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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主政治与人民政协——访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

日期:2010-12-25

1026,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教授给参加第二期省级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长培训班的同志授课、参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人民政协”专题座谈会并发言。本刊编辑就我国的民主政治与人民政协的相关问题采访了俞可平教授。

  

  本刊编辑:我们注意到,在民主问题上似乎有很多争论。您作为研究民主政治的著名学者,请您谈谈近年来国内关于民主的争论情况?

  俞可平(以下称俞):自从我的“民主是个好东西”发表后,国内理论界就民主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争论。围绕的主要问题有:民主是不是好东西?是不是人类的共同价值?民主的要素是什么?民主与专政是一种什么关系?民主与共和是一种什么关系?民主与集中是一种什么关系?民主与一党领导是一种什么关系?有没有中国特色的民主?等等。

  我个人认为,在民主问题上取得了许多重要的共识。这里的共识,指的是绝大多数人的认可,而不是完全的一致,那是不可能的。这些共识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民主是人类的共同价值和世界的历史潮流。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或人民当家作主,它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纵观人类历史的长河可以清楚地看到,不断地走向民主,不断地增加人民的民主权利,不断地遏制专制独裁,是全人类的政治发展趋势,是近代以来世界各国的政治潮流。因此,民主政治已经成为人类普遍的政治认同,是人类政治文明和政治进步的集中体现。民主是政治现代化和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现代化。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民主政治是一切国家形式的最终归宿。只有实现真正的民主,人类才能获得彻底的解放。因此,民主是无产阶级的奋斗目标。民主对于夺取政权后的无产阶级来说甚至比它在夺取政权前更加重要,因为工人阶级自己的政权和社会主义的制度,为民主的真正实现奠定了现实的政治经济基础。正是在上述意义上,列宁斩钉截铁地指出: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胡锦涛同志更进一步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民主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一切仁人志士浴血争取的结果。中华民族的复兴,最主要的就是民族的独立、国家的富强、人民的民主和文化的繁荣。以孙中山先生为杰出代表的近代中华民族的先进分子,为了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建立现代的民主政治,把毕生都贡献给了中华民族伟大的民主进步事业。近代进步人士未竟的民族复兴大业,历史地落在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身上。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民主进步、自由平等的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近代中华民族先进分子的最大遗愿。

  ——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自从成立之日起,就一直把追求中国人民的民主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事业,就是波澜壮阔的人民民主事业。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推翻强大的国民党统治,就是因为它所追求的民主事业代表了中华民族的进步方向,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博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具有最深厚的群众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取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根本原因也在于它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了人民的支持。推进人民民主,是共产党人永远不可放弃的神圣使命。

  ——民主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民主政治是人类的普遍价值,有共同的要素。但是,由于实现民主需要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而这些条件在不同的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可能极不相同,因而,世界各国的民主都或多或少会带有自己的特征。正如马克思所说,民主制是普遍与特殊的真正统一。不能只看到民主是一种普遍价值,有其共同要素和形式,就认为世界上的民主只有一种模式,以民主的普遍性否定民主的特殊性;反之,同样也不能只看到民主的特殊性,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政治经济条件,就认为根本不存在民主的普遍性,以民主的特殊性去否定民主的普遍性,从而认为中国的民主与其他国家的民主没有任何共同之处。

  ——中国的民主有自己的特色,实现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国政治发展的正确道路。中国的民主也同样离不开人民的选举、权力的监督和公民的参与,但选举制度、监督制度和参与制度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民主的根本意义,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具体体现为一系列确保公民民主权利的制度和机制。只要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政党制度、权力制衡制度和选举制度,都应当是民主制度。这里的关键是,人民有没有真的当家作主,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当家作主;政府的行为是不是体现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才是评价民主政治及其发展程度的根本标准。

  ——由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发展中国民主的现实道路。中共十六大就确立了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的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路线。中共十七大再次确认了这一民主发展战略。十七届四中全会对推动党内民主进一步做出了部署。党内民主是除基层民主之外,中国推进民主政治的又一重点。如果说基层民主是由下至上推进民主政治的话,那么,党内民主则是由核心向外围推进民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政治权力核心。此外,作为7600多万的大党,中国共产党聚集了中国社会广大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精英。没有党内的民主,就意味着没有核心权力层的民主。但是,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一命题本身就意味着,党内民主不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根本目标,人民民主才是最终目标。

  

  本刊编辑:您认为建国60后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有哪些重大成就?

  俞:新中国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们在民主政治建设上取得了巨大成就。以下几个方面的成就,是不可否认的。

  ——民主选举。建国60年来,选举的制度和机制日益完善,选举的范围不断扩大,选举越来越成为政权合法性的基础。从60年的民主选举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三个明显的趋势。一是从间接选举到更多的直接选举;二是从单一候选人到竞争性选举;三是从举手表决到无记名投票。村委会选举的参选率在80%以上,有些地区达到90%。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乡镇一级开始出现开放候选人产生过程的“公推公选”,目前38000个乡镇中大约6%在换届选举中采用过有一定竞争性的“公推公选”。

  ——民主决策。建国60年来,集体决策的制度逐渐形成,议事规则更加体现民意,决策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从无到有。过去60年在决策民主化方面的主要趋势是从个人专断到集体决定,从暗箱操作到决策公开,从领导独断到人民参与,从随意决策到政策制定的日益制度化。立法听证和政策听证,是最重要的决策民主化制度。2000年出台的《立法法》明确规定,重要法律的制定必须经过听证程序。2005年,国务院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制定重大政策必须经过听证。近些年在全国各地出现的“民主恳谈会”、“万人评政府”等做法,都是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有效渠道。全国超过70%的市县政府建立了政府决策公开听取公众意见的制度。

  ——民主监督。建国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了一个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主监督体系。在过去60年的民主监督历程中,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力监督制度逐步完善,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日益突出,信访、举报、舆论、网络等群众性监督成为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

  ——公民参与。60年来的主要成就是:公民参与的意识日益强烈,公民有序参与的制度环境越来越好,公民参与的渠道不断增多,公民参与的效果不断增大,越来越多的公共事务开始由政府与公民共同管理。

  ——依法治国。建国伊始,党中央就十分重视法制建设。在推进民主建设的同时,着手建立起各种基本的法律法规,新中国成立不久,便形成了公安、检察、法院的基本司法执法体系,建立了基本的检察制度、审判制度和执法制度。从1949年到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的较重要的法规性文件共1261件。从1979年到2005,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了400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国务院制定了650多件行政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7500多件地方性法规。

  ——政治透明。建国60年来最引人注目的发展是,政务公开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已经成为我国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建设一个透明政府已经成为政治发展的目标。在过去60年中,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形成了一系列政务公开的法规制度,政务公开有法可依,政务公开的内容日益广泛,政务公开的类别也从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发展到党务公开、检务公开、司法公开、审判公开、决策公开、干部选拔公开等等;政务公开的渠道不断增多,电视、手机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介开始成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

 

  本刊编辑:您的一言一行已成为西方研究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风向标,请您谈谈中国如何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您认为在现阶段应如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俞:推进我国的政治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推进政治发展,核心是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在目前,切实推进我国的民主法治进程,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特别重要。一、更高地举起人民民主的旗帜,掌握民主话语的主动权;努力营造新型的民主文化,扩大公民的政治共识和政治认同。二、加强民主政治的理论和对策研究,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谋划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未来发展。三、坚持走增量民主的道路。把循序渐进地扩大人民群众的政治权益,努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当作发展民主政治的根本目标。四、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人民代表的选举、议事、决策和监督制度,重点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立法和监督机关的重要作用。五、改革和完善人民政协制度,特别是政协委员的遴选、咨询和监督制度,重点发挥各级人民政协作为咨询和监督机关的重要作用。六、重点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特别是在扩大党员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应当有实质性的改革措施。七、大力推进基层民主,特别是县乡两级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方面,应当有实质性的改革举措。八、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若干关键环节,要有突破性的改革举措,例如党政关系、权力监督、干部推选、党内选举、基层选举、政治透明、公民参与等方面。

 

  本刊编辑:请您谈谈如何发挥人民政协在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中的作用?

  俞:首先应该看到,人民政协已经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从上到下它有一个相对完整的政治体系。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否则就不能说我们发挥了政治制度的优越性,甚至相反,是对现存政治资源的巨大浪费。

  我认为应该进一步认识人民政协对于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重要意义。但是现在无论理论界还是党政部门,对此都不太重视。我感到应该从三个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首先应该从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这样一个角度来认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其次,应该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从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这个角度来认识人民政协。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我们亟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怎样提高,人民政协是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再次,从推进人民民主这样一个根本目标上来认识人民政协,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生命,人民政协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

  对人民政协应该有更加明确的定位。现在虽然我们开始重视人民政协,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对人民政协的作用和地位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但是总体而言,还是不够明确,应该进一步明确。民主有四个重要形式,其中两种民主形式最重要,一种是选举民主,一种是协商民主。在党和国家的制度上,对这两种基本形式要有明确的定位,应当把人民政协的重点定位在协商民主。

  要扩大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范围。现在我们的政治协商,主要还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及各个界别的协商,每次党代会开会之前或者开完以后,都要跟各个民主党派进行协商,就像有的学者讲的这叫党际民主。实际上另外一种协商,就是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协商,极其重要。我认为人民政协应该把这后一种协商也包括进来,也就是扩大人民政协的协商范围,在政府与公民的协商中政协也应当起重要作用。

  进一步扩大或增加人民政协的职能,现有的三大职能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非常好。还有一个职能要放进来,事实上这些年来中央也很强调,但没有明确能不能放到政协来。政协、人大都不可避免地有利益表达的职能,民主就是要体现民意,了解民意和反映民意的前提,就是通畅的利益表达渠道。如果能够从制度上将政协正式确定为人民群众表达利益、需求和意愿的正式渠道,政协对我国民主政治上的建设性作用将更加突出。

  不过,所有这些,最关键的就是要在国家法律制度的层面给予政协更大的授权。中央文件、中央有关领导、专家学者都在呼吁,希望政协能够发挥更大作用。每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发言很踊跃,也提了不少提案,也确实也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从地方到中央,政协这么庞大的一个系统,通常讲的四大班子,政协是其中之一。而且现在我们按照公务员管理条例,政协工作人员就是公务员。这么庞大的一个政治资源,如果按照成本效益来衡量的话,我认为它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充分发挥。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制度上的授权不够。现在这些年来中央对政协的确很重视,但是这么重要的资源、这么重要的一个制度却没有正式的法律授权。我们讲依法治国,凡事都得有个法律。人大有组织法,政府有组织法,工会有工会法,连村委会也有组织法,但政协却没有组织法。这意味着,有关部门对政协的提案可以理会,也可以不理会,提案没有强制性意义。两会期间,党政领导如果开明,听了就听了。如果在不远的将来,国家能够给政协一个立法,制定人民政协组织法,这既符合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同时也能更好地发挥政协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中的作用。