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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人民政协

日期:2009-05-05

阳安江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重大实践,又是重大理论,是当代中国和中国共产党实践和理论的主题。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息息相关、紧密关联,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中国实际出发,独立自主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它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中国人民的必然选择。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把社会主义由空想变为科学,是第一次伟大的飞跃;把社会主义科学理论变为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是第二次伟大的飞跃;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则是第三次伟大的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条通向社会主义的独特道路,是史无前例的。它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产生的中国社会主义的特殊存在形态和特色发展道路,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各种特点和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理论和实践是一个不断推进和发展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和建设,开始于毛泽东时代,形成于邓小平时期,推进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目前仍在继续探索和建设中。1982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概念。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将这一概念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法更加精炼、更加规范,也更加突显了“中国特色”的地位和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在不断探索深化、理论在不断丰富发展。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社会更加和谐的奋斗目标,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党更加明确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富强的社会主义。富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物质基础。邓小平同志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的和目标,就是使生产力发展得更快更好,使国家的综合国力增强,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进而实现民主、公正和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因此,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国际国内风险,除非发生大规模外敌入侵,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搞上去,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民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在政治上的体现,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邓小平同志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我们已经构建了一个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和党内民主在内的民主政治的框架。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特点和优势。因此,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实现形式,使之充满生机和活力,使人民过上更民主、更完善的生活,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文明的社会主义。文明是社会开化和进步的一种标志。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同物质文明一样,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程度。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仅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在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是发展先进文化。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因此,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和谐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社会理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其基本特征和总的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因此,要按照这一总的要求,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二、人民政协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同人民政协息息相关的事业。人民政协的性质、主题、职能、任务和政治基础,无一不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人民政协的命运始终与我们国家、民族的命运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联系在一起,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有着特殊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一)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看,人民政协是在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不断发展的。在我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大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进行了长期艰苦的探索,终于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这就是: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的存在和发展始终是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创和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标志着人民政协的正式成立,也宣告了新中国的成立。半个多世纪以来,人民政协与人民共和国一起成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共同发展,为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历史经验表明,人民政协健康发展的时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时候,人民政协遭遇挫折的时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遭受损失的时候,人民政协事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
(二)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看,加强和推进人民政协工作是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坚持、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推动人民政协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是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和内容。人民政协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包括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巩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进一步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等,对于不断提高中国共产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等,对于促进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切实提高执政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依靠力量看,人民政协组织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创自己美好生活的事业,也是需要全国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事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实行“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它包容了我国各个民族、阶级、阶层、党派、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囊括了我国统一战线各个方面的代表人物,具有组织上最广泛的代表性和政治上最大限度的包容性,是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是中华民族具有强大凝聚力的重要体现。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些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集中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和全体中华儿女的智慧和力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提供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四)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外部条件看,人民政协的对外交往可以为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和周边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国内需要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国际上需要一个和平环境。我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始终把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为外交工作的宗旨,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争取长期的和平国际环境和良好周边环境。人民政协的对外交往是我们国家总体外交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亦官亦民即融官方外交与民间外交为一体,灵活多样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增进与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有利于加强与各国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为国家关系的发展奠定巩固的社会和民众基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争取广泛的国际理解和支持。
三、人民政协要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始终把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融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是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永葆生机与活力的关键所在。人民政协要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努力调动全国各族人民和全体中华儿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集中方方面面的意志、智慧和力量,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贡献力量。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人民政协要牢固树立政协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一部分的观念,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才荟萃、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的特点和优势,把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把促进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落实到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来,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要把思想统一到加强发展的主旋律上来,坚持一切工作围绕发展,一切工作服务发展,一切工作参与发展,一切工作推进发展;坚持从自身优势和特色出发,发挥人才库、智囊团、生力军作用,紧扣改革发展的具体实践,紧贴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选准履职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动员和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围绕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言献策;精心选择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通过界别活动,视察考察,专题调研,召开委员专题座谈会等途径,不断在提高建言立论水平上下功夫,力求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和政府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服务。人民政协是体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一种独特民主形式,要立足中国国情,总结实践经验,努力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健康稳妥有序发展。要旗帜鲜明地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断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领导地位,真正做到与中国共产党在目标上同向、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步;切实贯彻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重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的作用,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这一民主形式,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尊重多数、照顾少数,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和协商民主的特点和优越性,促进党政机关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不断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政协工作的长期性、经常性和稳定性,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完善。
(三)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为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服务。人民政协要从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前途命运和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这样的高度,来认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战略地位,为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服务。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以及革命的理想、道德和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科学理念,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反对迷信和伪科学的良好氛围,为中华文明注入崭新的血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继承和创新我们的历史传统,主动汇入世界文明潮流,让中华文化在与各种文化的交流、对话和竞争中变得更加博大和充满活力;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分子政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发挥各类人才和知识分子的作用。
(四)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人民政协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的主题,坚持把增进团结和发扬民主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努力在增进团结和发扬民主上多做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要高举大团结大联合的旗帜,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人民政协服务人民的思想,坚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多献务实之策、多建有用之言,做到情为民所系、言为民所建、利为民所谋;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履行职能,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协助党委政府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沟通感情、理顺情绪的工作,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五)高举爱国主义与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为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和世界和平发展服务。人民政协要发挥自身的组织特点和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地开展祖国统一、海外联谊和对外交往工作。要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胡锦涛主席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贯彻《反分裂国家法》,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积极开展同台湾同胞和各界人士的联系,多做争取台湾民心的工作,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贡献力量;加强同香港同胞、澳门同胞的联系,为维护和促进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献计出力;团结海内外一切爱国力量,促进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大联合,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坚持贯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外交,加强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与合作,努力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和周边环境,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北京市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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