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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

日期:2009-06-25

房 宁
  

    民主是当前中国社会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也是一个关系中国未来的重要问题。然而,在民主问题上存在着诸多不同的认识和看法,甚至存在不少争议。尽管我们已经找到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但我们的民族从总体上看,还是一个缺乏民主经验的民族,中国民主政治实践在总体上也还处于需要不断探索前进的阶段,我们还要继续进行大量的探索和认识。

一、中国民主政治的历史起点

    民主是人类的普遍追求。民主作为一种价值观包含一定普适性,但各国的民主道路、实现民主的形式是特殊的、具体的。民主制度是人的选择,但选择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根据客观历史条件进行的。人们是在客观历史条件提供的可能性空间中选择和创造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主是由历史定义的。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民主道路,要受到这个国家历史的深刻影响,要反映这个国家发展进步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主是一个国家特定历史的产物。

    从世界范围看,中国是一个自近代以来落伍的国家。1840年前后,中国与英国的国民生产总值相差无几,一百后中国成了世界上最贫困的国家之一。1949年新中国建立的时候,中国人均实际收入只有66元,预期寿命35岁,这一年全国钢产量只有15.8万吨,仅为印度的1/8。毛泽东形容当年中国的特点是:“一穷二白”,邓小平说:中国“人口多、底子薄”。老一辈革命家对国家基本面貌的描述,概括出了我国经济基础方面的基本国情。在当代历史条件下,在全球化浪潮汹涌的年代,一个国家的发展是不再孤立的。当中国刚刚独立建国的时候,世界上已经出现了一个实现了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资本主义世界。摆在经济落后的中国面前道路,犹如群峰间一条崎岖的狭路。政治独立,没有经济繁荣的支撑,是难于持久的。因此。中国必须迅速地赶上世界工业化、现代化的步伐,必须成为一个繁荣强盛的国家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历史环境决定了中国的现代化不能循规蹈矩,必须走出一条创新之路,实现超越常规的跨越式发展。

    从世界各国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历史经验看,在缺乏特殊的资源优势的条件下,实现赶超主要是靠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人的因素。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设定了中国工业化、现代化发展面临着双重任务:一方面它需要实行广泛而有效的社会动员,把人民的积极性释放出来、调动起来,增强社会的活力。但是,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和国情,尤其是中国发展的阶段性任务和条件,仅仅具有权利保障功能是远远不够的。中国若要成功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其政治制度与体制还必须在能够保障人民权利与自由,实行有效社会动员的同时,将有限的民力、民智集中起来,在短时间内,改变落后面貌,追赶世界,即实现跨越性的发展。这样的历史环境和任务决定了,保护人民权利和集中人民力量,是中国政治制度必须具备的双重功能。中国的政治制度不能同时满足这两方面的要求,就很难适应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正是在这样的历史环境和历史要求下,逐步形成和发展的。

    具体来说,中国人开始接受民主政治的思想,开始认识到要从社会制度、政治制度上进行改革以求国家的振兴是从1860年的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开始的。1840年的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但那时已经来临的民族危机还没有真正被感受到。20年后“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占领了首都北京,焚烧圆明园,才使当时中国的政治精英阶层猛然醒悟了,1861年,晚清重臣奕、桂良、文祥三人提出《请设总理衙门等事酌拟章程六條摺》,拉开了上层改良“洋务运动”的序幕。但是,20多年后,同样在19世纪60年代因开始“明治维新”改革成功的日本,在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打败了中国,同时也打碎了政治精英的救国努力。

   “甲午战争”的失败,使中国朝野在痛切地感受到民族危机的同时,也认识到仅仅依靠“师夷之技以制夷”的器物层面的改革与开放远远不能解救民族危机,要救亡图存必须向日本那样,进行政治、社会改革。这时出现了制度救国的思想。以严复为代表的思想家提出了效仿西方制度以救亡的主张,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政治家走上发动民主革命救亡的道路。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辛亥革命后以孙中山为代表的新兴资产阶级试图模仿西方民主制度模式,搞议会制、多党制,走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道路。但在中外反动势力的冲击下,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失败的命运。此后中国陷入了军阀混战、分裂割据的状态,连孙中山都发出感叹:民国的败象甚于前清。

    在中国共产党登上中国历史舞台之前,中国几乎各个阶级、各种政治势力都曾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和方式改变中国的命运,但都没能成功。近代中国历史表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资本主义的或其他改良主义的道路都是行不通的,各种救亡图存的努力终归失败的根本原因是不能彻底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不能彻底地反帝反封建。实践证明:不发动人民群众,不实行人民民主,就不能实现民族的独立和社会的解放。因此,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实现民族独立和实行人民民主是两个紧密相连的历史主题,只有彻底发动人民群众、真正实行人民民主才能求得民族的独立与解放。这正是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所指出的:“在今日,谁能领导人民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并实施民主政治,谁就是人民的救星。”

二、中国民主及其特色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为中国设定了发展的主题:要求实行最广泛而有效的社会动员,把人民的积极性释放出来、调动起来,增强社会的活力。中国政治制度,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最基本的内容是: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使人民的权利与自由得到了保障,为中国工业化、现代化提供了制度动员机制。

    1978年底,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在国外以至我们的一些舆论相当普遍地认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只是经济体制改革,而没有或很少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显然不是事实。与此相反,中国改革开放恰恰是从政治体制改革开始的,是政治体制改革启动了中国改革开放。

    事实很清楚,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形成了高度集中的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权力,高度集中于党组织,集中于上层权力中心。要改变这种局面,必然要首先从改变以党代政、高度集权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入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政治领域进行了四个方面的重大改革,为整体改革铺平了道路。

    首先,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领导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废除事实上存在的领导干部终身制。实行干部“四化”使大批拥护改革开放、年富力强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为改革开放的政治路线提供了组织保障。这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以至整体改革的最重要的启始点。

    其次,废止政社合一体制,恢复乡镇设置。废止将基层政权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融为一体,亦政亦经人民公社体制,将政府的行政职能与农民及农村集体的经济活动分开,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创造了制度前提和条件。

    第三,实行简政放权,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为经济体制改革开辟了体制空间。地方政府间竞争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源,这一点是现在得到广泛共识的有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原因的认识。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在微观经济层面调动了企业积极性,为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础。

    第四,实行宪法改革,废止“四大自由”,恢复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大革命”最大的问题在于践踏了法制,使社会失去了基本的规则与秩序。在改革之初,以邓小平为代表的新一代领导人,高度重视恢复和重建社会主义法制,并将在法制框架内实行改革,设计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的制度规范。

    正是由于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我国政治领域进行了重大的、关系全局的政治体制改革,才开启了中国全面改革开放和加速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新进程。当年的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后来贯穿改革开放全过程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保障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给予每一个中国人以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自由。正是由于对人民权利与自由的保障,蕴藏于勤劳智慧的中国人民中间的无穷的创造活力,才得以充分的释放,进而创造出人间奇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深刻而普遍的社会变化莫过于,把中国从“文化大革命”时期,以家庭出身和政治态度为主决定地位的社会,变成了一个以受教育程度和个人成就为主决定地位的社会。政治制度保障人民权利,造成了社会价值、社会导向及社会竞比系统的改变,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焕发中国社会动力与活力的根本原因,也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模式的一个基本要点。

    但是,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和国情,尤其是中国发展的阶段性任务和条件,仅仅具有权利保障功能是远远不够的。中国若要成功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其政治制度与体制还必须在能够保障人民权利与自由,实行有效社会动员的同时,将有限的民力、民智集中起来,在短时间内,改变落后面貌,追赶世界,即实现跨越性的发展。这样的历史环境和任务决定了,保护人民权利和集中人民力量,是中国政治制度必须具备的双重功能。中国的政治制度不能同时满足这两方面的要求,就很难适应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的要求。

    因此,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另一个基本点是:国家权力的相对集中,表现为共产党领导。代表国家民族整体利益的权力中心的存在,具有三方面重要的作用:一是,有利于形成代表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方针政策;二是,有利于统筹兼顾协调各方利益,这一点对于一个处于现代化转型期的社会尤其重要;三是,有利于政治的稳定、社会的安定,以及国家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概括起来说,当代中国的民主政治模式具有双重功效:一方面,它为人民提供权利保障,焕发社会活力,使中国工业化、现代化获得源源不断的推动力;另一方面,它能够集中民力、民智,集中资源、合理规划、统筹兼顾,实现国家稳定而有效的发展。在其中的社会机制在于:在这一制度下,单一的权力中心能够代表全民族利益,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交换成本,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带来的内耗,使国家整体利益超越各种利益群体的个别利益,实现全民族、全体人民的利益最大化。也许我们可以提出一个“公共理性”的概念。总之,保障权利与集中力量的双重功能构成了当代中国民主政治模式基本特征,这应当是中国崛起的制度奥秘。

三、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与重点

    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及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从根本上说来自实践,来自解决现实问题和矛盾的需要,而不能从概念、观念出发。现实中推动改革的主要因素有三: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广泛的权利意识的增长,对各级政权形成压力、提出更高要求;二是,经济社会发展使政权面对的社会形势更加复杂,工作难度增大,要求更高水平的决策管理能力;三是,市场经济环境中,对各级党政机构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复杂要求。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应主要围绕提高整合人民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

    考虑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条件、面临的主要任务以及国际环境,也考虑到西方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经验教训,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不宜采取扩大竞争性的路子。竞争型民主具有扩大社会分歧的倾向。多党竞争必然要争夺选民,争夺选民首先要“切割”选民,将选民的利益分歧公开化、对立化,从而形成竞争党派各自的政治基础。加之在竞争型民主政治制度条件下,各个政党以夺得或控制政权为唯一目标和根本价值,在权力争夺中不择手段、相互攻讦,结果形成了扩大和深化社会分歧的政治机制。这一缺陷在西方国家历史上处于工业化社会转型期时表现得尤为突出。更值得注意的是,西方竭力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的竞争型“民主制度”,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使不少本来已经迈向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陷入了长期的社会纷争,更有国家内战频发、民不聊生。造成这种不幸局面的重要原因就是,处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大多处于社会矛盾的多发期、易发期,而从西方输入的多党制造成了社会矛盾的显化、激化,成为这些国家社会矛盾升级的导火索和加油站。这是造成当今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长期动荡不宁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结构迅速变化、社会矛盾多发的转型时期。历史经验表明,在这一时期,竞争性的制度安排易于强化社会分歧、加剧矛盾,甚至引发动荡。当前,如果我们扩大竞争性直接选举的范围、提高层次,极有可能导致两个后果:一是,进一步扩大社会分歧,促使人民内部矛盾更加尖锐;二是,引发“金钱政治”问题,为“资本”渗透“权力”,为少数富裕群体和有产者获得更多社会影响力提供途径与手段。

    我们认为当前应着重通过扩大人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推进民主协商和加强权力监督来促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核心问题是:政治参与的层次性,这是保证政治参与有序性的关键。分层次政治参与的原则应当是:直接相关性、信息充分性和责任相关性。由于社会生活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经验不对称,以及利益的局限性,政治参与必须区分层次进行。也就是说:要区分不同的政治事务,根据利益直接相关、信息掌握较为充分、结果影响明显的原则引导相关性强的群体及代表进行分层次的政治参与,而对那些利益关系较为间接、情况不了解,其结果影响不明显的群体,原则上就不应参与。掌握直接相关性、信息充分性和责任相关性的原则,既从总体保证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又可以防止参与的无效与混乱。

    ——政治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特点和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还是基层民主实践中,政治协商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有许多新鲜经验值得总结与研究。如:浙江台州温岭的“民主恳谈”制度等,应当说是十分有益的探索。我们认为:可以进一步探索和尝试把民主协商引入政府工作、引入党政决策机制,特别是引入基层政权的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监督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当前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缺陷。除保障监督的一些技术性条件如公民个人信息系统还不完备等问题外,防止“官商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面对突出的问题。“官商利益共同体”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力量向社会公共领域渗透,试图与权力结合以获取垄断利润的现象;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腐败行为,即一种权力与资本紧密结合的系统化、结构性的寻租行为。近年来一些严重的群体事件的背后已经可以看到“官商利益共同体”影子。这也许意味着腐败已经在一些地方开始了从“量”到“质”的转变,成为一种结构性的经济、政治问题。应当高度注意这种现象,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防止这种现象蔓延。

四、与民主政治相关的理论问题

     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既是实践问题,也与理论密切相关。谈到民主问题往往不能不涉及理论问题,尤其在今天的中国,由于种种原因,尽管人们经常谈论到民主问题,但有些关于民主的基本概念确实没有搞清,甚至一些社会科学工作者也并不了解一些有关民主的基本知识。尤其是对西方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民主问题更是若明若暗,常常是似是而非,甚至以讹传讹。因此,有必要花一点时间澄清一些与民主基本理论有关的问题。

   (一)民主观念与民主政治

     民主一词的基本含义有两个,或者说,人们一般是在两种意义上使用民主这个词汇的,即:民主观念和民主实践。民主实践也可以说成是“民主政治”或“民主制度”。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民主观念与民主实践或民主政治,在现实中具有很大差别,抑或说:民主的实践形态与观念形态差异很大,实践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观念。

    民主观念,是一种价值追求,即反映了人类成就以来的一种社会理想。这种理想可以简约地概括为:人民主权的思想。19世纪美国的林肯总统提出的:民有、民享、民治的理想是对人民主权思想很好的阐释。人民主权思想在19世纪随着资本主义时代的来临达到了顶峰,成为一种被人们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

    民主实践,最早出现于古希腊城邦国家——雅典。但随着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湮灭,民主政治在世界历史中销声匿迹了近千年。直到13世纪初,英国的一场贵族与国王的政治斗争,使民主政治再度萌发。1215年,当时的英王约翰与一些大贵族签署了《大宪章》。一般认为《大宪章》是近代西方议会民主、宪法政治的起点。启始于1640年的英国革命当中产生了“人民主权”思想,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后形成了近代西方历史上第一个君主立宪的民主政体。18世纪,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后,以议会制、多党制、普选制等为主要制度特征的西方近代资本主义政体成为一种普遍的政治形式,被后世许多国家在不同程度上采用。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另一种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出现,并在后来为一批社会主义国家结合各自国家特点予以采纳。

    如果从现实的、经验的意义上,对于民主政治进行归纳和概括的话,可以认为:民主政治是一种不同于专制制度的社会治理方式。一般地讲,民主政治是一种承认和保障人民平等权利与自由和经过某种授权形式获得合法性、正当性的政权,按照分权制衡、多数决定等原则进行社会治理的政治制度、政治实践。

    在西方以“人民主权”为核心的民主观念与以民主治理为内容的民主实践,在逻辑上、理论上存在很大距离,甚至矛盾。西方民主实践从来没有实现过理论意义上的“人民主权”,即实行“民有、民享、民治”的政治。在西方现实的民主政体中,特别是近现代西方民主政体当中,政治权力始终掌握在少数政治精英阶层或社会强势阶层手中,大多数社会成员是接受或被其统治和管理的。而大多数社会成员管理社会和大多数人通过协商等民主方法确定公共利益并使之最大化,始终停留在观念上。历史事实与理论逻辑都没有进一步支持西方传统的民主观念,相反,20世纪西方的一些最重要的民主理论,如熊比特、奥尔森的理论,都证明了人民主权观念的不现实性。

  (二)权利民主与权力民主

    谈到民主的概念,还有一个国家及其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是必须提到的,这就是日本的“明治维新”。日本是近代历史上欧美等西方资本主义崛起后东方国家实现工业化的唯一成功范例。18683月,日本年轻的明治天皇率领公卿诸侯祭祀天地神祗,宣读五条誓文:“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上下一心,大展经纶;官武一途,以至于庶民,各遂其志,使人心不倦;破旧来之陋习,基于天地之公道;求知识于世界,以大振皇基。”“明治维新”使日本迅速崛起于东方,“明治维新”实行不到30年,日本击败了千年来仰视的老大帝国——中国,为其成为亚洲第一强国开辟了道路。“明治维新”纲领“五条誓文”清楚地显示,日本的工业化与国家富强起于政治改革,其改革的核心就是给予人民权利与自由,释放社会活力,即做到“各遂其志,使人心不倦”。这句话是“明治维新”纲领中的纲领。后来,一个美国人用一句话进一步概括了日本崛起的奥秘,他说:“明治维新”把日本从一个以世袭为主决定地位的社会,变成了一个以受教育程度和个人成就为主决定地位的社会。正是这一点变化,给了日本社会以强大的发展动力。

    但是,“明治维新”还有另一方面,也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明治维新”一方面在社会层面上,给予了人民一定的权利与自由,而另一方面,在国家层面上,却建立了“天皇体制”,形成了国家权力集中的趋势。综合起来看,日本是依靠集中的国家权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人民的权利与自由,从而实现了国家的现代化。

    从世界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发现;民主政治是在两个基本的层面上存在的,一是国家权力的形成与运行,它采取权力制衡和多数决定的原则而被称为民主政治;二是公民权利的保障,这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也许是更为实际的内容。

    研究西方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与实践过程,我们还有一个重要的发现,即:民主政治发展表现出了很强的阶段性,简言之,民主政治并非始终一贯的,事实恰恰相反,民主政治经历了逐步发展演变的过程,其重要特点就是:先权利,后权力。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后民主政治初创时期,大都出现了社会混乱,其一般结果是导致了所谓的“威权主义”政体的出现,如法兰西的第一帝国、第二帝国,德国的俾斯麦改革。在我们看来,所谓“威权主义”政体实质是:在社会权利层面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经济、社会权利,而不开放国家政权,在政权层面相对集中。威权主义政体一般情况下,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扩大人民权利,同时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因此在多国历史上起到了积极作用,是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必经的阶段。这种现象,在20世纪大多数实行民主政治的发展中国家更为普遍地出现,显示出很强的规律性。

  (三)民主形式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民主是人民普遍的追求,同时,在我国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具体的民主形式的选择要从实际出发,民主具有不同的实现形式。但进一步讲,是那些因素决定着一个国家民主形式的选择呢?我们认为,有四项因素在一个国家民主制度的选择和建设处于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位置,起着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第一,基本国情,包括:国家幅员、自然资源秉赋、人口规模。这些基本国情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有着深刻和久远的影响。这种影响往往贯穿这个国家形成、发展、成长的全部历史过程,这个国家包括民主政治在内的各种政治制度形式自然都会产生不同程度地打上各种基本国情的烙印。

    第二,国民性,广义讲,包括了该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狭义讲,主要指民族性格等因素。如果仔细观察不同国家的政治历史,以及社会转型和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就会发现一个民族的传统、习俗和人民的心理,对于一个国家最终能够建立和实行一个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有着包括忽视的影响。一般说来,一个民族心理比较保守的国家实行的政治制度往往比较自由、宽松一些,而一个生性自由的民族的政治制度往往要严谨保守一些。一百多年前,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他的名著《论美国民主》中根据他对美国社会的观察,就指出了保守的国民性和深厚的宗教影响,对美国民主制度的潜在的而重要的影响。

    第三,民族国家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和面临的历史任务,这一因素在各个国家民主模式选择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从现实的角度看,民主是一种政治制度形式,政治制度选择和建立总是要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功能性的目标,抑或说,在这个意义上,民主政治是一种国家治理和发展的手段。手段要适应目的,一个采取什么样的治理结构当然适合于特定阶段国家和社会发展任务的要求,否则制度就是无效的,即使建立起来也难于持久。

    第四,国际环境,国际环境也是从古至今世界各国政治制度形成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柏拉图在2500年前研究古希腊城邦国家民主政治实践得出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实行民主政治往往会为外界干预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提供渠道。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民主政治必然要受到国际环境的影响,也必然要考虑到国际因素是影响,即人们在选择和建立民主模式的时候往往会考虑到对外部干预的防范。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副所长、研究员)

(责编:吴国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