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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丰富民主形式的探索

日期:2009-05-04

陶文昭
  
  民主的本质必须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实现。没有必要和合适的形式,民主的本质就无从表达。社会主义的民主本质需要并且也可以有多种实践形式。正如中国确立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之后,必须努力探索公有制的多样化实现形式一样,在确立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之后,也必须努力寻求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实现形式。为此,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将“丰富民主形式,
拓宽民主渠道”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中国存在的多种民主形式
 
   从选举角度,有选举和非选举形式之分。中国的选举民主,主要是人民代表大会形式。各级人民代表是经过逐级选举产生的。在中国,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非选举民主方面,中国有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组织形式为人民政协。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的进程中确立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组织与制度。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出“五一口号”,倡议召开新政协,很快就获得民主党派和其它民主力量的响应。1949年新政协召开后,在筹建新中国以及一些重大问题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政治协商制度已经是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政治体制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和统一战线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长期团结奋斗的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具有伟大的创造性和独特的优越性。
   接与否角度,有间接民主和直接民主之分。间接民主是当今世界各国的主要政治形式。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间接掌握国家权力。中国现阶段的间接民主形式主要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由代表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各级政府的重大事务。扩大直接民主也是当今世界政治发展的一个趋势。中国既有基层的直接民主,也有一些参与式民主。诸如社会公示、社会听证、人民信访、民主评议、政务公开等等,这些直接性或半直接性政治参与形式,都是民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能角度,有政治民主与非政治民主之分。民主首先和最主要的当然是政治民主。但民主又不限于政治方面。毛泽东在1944年就说过:民主必须是各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1]。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政治领域的民主需要有经济领域的民主作为基础和保障。因此社会主义除重视政治民主外,在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等领域以各种方式落实人民的民主权利。中国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积极作用,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级角度,有基层民主与高层民主之分。中国存在着从中央到县乡的各级政权,每一层级都有相应的民主形式。除此之外,中国城乡基层自治民主制度也具有重要的地位。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村民自治,加强社区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尤其是在农村,实行以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村民议事、村务公开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
二、中国探索民主形式的基本原则
中国目前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仍不够完备,还有许多地方需要丰富和完善。而究竟如何丰富和发展民主形式,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
   民主形式需要遵循民主发展的基本规律。各种民主形式都要遵从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如同有关学者所言,适合发展的阶段性、适应于历史文化传统、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和能够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民主形式,就是好的民主形式。
   第一,民主形式要有利于人民民主的实质。民主的内容同形式相比,内容决定着形式。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不论民主制度的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复杂,最终还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目的和实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意味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是国家的最高权力主体,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中国探寻民主的实现形式,目的是为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使民主的形式按照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内在要求进行。因此,中国不能就形式论形式,更不能割裂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本质和实现形式的联系。过分注重形式,乃至将民主的形式凌驾于人民主权之上,必然导致民主的迷失。正如邓小平所说:“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结果是既实现不了民主,经济也得不到发展,只会出现国家混乱、人心涣散的局面。”[2]
    第二,民主形式要符合初级阶段的实际。马克思说:“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3]不同发展阶段民主形式是有所差别的。适合这个阶段的民主形式,未必适合于另一个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心任务是发展。民主的实现形式,要注意现实国情的可承受能力,既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积极性,又要顾及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制约因素。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群体之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目的是相同的,但其实现程度有高低之不同,其实现形式有多少、繁简、难易之区别,因而在具体运作过程中究竟应采取哪些民主形式,关键是要看其实践效果。
   第三,民主形式要遵从中国传统。中国在开放互动的世界中却必须大胆吸收、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发现和创造的有效的民主形式。但中国不能照搬,要做到“以我为主,为我所用”。适合一个国家的民主形式,未必适合其他国家。最适合国情的形式,才是最好的形式。历史上统治阶级在夺得国家政权之后,根据自己的需要和阶级力量的对比、本国的历史传统、民族特点等等因素决定实现本阶级民主的形式。民主形式还要注意连续性。对于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出现的各种民主形式,要对其采取有保留、有改进、有摈弃的措施,而不能不切实际地要求全面替代或全盘更新。
   第四,民主形式要来源于人民群众实践。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问题,既不能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找到现成的答案,也不是照抄照搬外国的经验就可以解决的。只能遵循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探索和创造。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主形式的探索要体现这一原则。要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对于人民所需要而且能够进行决定的事情,最好的方式是由人民自己来做。在探索丰富民主形式和拓宽民主渠道中,要始终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不能凭空想象出各种形式。比如在推行村民自治这一民主实现形式的实践中,广大农村居民创造出了海选等更有效实现村民自治的形式,促进了村民自治实践的发展。
三、中国民主形式探索的若干重点
一是选举民主的探索。关于中国民主道路的探讨中,存在这样一种偏向,似乎其他环节的民主谈得多,而对选举民主则极为谨慎。甚至有的观点认为选举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这是不正确的。选举权是公民最重要、最直接、最广泛的政治权利。目前,中国有99.97%的18岁以上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参加选举的情况来看,全国的参选率一直都在90%以上。可以看出,中国实行普选,而且选民投票率很高,但这并不是说中国选举民主的形式很完善。在选举民主方面,中国要逐步扩大选举范围,逐步提高选举的竞争性。中国目前直选范围,仅限于县及县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城市居委会选举、农村村委会选举等,其他都是间接的。而世界上多数国家选举代表或议员都是直接选举。中国目前的选举还缺乏竞争性,差额的比例很小,选举在很大程度上还带有计划安排的色彩。而从民主选择的本义上讲,没有一定的竞争,也就无所谓选举。除此之外,还要完善和细化选举的方式和规则。当今各国的选举方式有了很大的发展,有关选举、投票民主的制度设计越来越讲究,越来越精致。选举有直接选举制、间接选举制、多数选举制、代表比例选举制、一轮选举制、两轮选举制,还有选举方式方面的简单多数制、绝对多数制、比例代表制、混合制等,选举过程中有选区的组织、选举的举行、选举的方式、选举的计票、选举结果的确定等诸多环节的各类制度。中国也要发展更规范和更精致的选举形式。
   二是扩展协商民主。人民政协是中国协商民主的经典形式。人民政协职能履行方式的特点,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充分照顾到少数人的合理要求,这种尊重多数、包容少数的做法顺应现代民主发展的潮流,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坚持多数决定原则的补充。当然,对协商民主理解不能只限于政协制度,而要探索更多的形式。中国一些地方和部门探索多种协商民主的应用。诸如立法协商,在人大立法过程中的协商,地方人大立法过程中的协商;听证会协商,在地方行政决策中以听证会的方式听取意见,近年来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盛行;另外还有乡镇地区的“民主恳谈会”等。应该说,协商民主发展空间很大,在人民群众生动的社会实践中必将创造出更多的形式。
   三是深化基层民主。党的十七大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上升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在基层民主制度中,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基层民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中国基层民主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形式过于单调呆板、对人民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大的问题,因而探索其有效实现形式就显得格外迫切。只有基层民主的形式丰富多彩,人民群众才能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讨论和决定身边的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增强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是注意技术民主。新技术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对当代民主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历史上科学技术的重大进步,都直接或间接地推动着民主的变革,印刷技术是这样,无线电和电视技术也是这样。信息技术使民主运作廉价和便利,降低动员成本、组织成本,扩展时间和空间,使人民能以更廉价和方便的方式参与民主活动。中国要重视技术不断进步带来的民主新变化,运用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各种技术手段,让人民更多和更深地实现民主参与。信息技术等已经对中国民主建设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人民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表达见解,中央高层也重视和听取各种渠道的意见,网络民意已经成为民意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要密切注意技术发展的新变化,促使人民运用新技术进行健康有序的民主参与,同时注意信息技术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防止出现无序的民粹主义、无政府主义等。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不同的民主形式,各有所长,又各有所短。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条件下,要依照能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选择适当的民主形式,使这些形式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地发展人民民主。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文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