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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和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日期:2009-05-04

李君如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伴随着改革开放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人民政协也伴随着改革开放特别是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今天,我们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应该进一步认识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发挥好人民政协在我国民主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必须澄清在人民政协问题上的一些模糊认识,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一定义。
  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中有多种形式、多种制度,各种形式、各种制度都在其中发挥作用。如果说,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其独特作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其独特作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其独特作用,那么,人民政协制度在其中具有什么样的独特作用呢?这种民主形式与其它民主形式有些什么不同呢?只有深入地思考和研究了这一问题,才能正确地发挥好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中的独特作用。
  思考和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联系人民政协所具有的三重属性来研究,而不能主观随意。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与统一战线相联系的民主政治形式。统一战线的本质,是团结大多数。我国现阶段的爱国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因此,人民政协作为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首先指的就是要在统一战线中发扬民主,团结大多数,使得人民政协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实现团结、民主的重要形式。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相联系的民主政治形式。因此,人民政协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让中国共产党能够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能够在民主的氛围中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再次,我们还要认识到,由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掌握着具有巨大行政权力的政府,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不仅要在统一战线内部和各党派之间发扬民主,而且要在参加政协的爱国统一战线成员、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同执政党和政府之间,提供发扬民主的平台和渠道。
  由于人民政协是同其自身三重性质相联系的民主形式,因此,人民政协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时必定具有自己的特点和作用。
  第一,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在统一战线内部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而不是国家政权机构那样的民主形式。我国的人民政协,无论从历史来看,还是从现状来看,都和西方两院制的上院或参议院不同,不是一个国家权力机构,不承担立法和选举政权领导人的任务,而只是为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等提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渠道。这一点就是我国人民政协在民主形式上的特点。
  第二,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党派之间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而不是社会群众运动那样的民主形式。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领导的工人罢工、农民暴动、学生运动等等都是以社会群众运动形式出现的民主。我国的人民政协,就是在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特别是在反对蒋介石国民党政权的社会群众运动中结成统一战线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党派同盟组织。但是,在人民政协这一党派同盟组织内部,遵循的是民主协商原则,有矛盾有分歧也不诉诸于街头,不搞对抗。这一点也是我国人民政协在民主形式上的特点。
  第三,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给参加政协的统一战线成员和各民主党派提供一个同执政党和政府之间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渠道或平台,而不是以人民政协为一方去同执政党和政府进行对话协商的政治实体,更不是同执政党和政府对抗的政治实体。政协组织只是渠道和平台,对此要十分清醒和明确。这一点同样是我国人民政协在民主形式上的特点。
  综上所述,人民政协是同统一战线相联系的民主形式,而不是国家政权机构那样的民主形式;是同党派之间合作和协商的民主形式,而不是社会群众运动那样的民主形式;是为统一战线成员和各民主党派提供的民主平台,而不是同执政党和政府对话、对抗的政治实体。研究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搞清楚这三条界限,十分重要。
  
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积极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
 
  根据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承担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独特作用,我们必须认真地思考和研究一个重大问题:怎么样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积极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怎么样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提升人民政协的地位?
  首先,我们要从我国政治体制的构架出发,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中的作用。1990年3月18日,江泽民同志在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国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党员负责人会议上说过:“在我们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多党派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要通过人民政协进行协商,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进行决策,由人民政府执行实施。这样一种政治体制,集中体现了我国广泛的人民民主。”这里,人民政协在我国民主政治体系和运作程序中处于前锋的位置。因此,我们需要研究一个问题,怎么样在民主决策过程中发挥好人民政协这个前锋作用。
  其次,我们要从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的特点出发,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中的作用。1991年3月23日,在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党员负责人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在谈到人民政协的作用时曾经指出:“这种协商和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权力性质,没有法律上的决定权,但对发扬民主、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大意义。对此我们丝毫也不能低估。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是西方民主无可比拟的,也是他们所无法理解的。两种形式比一种形式好,更能真实地体现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这里,他明确地提出了我国民主政治有两种形式,选举、票决是一种民主形式,协商是另一种民主形式。2006年,中共中央把这一思想写进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也就是说,人民政协就是我国实行协商民主的主渠道和主要形式。我们应该充分重视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的这种独特的作用和贡献。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我们这几年的实践,人民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的过程中,不仅在重大决策之前能够进行充分协商,而且在重大决策之后还在继续进行协商,为执政党和政府贯彻决策、完善决策作贡献。这是对协商民主的重要推进,不要小看了这一点。也就是说,人民政协可以通过协商民主这种形式在我国民主决策中发挥前锋作用,又可以担当起后卫作用,把协商民主贯彻在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
  第三,我们要从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的职能要求出发,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中的作用。在对人民政协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民政协具有统一战线、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多种政治功能,这都是由历史造就和形成的。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进一步突出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大主要职能和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已经发展成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政协委员平等地参与的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也就是说,参加人民政协的既有各党派,又有社会各界别人士,还有各少数民族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这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协商民主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一个重要精神,就是按照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对于如何更好地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对于如何更好地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作了比较具体的系统的规定。我们这样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把人民政协的多种政治功能整合到协商民主的框架内,一定能够进一步提高人民政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
 总之,我们应该认识到,人民政协承担的协商民主,体现的是“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一现代民主精神,是公民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说实在话,面对着来自国内外的关于民主问题的挑战,人民政协具有的优势应该更好地发挥出来,人民政协在这方面也应该更有作为。
(作者: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党校副校长)
(责编:曹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