创新。

  

 

  回顾近几年来学术界关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研究,令人乐观。论文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不仅远远超过了改革开放之前,而且也远远超过了1987年前后关于“协商对话”时的讨论。近几年关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课题学术界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有很多新的思路、新气象。一般来说,尽管期刊上发表的此类论文遍于各种刊物,但较为集中,质量也较高的应属中国文史出版社在2010年出版由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这批论文的作者大都是长期从事人民政协工作的,具有政治热情,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因此在谈到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时我手写我口,言之有物,读起来觉得分外亲切。另一批质量较高的论文是博士论文。他们虽然相对缺乏实践工作的经验,但是有理论,懂外语,接受新事物快,没有框框,能够提出许多前瞻性的观点。

  这个时期论文的新气象首先表现在学者们的研究论文能够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提出许多令人深思,发人深省的问题,具有理论的深度,同时又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这些建议既有宏观的思考,“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政治稳定仍然是最重要的价值目标,不管中国政府还是普通公民都不愿看到国家的分裂和动荡。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动民主化过程中,由于竞争选举带来的参与过度造成的不稳定已不鲜见。而发展协商民主则是一条低风险、高收益之路”[29]又有微观细致的建议,比如项宗西在《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几点思考》一文中针对协商民主中怎样对待协商成果的采纳,根据宁夏政协的经验提出:“区别对待、突出重点”的原则,建议建立“分类办理和反馈制度”。“对以政协常委会、办公厅名义报送的意见和建议,如政协建议案、提案、视察和调研报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一律协调承办单位进行书面答复;对暂时没有条件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承办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协助承办单位做好相关的工作;对急需要办而且有条件办理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在进行调查研究、协商讨论的基础上,及时转化为层次根高的政协建议案或重点提案报送党委、政府,并协调承办单位集中力量重点办理,同时采取政协领导督办、跟踪督办等做法,促使意见和建议得到较好的办理和落实”。[30]这些看法,都言之有理,持之有故,带有建言智囊的色彩。其次表现在近几年关于协商民主的研究中,对于西方政治学家关于协商民主研究的成果,许多文章摈弃了以往的简单态度,而是摆事实,讲道理,详细了解,深入分析,表现了强烈的学术色彩,其观点不仅具有世界视野,也令人信服首肯。比如韩冬梅《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兴起的实践基础和理论渊源》、《西方协商民主的概念与特征解析》,陈家刚《协商民主与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等都是如此。

  不断探寻更加完善的民主模式,是人类社会始终关注的重大问题。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推动理论。随着中国改革事业的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这一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所创立的政治制度,不仅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且必将对于世界的协商民主这一政治议题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作者:朱燕丽,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任乃容,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释:

  [1]孙存良:《当代中国民主协商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出版。

  [2]张平夫主编:《人民政协概论》,第79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出版。

  [3]顾秋麟:“发挥政协优势 推进协商民主”,载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出版。

  [4]陈家刚:“协商民主与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载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出版。

  [5]温宪元:“新的历史条件下协商民主的制度创新”,载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出版。

  [6][4]

  [7]燕继荣:《再谈协商民主的价值——对于协商民主价值之商榷的回应》,《学习时报》20079 10日第2006版。

  [8]李仁彬:《中外协商民主比较分析》,《党史文苑》2009年第2期。

  [9]林尚立:《人民政协报》20061225日版。

  [10]周桂钿:“和而不同”,《人民政协报》2002319日版。

  [11]朱进:“关于完善和发展人民政协协商式民主的思考”,载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出版。

  [12]李君如:《论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人民政协报》,20091022日版。

  [13]孙存良《当代中国民主协商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版。

  [14]李昌鉴:《六十年人民政协理论的发展与启示》,载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出版。

  [15]郑万通:《人民政协六十年的光辉历程和重要启示》,载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出版。

  [16]沈荣华主编:《社会协商对话》,春秋出版社1988年版。

  [17]高新民:《建立社会对话协商机制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9年第1期。

  [18]项宗西:“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几点思考”,载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出版。

  [19]李君如:《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载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出版。

  [20]姜忠:“发挥协商民主优势 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载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出版。

  [21]包哲东:“试论协商民主理论与我国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载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出版。

  [22]同上。

  [23]同上

  [24]齐卫平:《协商民主和政党和谐》,载于《联合时报》。

  [25]莫岳云、张青红:“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载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出版。

  [26]温宪元:“新的历史条件下协商民主的制度创新”,载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出版。

  [27]蔡永飞:《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我国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28]刘惠芳,顾涛:“协商民主”呼唤人民政协制度创新,《各界导报》2009123日第3版。

  [29]孙存良:《当代中国民主协商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出版。

  [30]项宗西:“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几点思考”,载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